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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下子全校算是沸腾了!

老师争相夸赞,这个人一定的上清华北大的料,再努力点外国名校都是小意思!所以连校长都发话了,一定要把这学生留住,留在本校的高中部!

家长们却有点恨铁不成钢,恨自己家的孩子怎么这么没有出息,于是四处打听那厉害的孩子有没有上过什么培训班,只要听说他上过某某某培训班,不管消息真假,是否是空穴来风,都恨不得砸锅卖铁的把孩子送进去。

同学间却成了两边倒,男生一边,女生一边。稍有素质和志气的男生决定要努力学习,别人家财万贯都那么拼,自己不努力那还真要注定落后了;某些不把学习当做人生第一要务的却说,读书有个什么用,还不如趁年轻时光多玩玩呢!女孩子大多是心悦的,她们觉得这才是完美男人的代表,男怕入错行女怕嫁错郎,她们虽然还不经世事,但是都觉得能嫁给这样的男生,那人生一定的完整圆满的;少部分女生知道自己不能吃到这颗葡萄,所以干脆直接就说这葡萄酸,还给他扣上了花心、虚有其表等等帽子,不过这点留言毁灭不了大家对他的喜爱。

这喜爱中,有的隐藏,有的外露,有的含蓄,但大多都只敢远望,不敢走近。宜凌是其中的异数。

追求宜凌的人从本校的初中生到高中生加起来也不下百个,还有外校慕名前来的也不在少数,可以说追求过她的人几乎排起了长队,但她自诩自己的意中人还没有出现,一直用这个理由拒绝了n多人。

但那个转校生的出现,使她的心第一次触了礁通了电,她清楚的知道自己需要的就说这个男生。所以经过几天的酝酿,打听好他每晚放学回家的必经之路,在某晚放学的时候,她终于行动了!

她在最后一节课上到一半的时候给老师请了个假说肚子痛,然后就出去了,一走出学校区域,她快速的骑上自己的自行车打算半路劫持住他。

她为了他,第一次翘了课,她知道夏雨微会帮自己拿书包回家的,所以她一点都不担心。

她从衣服口袋里拿出自己从妈妈那里偷来的口红和粉底细细的扑了一层,借着路边店里的玻璃反光,看了一下自己现在的模样。

还不错!小莎觉得自己果然有化妆的天分,第一次就把自己弄得那么漂亮。再配上自己精心穿着的小洋装,真是可爱至极!虽然她知道自己不是可爱那路的,但男生大多都是喜欢这样的,所以做这么一点牺牲是必要的。

在一条小巷等着他的小莎觉得时间真的过得很慢,虽然她知道这个时候学校还没有放学,所以她可以放松的休息一下,但是她还是不自觉的一双眼睛盯着他来的方向,深怕自己不小心错过。那个表白的台词,早已烂熟于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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