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少女 第十三节(2 / 2)
我像是被人踢了一脚,喃喃念着。宝珠抱着胳膊望了一会儿,说:“想什么呢?”
“乐园在哪儿呢?”
“山后面啦笨蛋。”宝珠说,“你这个戴城土著,竟然没去过戴城乐园?哦,我忘记了,你是儿童乐园开飞碟的。”
“看样子你去过。”
“没去过,看过报纸上介绍,有摩天轮和过山车,还有亚洲最大的电脑喷泉。”宝珠叹息说,“我要是去过,还用得着坐你的拖拉机飞碟解闷吗?”
“说得也是。”
我们到炸鸡店总部,里面很多人面试,都是和我们差不多大的青年男女。我们在一位清纯前台那儿登记了,不久宝珠被叫了进去,跟着是我,几乎没费什么口舌就被录用了,毕竟只是招钟点工,只要我刮了胡子还是可以骗过那些清纯的人儿的。出来以后,宝珠说想去戴城乐园坐摩天轮。我摸了摸口袋,只剩下五块钱了,宝珠也就掏出十块,只能作罢。
“我答应你,等挣到钱了请你去坐摩天轮。”我说。
“快去挣两块钱一小时的工资吧,路小路。”
我们回到戴城大学,宝珠收到了家里的汇款,很高兴地去提了钱,一共五百块。我跟着她去食堂吃饭,吃到一半我有点伤心,十七岁至今一直是个穷光蛋,吃女孩的,吃过好几个,都是我最爱的人,虽然她们无怨无悔,但我感到恐惧(而不是惭愧),觉得命运沉痛,报应不爽,或许有一天她们会坐在咖啡馆里,看着我在马路上捡垃圾吃而无动于衷吧。
那个高大的女生又来了,坐在宝珠身边,说:“哟,今天又换了一个。”宝珠颔首不语。我阴阳怪气地说:“看清楚点,还是那个冒充老k的。”女生一直自信满满的,我有点讨厌那种腔调。她看了我半天,点头说:“唔,你果然不是老k,老k是绝对不会把胡子剃掉的。”说完她又走了。我恶毒地想,妈的,她没有被老k睡过,睡过绝对不会认错人的。
宝珠迅速地吃完饭,让我帮她刷盆子,把饭盆保管箱的钥匙一并交给我,说:“我要去广播台了,你先玩着,不想玩就自己回家吧。记得把钥匙放到宿舍传达室。”
我说:“去广播台干吗?”
“做节目啊,我是学校电台的播音员。”
“这也是打工吗?”
“不,这是学生会的工作,没工钱的,但是很出风头,多少人抢着干呢。”
“明白了,晚上见。”
“晚上我要值班,你自己玩吧。”
于是那个傍晚我一边刷饭盆,一边听到学校的喇叭里传来宝珠的声音。那些喇叭四面八方都有,宝珠的声音在麦克风前显得很动人,语速缓慢,带有磁性,拐弯的地方还有鼻音,和通宵电台节目的女主持人相差无几。我很诧异,没想到她还有这么温柔的一面。过了一会儿,她说:现在是点歌节目,有一首歌是一位未署名的女生送给她的青梅竹马路小路同学,请听,myway。音乐起来,很多刷盆子的人跟着一起唱了。我不太懂英语,想半天才明白是“我的路”的意思,有点感动加肉麻。这时听见旁边有俩女生嘀咕:“胡子大王最讨厌了,得瑟,都大四了还赖在广播台不肯走。”另一个说:“她没办法,她长胡子,找不到工作。前两天她还和一个大胡子在一起吃饭呢,大胡子不嫌弃她有胡子。”我悲从中来,一失手,饭盆子掉进水池,磕掉了一块搪瓷。
说起胡子,简直是宝珠的灾难。
假如她是个南美洲姑娘,大概就不会这么心烦了,那边的人毛发浓郁,身材火爆,大姑娘不长胡子简直对不起自己家的粮食。假如她是个欧洲姑娘,大概也就无所谓了,欧洲人好像不太歧视这个,同性恋都可以。偏偏在我们中国,女人毛发短缺,顺势讲究些冰清玉洁、肤白貌端,长毛的都是鬼子、番邦。我劝宝珠,别太烦心了,有胡子的姑娘最多只能算是可笑,中国人看见白虎才害怕,那是真的受人歧视,中国人的想法奇奇怪怪的。宝珠听了这个,在我胫骨上踢了二十多脚。
我也不是有意要戳她的痛处,和她相处久了,她自己把胡子的问题端出来供我讨论的。大学里也有一些女孩,唇髭稍微重了些,一般男人如果别无选择的话,也不太会介意,但宝珠是头号选手,这就说不过去了。女生凡是被人嘲笑汗毛重的,就会反唇相讥:“去看看胡子大王宝珠吧。”有时候男生也会被人嘲笑,说他的胡子还不如宝珠,对双方都很羞辱。大学四年,也不知道她怎么熬过来的。
宝珠学经济管理的,这门学科也有一点哲学思维,即,首先要知道事情在哪个程度,其次要知道为什么会到这个程度,再次要知道自己想达到什么程度,最后才问到底该咋办。这很绕,容易使人变得优柔寡断。对胡子问题,她知道自己已经深受其困扰,原因是内分泌出了差错,也可能是遗传,再往下想,当然是要胡子全都没有,这样就干净了。偏偏最后一个问题想不出来,到底该咋办?按照我的办法,就是用镊子拔,一根一根拔光了就太平了,但是宝珠说,高中时候她曾经这么干过,很痛,不久又长出来了,似乎比原先更茁壮,这就不敢拔了。我又说,用剃须刀呢?她拍我一巴掌,说那还不如镊子呢。
物理方法不行,只有化学方法,无非是吃药。西药肯定有问题,宝珠说都是雌激素,实质就是避孕药,吃得她紊乱。我知道她说月经紊乱,但不好意思把那两个字说出口。她后来也吃过些中药,汤剂、丸剂、冲剂,都没效果。最后一招她始终不敢用,就是市面上最新的,脱毛剂。
有一天她鬼鬼祟祟地拿出一罐膏体,上面都是外国字。她说,这就是脱毛剂,但她很犹豫,想在我身上试验一下。包装上有一个白人妇女的脸,还有白人妇女的胳肢窝,我有点吃不准,这玩意儿男人能用吗?
我说:“你自己身上也有毛的,为什么不试?”
宝珠说:“我要试在你的胡子上。”
“你也有胡子,干吗要试我的?”
“我又怕有什么过敏嘛。”
“这可不行,万一是永久性的脱毛剂,我就永远不长胡子了。”
“我巴不得是永久性的……”宝珠说,“但是也不一定啊,给我试试吧,看在青梅竹马的分上。”
“你去抓只兔子来试吧。”我撒腿就跑。
为此,宝珠说我不仗义。我向她解释,别说青梅竹马,就是我妈都不带这么消遣我的,朋友一场,我可以去帮她咨询一下。第二天我把膏药带到小苏家,让杨迟和小苏鉴定,这俩都是学化工的嘛。老杨和小苏研究了半天,说这上面写的不知道是法文还是德文,看不懂,也不敢试在自己身上。老杨涂了一点在狗身上,狗毛掉下来一片,说明还是很有效的,但狗和人毕竟不太一样。小苏比较热情,打长途给他一个学精细化工的同学,这个专业是搞日用化妆品的。那同学在电话里骂道:脱毛剂是用来褪体毛、腋毛和阴毛的,哪个矬逼会用它来褪胡子,那还要剃须刀干什么,如果真的很讨厌胡子就去医院把睾丸摘除了即可。小苏讪讪地说,用户是个女生啦。那人继续骂:女生也不行,化妆品这一行有讲究,脸是脸,身体是身体,不能混着涂,你可以把眼霜涂在屁眼上,但不能把丰乳膏涂在嘴巴上,就这样吧,挂了,拜拜。
我回去汇报给宝珠,她也很愁,说这东西果然不地道,幸亏没用。过了几天,小苏查了一堆资料,告诉我说,现在美国人发明了一种毛发漂白剂,可以漂成透明的,很多亚裔女生都用在了自己的头发上,假装是日耳曼人,也有用在胡子上的,这样就混同于肤色,看不太出来。我问他哪儿有买,他说只能等人去美国带回来了,具体什么样子他也没见过,千万不要病急乱投医,把普通的漂白粉用在脸上,那玩意儿致癌。
我刮了胡子,对宝珠是个心理上的打击,我帅了,她矬了。对我来说,倒也没什么值得骄傲的,自从知道宝珠是广播台的播音员以后,她在我心目中的地位有所上升。老杨说的,这种女生都是精英分子,长得好看的嫁大款,长得难看的嫁外国人。
宝珠有一条很旧的红围巾,冬天出门她习惯用围巾裹住嘴,显得英气飒爽,很有电影明星的气质,围巾摘掉,英气直线下跌,十分惨淡。有一次吃过饭,她用劣质餐巾纸给自己擦嘴,纸屑全都沾在了她的胡子上,她犹不自知,起身要走。我很不忍心,把她拽过来,抬袖子替她擦掉了纸屑。
后来她说,就是那时觉得幼年的路小路又回来了。幼年时究竟发生过什么,我全然不记得了,等着她告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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