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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 序(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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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写《惊魂六记》,是一种冲动,一种很莫名其妙的冲动。

一种很惊魂的冲动——惊的也许并不是别人的魂,而是自己的。

因为这又是一种新的尝试。

尝试是不是能成功?

天知道。

我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我尝试过太多次。

有些成功,有些失败。

幸好还有些并不能算太失败。

写武侠小说,本来就是该要让人惊魂的。

荒山,深夜,黑暗中忽然出现了一个人,除了一双炯炯发光的眸子,全身都是黑的,就像是黑夜的精灵,又像是来自地狱的鬼魂。

如果是你,忽然在黑暗的荒山看见了这么样一个人,你惊魂不惊魂?

一刀要砍在你脖子上,一枪要刺在你肚子里,你惊魂不惊魂?

不惊魂才怪。

我要写的惊魂,并不是这种惊魂。

恐怖也有它独特的意境。

“意境”这两个字,现在已经不是个时髦的名词了。

现在大家讲究的是趣味,是刺激,是一些能令人肉体官能兴奋的事。

意境却是属于心灵的。

所以恐怖的故事才必须有意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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