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9章 等着我的大礼吧(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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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9章 等着我的大礼吧

作者:

依旧是唐顿庄园。

特种兵全副武装,手持冲锋枪,包围了隐秘的会议室。

数十个大佬抱头瑟瑟缩在墙角,哆哆嗦嗦的,一动不敢动。

白泽叼着一根狗尾巴草,他的动作明明吊儿郎当的,可他的眼神却如狼一样,盯准了猎物,一击必中。

月光幽幽辉映,茭白的柔光显得沁凉无比。

林路数了数人,敬军礼,“报告!总共十个人!”

白泽吐掉狗尾巴草,军靴踩在椅子上,钢铁铸成的大手敲了敲桌面。

森森的会议室里,抱头蹲着着的人大气不敢出,因此这敲击桌面的声音,就如同丧钟一样,敲在了那些人的心头。

“大半夜的不回家睡觉,聚在这里做什么?有宝贝还是有女人?”白泽冷眸巡视一周,落在了云霄身上,“云先生,跟一群老头子凑一堆,好玩儿吗?”

十个人,有九个是年过四十的中年男人,只有云霄一人还算年轻。

比起那些见惯了风霜的中年人,反倒是云霄这个年轻人镇定无比。

“做什么是我的自由,好像跟白队长无关吧!”云霄极力保持镇定,“还是说白队长太无聊了,大半夜的到这里来凑热闹?”

白泽嗤笑一声,“少说有的没的!既然我敢光明正大的带着人出现,就有足够的证据。”

云霄心里咯噔一跳,即便他强迫自己极力保持镇定,可他毕竟理亏,隐隐有几分后怕在眼眸深处流转。

白泽拉了把椅子径自坐下,“既然大家晚上都不困,正好我也不想睡,来一起聊聊吧!”

“白队长是兵,我们是民,是商,好像跟你没什么可聊的。”云霄拒绝,他不能跟白泽有过多的交谈,万一他利用心理战术,若是他一时没有防备,说漏了嘴,云家可就彻底玩完儿了。

云家在京城屹立的半个多世纪,绝不能因为他的一时疏忽,毁在他的手上。

“不聊?”白泽挑眉,“难道云先生心里有鬼,怕说了不该说的话?”

云霄浑不在意,“我心里能有什么鬼?谈生意也算有鬼吗?”

“谈生意不算有鬼,可要是跟鬼谈生意,那就不是有鬼,而真是鬼了。”

云霄脸色变了变,没再说话。

他不说话,白泽也没再开口,军靴踩在地板上,“哒哒”的声音,沉稳无比,就像是踩在了小鬼的心尖上。

有胆小的人,当即就吓得哆哆嗦嗦地坐在了地板上,汗流如注,恐惧犹不自知。

大约十分钟后,依旧不见人来,白泽有些不耐了。

“既然你们的朋友没到,那就不等了,都带走!”

大手一挥,命令下达。

特种兵持枪上前,“咔咔”几声,银白色的手铐拷在了十人的手腕上。

冰凉的触感,宛若眼镜蛇的蛇信子一般在皮肤上游走而过,不禁令人毛骨悚然。

云霄还想与白泽争执,白泽却没了耐心,“云霄,既然我敢抓你,就有了足够的证据,别自找难堪!你们云家做的那点事,别以为没人知道,事实上有人给你们云家记着帐呢,一笔一笔的,会算清楚的。”

“都老实点!”

特种兵一脚踹在想偷奸耍滑的人的屁股上,枪口抵着他,怒喝道。

一分钟后,十个人被有条不紊地带上了警车。

林路没着急跟着走,“队长,丛林狼怎么办?”

他们的主要任务是抓捕丛林狼,却没想到丛林狼竟然没来。

都说狡兔三窟,这匹狼简直比狐狸还要狡猾。

“十三那边呢?”

林路摇摇头,“没有消息。”

白泽托着下巴略微思索了一下,“丛林狼肯定来了,也许他早就看到了我们,所以才没露面。”

“难道他在庄园里?”林路跃跃欲试,“队长,下命令吧!落入了我们的圈子里,这次让他插翅难逃!”

“你第一天跟他打交道吗?”白泽赏了林路一记白眼,“要是丛林狼发现了我们的踪迹,他会乖乖留在原地等着我们去抓他?究竟是他傻还是你傻?”

林路,“”

好吧!是他欠考虑了。

几年前把丛林狼放跑了,没有抓住他,一直是他们特战队的遗憾。

几个月前在游轮上跟他交锋,鲜血和尸体激得他们热血沸腾。

这会儿好不容易有了他的行踪,他们自是斗志满满。

只想着把人抓捕归案,却忽略了丛林狼比狐狸还要狡猾的特性。

“算了,收队吧!”白泽大步走了出去,今晚无论如何都抓不住丛林狼了。

不过就算没找到他,阻断了他的计划,也算是大有收获吧!

*

冷月高悬。

孤绝的悬崖上,冷风飒飒。

一人立于山巅,魅影绝然。他面对着悬崖而站,飒飒冷风鼓动了黑色的风衣,宛若暗夜里的修罗。

一阵杂乱沉稳的脚步声入耳,他面无丝毫浮动。

若是仔细看他的手,就会发现,他紧紧攥成了拳头,手背上青筋暴起,他在极力克制隐忍着什么。

脚步声越来越近,手背上的青筋越发暴动,好似要爆出来一样。

来人也发现了悬崖上的人,他猛地收住脚步,眸中冷意乍泄。

“我等你很久了。”

低沉的嗓音透着些许冷意,不知是被寒夜浸润了还是本来就如此。

“我倒是小看你了。”来人在距离那人大约十米远的地方停下,他的声音饱含戾气,“我该喊你风雷,还是该喊你宁随风?”

站在悬崖边上的人慢慢转身,那张隐匿在黑暗里的无俦俊颜在茭白的月光下若隐若现,赫然便是宁随风。

“风雷是过去的我,宁随风是现在的我,一样都是我,喊哪个都可以。”

风雷的存在,是保护家国。

宁随风的存在,是为了慕容以安。

丛林狼是风雷留下的毒瘤,那么宁随风就有义务,把这颗毒瘤拔除。

“呵——”司马流云轻笑,声音里饱含讥诮,“风雷,你还是这么道貌岸然。”

宁随风抿唇不语。

道貌岸然?

还是第一次有人这么说他。

“你分明不想掺和那些事,却又不得不违背自己的心意掺和,说你道貌岸然还是委婉了。”司马流云嘲讽道。

宁随风直视他,“那你呢?手上沾染了无数的鲜血,难道夜晚就不觉得难眠吗?”

像是听到了天大的笑话一样,司马流云突然仰天大笑,“哈哈哈——”

他笑得疯狂,笑得前仰后合,就连眼泪都笑出来了。

黑浓的剑眉叠成了峰峦,宁随风看着司马流云,就像是在看一个疯子。

没错。

在那些特种兵眼里,丛林狼就是一个疯子。

一个双手染满鲜血,杀人不眨眼的疯子。

等他笑够了,他才扶着腰停下,眼角处沁出了一滴眼泪。

那是笑出来的眼泪。

抬起手,用小拇指拭去,随后又送到唇边,伸出舌头舔了舔。

“苦苦的涩涩的,不如血液好闻。”

说话间,他勾唇一笑,鲜红的唇带着几分残忍的嗜血的味道。

“不知所谓!”宁随风举起枪,直直对准了司马流云。

黑洞洞的枪口,宛若宇宙里无尽的黑洞般,透着浓浓的死亡气息。

若是普通人,估计早就吓得两股颤颤,有些更胆小的人,说不定已经大小便失禁。

而此刻的司马流云,不知是不是见惯了生死,也不知是不是觉得他有自信夺过子弹的追击。

总之,他的神情很淡然。

丝毫看不出是被人用枪指着的模样,倒像是在午后的长街上闲庭漫步。

“风雷,你觉得你能杀了我?”司马流云站在原地没动。

“你可以试试。”宁随风没有承认,也没有否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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