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2 / 2)

加入书签

“如果一年内妻子怀上孩子,则契约时效延长,直至孩子诞生,契约方可解除。孩子生下后,孩子抚养权归丈夫,妻子无权索要孩子,且丈夫无需支付妻子任何补偿费用。”

这还有没有天理了,自己十月怀胎的孩子一出生就和自己分离,而且自己还无权索要?这也太残忍了吧!

再说了,要是由司徒炎那种性格独自抚养孩子长大的话,那孩子长大后的性格肯定没法要,而且要是养成和司徒炎一个德行……那多可怕啊!

林可心越看,越是觉得这份契约完全是在针对自己,一切都是怎么对自己不好怎么来。

虽然林可心很想要毁约,但是契约上却明明白白写着:“如果妻子违反了契约中的任意一项条款,则此契约算作作废,妻子需要即可还清对司徒炎欠下的债务。”

拜托,契约婚姻的桥段她也不是没有在小说上看过,但是没有哪一个契约像这个一样过分的。

即刻还清?这是要逼着自己去抢银行啊!

林可心觉得,想当初黄世仁逼死杨白劳也不过如此,她甚至开始怀疑,司徒炎是不是上辈子和自己有什么仇深仇大恨,还是自己逼死了他的亲人,要不然他干嘛要处处针对自己啊?

翻倒契约最后一页时,“司徒炎”三个大字让林可心感到格外刺眼,她干脆气呼呼地把契约往沙发上一摔,便不再管它。

本文已上架,求红包~求金牌~求支持~水水还是学生,希望大家多多支持水水,你们的支持就是我的动力!谢谢~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