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1.救救我(1 / 2)
“肃静。”
法庭上,审判官一脸威严的拍案定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也就是说,我败诉了。
接下来我将面对的是十七张欠条,数额高达七百六十四万的债务。
这笔钱都是我的前夫在我们婚姻存续期间,在我并不知情的情况下借的。
而我的前夫,在三个月前,就已经和我协议离婚。
他慷慨的把所有家产都留给了我,自己选择了净身出户。
但我万万没想到,他带着小三从我的世界里潇洒转身后,却双双命丧空难。
自那天起,我的世界就已兵荒马乱。
“凭什么所有债务都要无辜的受害者承受,我们不服,我们抗议,规范婚姻法,共债需共签,还我知情权。”
旁听席上坐着许多我不认识的人,但审判官最后一拍案,她们比我还要激动,场面一度失控。
我呆呆的望着审判官,他说退庭二字时,我似乎看见了他眼中一闪而过的泪花。
只是下一瞬,我的身体像是被抽空了一般,四肢软绵绵的,差点倒塌下去。
耳畔蔓延的,是来自于旁听席的咆哮,愤怒,以及撕心裂肺的哭喊声。
我迈着沉重的双腿,在这群有着共同命运的陌生人的护送下,从十几个债权人的讨伐声中离开了法院,狼狈不堪的上了车。
回到小区,一个短头发的女生抱着一束百合花站在我家门口。
她笑脸盈盈的看着我说:“江离女士,您好,我是嫣红花店的员工,三个月前有一位女士在我们花店里预定了这束百合送给江离女士,说是不管我们用什么方法,一定要把鲜花亲手送到您手中,这是贺词,请接收。”
三个月前预定的鲜花?
我诧异的接过这束鲜花和贺卡,打开看了一眼后还来不及火气爆发,就看见电梯门开了,以方洁为首的债权人从电梯里涌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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