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军婚保护法(2 / 2)
特别是那些伤残军人.婚姻和家庭就更容易出现问題.战场上下來的人.脾气有几个温顺的.别说原來文化底子就薄的工农干部.就是知识分子出身的人.整天的枪林弹雨下來.恐怕身上的那些书生意气也早就沒有了.
而军队里面最不缺的是什么.就是武器弹药这些杀人的东西.就算武器不让带回家.可谁能保证这些干部.手中沒有私藏的战利品.虽然总部再三要求.各级干部手中除了制式武器.以及上级特批的.不准保留子弹的战利品之外.所有缴获的武器全部上缴.
可一场大战下來.缴获的武器成千上万.上级又那有可能全部都查清楚.步机枪是藏不住的.可手枪却沒有任何的问題.所需的子弹.又有谁能保证一发都搞不到.尤其是一线作战部队的干部.搞到一些手枪和子弹很容易的事情.
部队又不可能挨个搜身.私藏子弹和缴获的武器.并不是什么太困难的事情.虽说部队受教育多年.各级干部执行上级要求上.很少有打折扣的.但又有谁能保证不出现例外.有些问題防微杜渐.总比亡羊补牢要好的多.
一部保护军婚的法律或是法规.虽说不能完全制止这种情况的出现.但是至少可以让某些想着利用军嫂独守空房机会.偷腥的别有用心的人.在采取行动的时候有所忌讳.对军人.尤其是残疾军人的婚姻.可以提供一些法规上的保护.
而且杨震也希望通过制定一些法律、法规.改变眼下这种人治的大环境.全根据地目前尚无一部法律、法规.对刑事犯罪主要还是参考伪满的法律.至于其他的违法活动.主要还是采取上级决定处理结果的办法.
尽管现在的人.政策性远远的超过后世.但这不能否定人治的现状.有正规的法律、法规在.虽说也很难避免被人钻了空子.但所有的事情可以逐步的纳入正规.既然保护军婚已经迫在眉捷.那么整个法治就从这部军婚保护法开始.
在杨震亲自督促之下.从來沒有制定过这样文件的抗联政治部.虽说也很为难.但是在请教了几个伪满时期律师的基础上.以及考虑到道德上的因素.还是在很短的时间之内.就拿出了至少在眼下还是独一无二.也是到目前为止.全世界第一部专门为了保护军人婚姻.而制定的《军人婚姻保护条例》.
在制定完成.杨震抽出时间亲自审阅.并与李延平、高禹民专门召开一个军区常委会仔细研究.并按照大家的想法和意思进行一定的修改之后.第一时间交由东北人民政府.正式颁布实施.
在这部确切说是法规之中.不仅对军人婚姻、军属待遇等的方方面面.做出了严格和细致的规定.以及对破坏军婚行为做出相应的处罚.同时因为军婚之中.需要保护的不单单是军人一方、所以对军婚之中军属方面的保护.也做出了一定的规定.
婚姻和家庭不是一方面的责任.而是需要双方的付出.需要保护的不单单是一方面.双方都需要保护.军人之中.也是不乏陈世美的.所以杨震要求在这部法令之中.也要对军属做出一定的保护.
与这部《军人婚姻保护条例》同时颁发的.还有《牺牲烈士抚恤条例》、《伤残军人安置以及待遇条例》、《现役军人军属以及烈属的优待条例》.共计四部关于军队以及军属待遇的法规.
杨震的态度很清楚.要想方设法从多方面保证了军人.以及军属应该有的合理的权利.要从源头上杜绝那些破坏军人家庭稳定的事情发生.战争年代军人在战场上是要拼命的.绝对不能让自己的部下流血、流汗、再去流泪.
在这些条例之中对那些破坏军婚者.尤其是想要偷腥的那些猫.规定了异常严厉的处罚措施.在发生类似事件的时候不管什么原因.一律按照破坏战时军队稳定处罚.最高可判处十五年的劳动教养.对于包庇者也一律同等对待的同时.在量刑上绝对就高不就低.
这个制裁措施不可谓不严厉.甚至可以说有些过重了.但是这也是沒有办法的事情.战争年代对于一支军队來说.军心稳定是第一要素.无论你的政治工作做的再详细、再全面、再过硬.但这种悲剧谁也不可能保证不会再一次的发生.
部队的纪律能管住军人的裤腰带.还能管得住地方老百姓的裤腰带.军人在前方出生入死的打仗.后方的家里却是后院起火.这是什么性质的问題.不是一句简单的道德问題.就能概括的.这是最基本的人性问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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