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相册(1 / 2)
黯然
苏华照相馆在蔷薇街东边,摄影师的家在西边,从家里到照相馆得穿过整条巷子。街区的人都知道这个名字是为了纪念男孩的妈妈、摄影师的亡妻李苏华,人们对此抱有一种过度的尊敬,觉得死者为大。其实这小铺子连工作室都谈不上,门面低矮,生意清淡,看上去随时都会倒闭的样子,但它竟然坚持存活到了九十年代。
街道在城西,过去不远就是护城河了,最初是石子路面,后来铺了柏油。这里地势低平,下水道始终没修好,一到梅雨季节就形成内涝,石子路柏油路一概难以通行。街道的东面是著名的解放路,戴城的宗教旅游商业胜地,拐角的墙上是摄影师用红漆刷的美术字:苏华照相馆,蔷薇街13号,向内20米,证件照,艺术照,冲印彩扩。这块唯一的广告牌为他招徕了一些生意。有一次,男孩的姐姐和摄影师吵架,一怒之下把20米涂改成了200米,摄影师竟然没有发现。那个月的生意少了一半。
照相馆诞生于一九八四年,这一年男孩十岁,姐姐快满十六了。如果你查阅中国的改革开放史,会发现一九八四是个重要的年份,这一年个体户风行于神州,以劳改释放分子为先锋队的摆摊大军如雨后春笋般出现在城市里,场面极其热闹。那些有公职的人幸灾乐祸地看着穷光蛋和二流子出来现眼,随即惊讶地发现他们在短短数月之内成为了有钱人。
那年代要变成有钱人真是太容易了,只要你放得下面子。那年代不再认为有钱是件罪恶的事,但仍然觉得,只有罪恶才能导致有钱。
男孩的爸爸,摄影师,原先在国营光明照相馆上班,他既文静又帅,很多人看着他的脸说他像阿兰·德龙,他是整片街区最好看的男人。做摄影师也是要讲究点面相的,那些爱拍照的女性都很挑剔。在这方面,摄影师既赢得了尊重,也招来了妒忌。有一天照相馆的吴主任让他打扫卫生,摄影师很自负地说不想干杂活,他就被派去修理道具了。没过几天,摄影师递上了辞职信。
人们觉得他疯了,好好的铁饭碗不要,出来做个体户,与劳改释放分子为伍。男孩的姑妈质问他:“你为什么要做个体户?”他翻着眼珠说:“我不要做个体户,我只想要一个自己的照相馆。”男孩的姑妈完全搞不明白。她本身只是一个面粉厂的做账会计,她不可能明白一个摄影师的想法。
总之,个体户是当时最先进的阶级,它超过了工农兵,也超过了知识分子,仅次于海外关系户。一不小心,这个单亲家庭也当上了时代标兵,前任国营光明照相馆的摄影师顾大宏,他现在是一个响当当的个体户,挣来的钱全是自己的,这固然可喜,但要是有个什么天灾人祸的也只能靠自己了。像他这么一个脆弱、柔软,还带点娇气的中年人,是怎么破釜沉舟把自己拴在一根上吊绳上的,天知道。
照相馆的原址,最初是一家南货店,一九八四年南货店关门,留下一个空荡荡的门面,摄影师租了其中的三分之一,剩下三分之二,一家是烟杂店,一家是寿衣店。男孩的姐姐吓得要死,她胆子很大但是怕鬼,她说她爸爸是个大笨蛋,竟然和寿衣店比邻而居。其实,寿衣店为苏华照相馆带来了不少生意,有些死去的人需要翻拍遗像,就在照相馆里办了。烟杂店也因此受益,人们置办寿衣的同时不免要买些烟酒招待客人。更何况,寿衣店是二十四小时营业,半夜亮着一个灯,虽然吓人,但是它防贼。
男孩的少年时代,有一大半的时光都在照相馆里度过,以至于他长大后说不清照相馆是什么样子。起初是木制的柜台,后来变成铝合金的;起初是一台海鸥定焦,后来有了佳能;起初是单调的蓝色布景,后来换成卷帘式的,印着书房、花园、大海等等图案,拍出来一看就知道是假的,但人们喜欢。唯一不变的是门口一根水泥电线杆,在装修门面的时候,它曾经让摄影师伤透了脑筋,要不挡住门,要不挡住展示窗,最后还是决定挡住展示窗。总不能让顾客从电线杆旁边挤进来吧?
摄影师呢,他就坐在柜台后面,一年四季,他都穿着挺刮的衣服,脚上是一双擦得很亮的皮鞋,有时是黑皮鞋,有时是黄皮鞋。他比较喜欢黄皮鞋,有时把脚高高地跷起来,搁在凳子上,像旧社会的花花公子。这时他会注视着皮鞋,让人以为鞋面上有个镜子。他和其他个体户真的很不一样。
照相馆里面还有一间摄影室,摄影师有时在里面工作,柜台上由男孩或是他姐姐顶着,姐姐是个没什么耐心的人,经常跑出去玩,有时摄影师也会出去采风或者干脆是找女人跳舞,留下男孩一个人。男孩觉得照相馆像个港湾,包括不远处的家,包括这条街道,蔷薇街。男孩那时还不觉得这种生活很乏味。
姐姐恰好相反,她一点也不喜欢这里,她觉得在这条街上住着,在这条街上上班,生病去解放路的第二人民医院,甚至念大学都选择附近的职业技术学院,是件极其无聊的事。在照相馆里能看到这片街区的很多熟人,他们的脸,他们定格着渐渐长大或者变老,全家福的照片上多了某个人,少了某个人。姐姐说,看着照片,所有的熟人都像是陌生人。
有那样一个长得帅的爸爸,姐姐当然也是美人。照相馆开业的时候她正好念初三,她的照片理所当然地放在展示窗里,但它被电线杆挡住了。寿衣店的老板娘,那个喜欢乱出主意的林雪凤就跑出来提醒摄影师,最好把照片挂在电线杆上。摄影师那时因为开张志喜已经昏了头,他照办了。这是姐姐十五岁那年拍的最美的照片,手里握着一支钢笔,坐在课桌后面微笑,天生的鬈发略带凌乱,看上去像十八岁,或更大些,下面贴了一张红纸,用毛笔写着“欢迎光顾”。这张被她视若珍宝的黑白艺术照,成为了众人嘲笑、嬉笑、讪笑和淫笑的对象。姐姐大怒,指着顾大宏和林雪凤骂:戆卵。
这句骂人话是她小时候跟着自己小姨学的,她觉得帅极了,就爱这么骂。可是有骂自己爹是戆卵的吗?双方反目。那一年的派司照,她是去汉民照相馆拍的,非常难看,直瞪瞪的大眼睛,头发全都向后梳着,根本看不出它是直的还是弯的。摄影师伤心欲绝,她是他艺术巅峰时期最优秀的模特,在她一生中最重要的时刻,永远留存在档案里的派司照,居然不是他顾大宏的杰作。他看着毕业照心想:汉民照相馆,戆卵!
男孩觉得爸爸太自负了,可是又没什么手段能保持这种自负,于是懒洋洋的,于是有点沉默,隔壁的方屠户说他从年轻时就是这样。另有人说,他中年丧妻,心灰意冷。他本来有机会再婚的,因为这个原因耽误了下来,但他并不寂寞,当他还在国营照相馆拍照的时候,经常有一些女的慕名而来,有的看到他,很满足地走了,有些意犹未尽的就在他的注视下拍一张照片,还有一些每年都来找他拍照的,把自己的青春年华交给他来记录。后来他自己搞生意,这些女的都还来,她们仍然爱他,别说拍照,就是募捐都乐意。落魄的摄影师,四十岁的鳏夫,中年美男,在这座无聊的小城里他甚至成了名人。
不过,事情并不如意。
拿一九八四年来说,照相馆开业后没几天,街道被水淹了。河水倒灌过来,阴沟全都变成了喷泉,先是家里进水了,拖鞋和脚盆漂了起来,唯一的那台落地式电风扇被搬到了床上。男孩已经习惯了这种场面,每年的雨季都是这样,但是照相馆——它修葺一新,刚刷了雪白的墙粉,里面是摄影师毕生的积蓄和毕生的欠债。他骑着自行车,疯狂地冲向照相馆,对着大水中的店面欲哭无泪。忽然听到身后一声巨响,马福大叔家的房子被水浸塌了,马福大叔死了。开业那天他在苏华照相馆拍了一张照片,以示友情赞助,但钱还没付,这下成了摄影师赞助给他的遗像了。
大水如期而来,如期而去,它是照相馆的噩梦。
马福大叔死后,街上的栀子花都开了,早上开门,很多花瓣涌进屋子。本以为开张大吉,这下生意全都泡了汤。雨季的某个午后,男孩蹲在照相馆门口发呆,街上一个人都没有,水是臭的,它和栀子花的香味混合在一起,一种令人情欲膨胀的气味。这时,大破鞋关文梨从街口走过来,大破鞋是东方点心店炸油条的,她炸了一上午的油条,中午晃过来勾搭摄影师。她穿着红色的衬衫,脚上是珍珠色的塑料凉鞋,高高地绾着裤管,露出修长的小腿。她走到店门口,曼声呼唤顾大宏,后者坐在椅子上,双腿搁在柜台上,说:“发大水了,停电,过几天再来吧。”关文梨就蹲下摸了摸男孩的头,身后咔嚓一声,摄影师按下了快门。
男孩忌讳别人摸他的头,但那次他不知为何,顺从地承受了这一摸。关文梨柔声提醒摄影师:“小出的歪脖子,你该给他治治了,他快长大了。”摄影师用一种懒洋洋的口气严肃地回答:“很难治的,上海都治不了。”关文梨说:“刚才你拍照了?”摄影师说:“嗯,冲出来我给你一张。”关文梨就满意地走了。
这张照片连同姐姐的“欢迎光顾”一起,被摄影师投稿到了戴城日报的副刊,它们竟然顺利发表出来。尽管那报纸印刷粗糙,但并没有妨碍女孩的美丽,相反,她脸上的光线更为朦胧了,带着点柔光的效果,令人心生万般怜爱。这照片被命名为“早晨”。至于男孩的那张叫作“雨季”,大破鞋关文梨正在抚弄着他的歪头,在照片上,她才是主角,而男孩只是一个迎合着她的动作、类似于道具的背影,歪着脑袋好像还挺可爱的,你无法判断出人物的关系,整张照片显出了一种迷惘的气息。
这是摄影师最得意的时刻,几乎抵消了洪涝带来的损失。摄影师将报纸压在柜台的玻璃台面下,昭告天下,他顾大宏不但是个开照相馆的个体户,还是个上了日报副刊的知名摄影师。这是何等光彩的事情。他根本不知道,“早晨”给女孩带来了巨大的麻烦,她美丽的脸蛋被城里几十万人看到了,很多二流子慕名前来,堵在学校门口嘘她,不但早晨,还有黄昏。
至于男孩,很少正面出现在摄影师的作品中,在那里他是一个需要和场景浑然一体才具备价值的模特,每次拍完他,摄影师都会黯然地垂下眼帘。
因为他是一个先天的歪头,本来应该迟一点说出来,但是很不幸,就像他的人生,每次都是躲躲藏藏、闪烁其词,每次都是在一开始就被人看出问题所在。
迷惘
男孩早就知道自己是个歪头,那是比记忆更深刻的东西,与生俱来,无法抹去。男孩听说,有的钟表天生走不准时间,但那并不等于报废,只要你忍受着它的走不准,它还是可以为你报时的。没必要去修它,修了,它很可能真的不走了。
出生那天,男孩的姑妈说产房外面有棵歪脖树,李苏华一定是看多了歪脖树才会生出歪头。这是他姑妈最幸灾乐祸的时刻,因为男孩的姑父,在武斗那年脑袋上挨了一枪子儿,到一九七四年时已经快疯癫了。她嫉妒一切幸福的婚姻。然后她顺便又看了一下男孩的小鸡鸡,说:“还好,下面不是歪的。”当时男孩大哭不止,可能是在提抗议:我情愿下面是歪的。
这种病叫做肌性斜颈,刚出生的时候在他的右胸有个硬块,后来消失了,变成了一根无比坚强的缆绳,把他的脑袋硬生生地拉向右边,下巴则指向左边。摄影师这半辈子见过的人脸何止万千,知道这歪头不是好材料,正愁眉苦脸,旁边的护士说:“这孩子挺可爱的,像个外国人。”倒是医生更明白事理,冷冷地告诉护士:“用不了两年,他就会变成一个左右脸不对称的丑八怪。”又问摄影师:“你是少数民族?”摄影师说:“汉族,不过我家里有俄罗斯血统。”医生说:“啊,苏联啊。”那会儿正在反帝反修,批林批孔,摄影师赶紧说:“是上上代的事情了,我连苏联在哪儿都不知道。”医生指着孩子说:“他脑袋歪过去的方向,一直往前走就是苏修。”
世界上有很多可笑的病,比如疝气、斑秃、麦粒肿,当然也有可笑的残疾,比如歪头。它甚至连残疾都算不上,那个年代街上有很多乱七八糟的人,全都像加工不成形的废品,任其到处乱跑。男孩曾经看过老中医,喝了半个月又腥又臭的浓汤,曾经找过西医,他们给出的治疗方案是让他朝右睡,永远朝右,还有一个江湖郎中用夹板夹着他的脖子,后来长征小学的顽童们用同样的方法整治他——总而言之,一切无效。男孩的幼儿期像当时的很多孩子一样,放在一个木桶里,木桶有时放在街边,让他看看外面的风景。到处都是脖子竖不起来的大头孩子,他不算特别扎眼,但缺钙和斜颈毕竟是两回事,前者是时代病,后者是怪物。
男孩出生时,隔壁的方屠户也生了个儿子,唤作方小兵。他健康活泼,和方屠户十分相似,拥有一个强壮而端正的脖子。老方屡次在摄影师面前夸耀,顺带埋汰一下顾家的基因有问题。摄影师自认倒霉。过了几个月,男孩的脖子还是歪的,大家差不多看习惯了,方小兵忽然发烧,送到医院打了十天的链霉素,出来成了个聋子。从此蔷薇街上又多了一个残疾人。这下摄影师又赢了。
不是赢了屠户,而是赢了他自己内心的愧疚。
男孩从知事起就接受了歪头的事实,凡有人问起,他就回答:天生的。好像这件事的责任,只能怪到老天爷头上。男孩被很多人扳过脑袋,那些不懂医术的人都以为自己拥有一双神手,可以赢了老天爷。他脖子下面的缆绳像是捏在一个恶作剧的小鬼手里,每当人们将脑袋扳直的时候,它就会清晰地突出于锁骨上方,绷得像弓弦一样,看得人们倒吸一口凉气,手一松,缆绳又把男孩拽了回去。一切无可挽回地顺着斜坡滚下去了。他成为一个歪头、斜肩、左右脸不对称的小怪物,到两岁时赢得了“花街申公豹”的美名,放在木桶里,旁边是另一个木桶,里面放着聋哑儿方小兵。
男孩的名字叫顾小山,摄影师希望他像山那样结实。乳名小出,两座山,希望他有出息。强人所难。
男孩的姐姐,那个叫顾小妍的女孩,她完全是另一种样子。
她出生时医院里就剩两个护士,其他都下乡学习去了,等她着陆以后,连那两个护士都打了绑腿背了铺盖走了。整个医院里,空荡荡黑漆漆的,她哭得气势如虹,不屈不挠。天亮以后,人们看清了她的长相,浓密而卷曲的头发,皮肤雪白,粉嘟嘟的嘴唇,等她睁开眼睛之后,人们发现她长了一对像花玻璃弹珠般美丽的瞳仁,略带褐色,从圆心向圆周放射状的丝丝纹理,绝非汉人所有。
蔷薇街最美的女孩就此登场。五年后,歪头顾小山诞生。男孩估计自己要是没病,一定会继承摄影师的相貌特征,成为这条街上的新一代美男,可惜,事不遂人愿,又或好事不成双,领衔美男的重任只能由摄影师继续担当,男孩则成为了这条街上的另一道风景。帅哥,美女,歪头怪物,都出自他们家。
落下这种不明不白的残疾,被人骑在脖子上简直是肯定的。瘸子驻拐棍,盲人戴墨镜,都能保持着尊严,歪头何为?没有任何办法,只能歪着。街道主任鲍翠芬跑到蔷薇街来搞宣传,说残废应该得到尊重,不能欺负聋子和呆卵(街上的一个智障)。男孩来到鲍翠芬面前,结结巴巴说起他曾经受到的一些委屈,鲍主任为难地说:“今天是残废的节日,你不是残废。”过了一会儿,她又说:“小出,你歪头歪得不是很厉害的,要有信心,不要自卑。我看见过一个歪头,那歪得简直像打断了脖子一样。”
鲍主任惯于一针见血以小见大。那是一九七九年,她还安慰他:“别的不说,像你这样的歪头,长大了肯定当不了兵,当不了兵你就去不了云南,去不了云南你就不用打仗。自卫反击战,多残酷的战斗,国家不用你出力,在家等着听捷报,多高兴啊。歪头又不耽误什么事。”众人抬杠说,小出的脑袋歪向右边,打枪的也是这个姿势,未必就不能去南疆。鲍主任说,拼刺刀呢?扔手榴弹呢?
这条街上的人都很啰嗦,惯于展开话题,然后进行大规模的辩论和抬杠,头天没讲够的,第二天接着聊,据说都是文化大革命惯出来的毛病。只有歪头和聋子,他们安静而自律,手牵手地在街上走着,人们视之为难兄难弟。街道往东,靠近解放路的地方是国营南货店,营业员都认识他们,会说:“顾小山,别走出去啊,外面有警察抓你们。”街道往西,走到尽头是马福大叔的修车摊,马福大叔要是看见了他们,会说:“小出,当心长征小学的学生把你们扔河里。”于是哪儿都去不了。对男孩来说,世界的印象仅仅局限在蔷薇街内,至于街道在城市的哪里,城市又在世界的哪里,他完全没概念。蔷薇街属于一个旧世界的范畴,它太小,所以一切都被放大了。
男孩的童年时代过得还算平安,无非是领受些嘲笑。歪头这个问题,必须是到成年以后才会显出它的可怕——从先天疾病定格为终身残疾。小时候他不太明白,只知道聋子是真的不方便,也不受人待见。聋子三岁那年,隔壁的屠户又生了个儿子,唤作方大聪,意思是大大地听得见。于是哥哥叫小兵,弟弟叫大聪。屠户还挺得意,儿子和摄影师一样,都是大字辈的。有了大聪,小兵就成了可有可无的人,方家的人在晚上喊吃饭都懒得跟聋子比划,只站在门口曼声吆喝:“小出,叫小兵回来吃饭。”男孩对着聋子做了个扒饭的动作,聋子就默然地回去了。
男孩回忆起来,那段时间他和聋子就像两个刚从地里拔出来的土豆,呆头呆脑脏兮兮地扔在某个角落里。聋子到五岁时还不太会与人交流,手语仅限于吃饭拉屎等简单需求,又不认字,两人日日厮混,其友谊只是建立在这些粗浅的沟通之上。倒是沉默的时候,呆立在街边,好像还能体会到彼此的存在。
方大聪小时候也被放置在木桶里,戳在街边,最初学会的一句话是“杀掉你”,不知道哪个过路的教的。孩子似乎领会了杀掉的意思,语气严厉,目露凶光,令人担忧他的未来。男孩的姐姐走过去给了他一个爆栗,孩子大哭,哭了几声之后又说:杀掉你。男孩的姐姐从小就很毒辣,她告诉屠户:大聪以后会成为一个杀人犯。方屠户很扫兴,就把大聪挪到了屋子里。大聪对着自己的奶奶说,杀掉你。方家老太太已经被沉默的方小兵搞怕了,听到大聪说话,乐得忘乎所以,说:“杀吧杀吧,只要你会说话,你想杀谁就杀谁。”大聪非常得意,顿时丧失了学习语言的欲望,除了会喊爹妈以外,满世界大喊的就是那句“杀掉你”。
有一天摄影师和屠户决定把两个残疾的儿子都送到幼儿园去。第一天,聋子被幼儿园阿姨关在了柜子里,阿姨忘记了他的存在,等到想起来的时候已经快放学了,聋子在柜子里睡着了,并且拉了一堆屎。而歪头由于失去了聋子的陪伴,在幼儿园里大哭不止,被阿姨放在了另一个柜子的顶上,他就坐在那里哭了一整天。那以后他们就再也没去过幼儿园,继续像两个矮小的幽魂般游荡在蔷薇街上。
不久之后,聋子消失了,而歪头还在。
那个陌生人先是鬼鬼祟祟地钻进了方小兵家。男孩对聋子说:“你们家来小偷啦。”聋子无动于衷。屋子里的方大聪大喊:“杀掉你!”陌生人吓得一溜烟窜了出来,随后来到了两个男孩面前。
这条街上很少有陌生人。男孩定定地看着她,发现这是个面相凌厉的女人,长了一张瘦削的瓜子脸,目光如炬,炯炯照人。聋子始终低垂着头,做出一副犯了错误需要教育批评的样子。这个女人对他们说了一些话,她精透了,立即看出男孩是个有毛病的人,用手掰了掰他的脑袋,摇摇头。她后面说的话男孩听懂了:“这个没人要的。”接着她就把聋子给领走了。那天马福大叔在巷口摆摊,本来应该阻止这件事的发生,但他睡着了,下午没活干他就睡觉。于是,聋哑儿方小兵不见了。
男孩搞不清那女人为什么要带走聋子,她的态度很亲切,还给聋子吃了颗糖,比幼儿园的阿姨好上一百倍,只是那眼神有点不太干净。男孩伸出手去,女人也给了他一颗糖,塞住了他的嘴。他发了一会儿呆就回家了。
到了晚上,屠户的老婆又在吆喝:“小出,叫方小兵回家吃饭。”男孩还在发呆,一直到晚饭吃过了,屠户气势汹汹跑过来找人,男孩说:“他跟别人走了。”摄影师急了,说:“是不是遇到人贩子了?”屠户说:“人贩子要一个聋子干吗?”男孩说:“那个女的说,我这样的没人要。”摄影师说:“也许她不知道小兵是聋子。”男孩说:“她还给小兵吃了糖,我也吃了。”
小兵的消失是件可悲的事,男孩失去了他唯一的朋友。很多人都说,当时小出要是喊一声就好了,可惜嘴馋,为一颗糖就出卖了朋友。男孩心想,你们不知道我心里有多难过,我哪知道世界上还有人贩子这种东西?只有小兵的奶奶宽慰他。老太太一边洗脚一边大声说:“拐走就拐走吧,放着也是个麻烦。”
男孩的童年很孤独,失去了聋子就更孤独了。他问姐姐:“人贩子为什么不拐走我?”姐姐很生气地说:“这都想不通?因为你是歪头啊,小出。”
男孩摸摸自己的脖子觉得这个世界真是不可理喻。
后来屠户拿着聋子的照片,到处问人家。这张照片是在光明照相馆拍的,也是摄影师的杰作,聋子虎头虎脑,一脸傻笑,手里端着一把苏式转盘冲锋枪(玩具),头上戴着小军帽,并不是解放军的那种,而是非常罕见的红军八角帽。人们看见聋子的照片都说他像潘冬子,这样的孩子应该不难找,也难怪人贩子选择了他,而不是歪头。他们像没头苍蝇一样到处乱窜,火车站,汽车站,轮船码头,后来连警察都出动了。
男孩心想被拐走原来是要去很远的地方啊,看上去都出城了。男孩看着聋子的照片,有点羡慕也有点害怕,然后另一个问题钻进了脑子里:
你说,工农红军到底有没有可能拥有一把转盘式冲锋枪呢?
哀伤
男孩小时候发现这个家里充满了死去的人。首先是他的奶奶,很早就过世了。其次是他的妈妈、小姨和外公,一九七七年在云南发生了一次惨烈的翻车事故,他们是一起死的。然后是他的爷爷,一九八○年死于脑溢血,同年他的外婆也去世。在短短四年里,这个家中阴风恻恻,墙上挂了一排黑框照片,很像革命历史博物馆。
因为妈妈去世得太早,在他的记忆中只有一点模糊的印象了,她的名字后来成为照相馆的招牌,长久地悬挂在那里,化身为另一种事物,好像家里的图腾,母爱变成了空虚的佑护,如此生疏而又温暖。然而男孩的姐姐并不喜欢这样,她觉得把妈妈的名字挂在街上是件很讨厌的事,她不想看见。
后来他发现,街上的人对此也有禁忌,人们说起照相馆,总是说“顾大宏的照相馆”,而不会说“苏华照相馆”,正如人们看见关文梨勾搭他爸爸,总是说她去了顾大宏那里。假如说去了李苏华那里,就太可怕了。这么说来,摄影师确实是个傻瓜,他一厢情愿,左右为难,一辈子就是生活在夹板中了。
妈妈的遗物保存在一个木箱里,加了一把小铜锁,钥匙在摄影师那里。孩子还小的时候,这个箱子是不给打开的。男孩有时会说:“爸爸,我想看看箱子。”摄影师皱着眉头回答我:“这又不是糖果,没什么好多看的。”姐姐小时候提出这种要求也会被拒绝,她试着撬箱子,但是没成功。直到某一天她发怒了,扛着箱子跑到修自行车的马福大叔那儿,一锤子砸开,里面有一百多张照片,每一张都被精心存放在光明照相馆的纸袋里,另有记账的流水日记两本,结婚证,死亡证,墓地证,妈妈生前佩戴的戒指一枚,还有一块手表好像挺值钱的。
在这些照片上男孩和姐姐看到了很多人,李苏华,顾大宏,外公外婆小姨还有其他人。李苏华保持着一种温婉而悲伤的表情,仿佛在她留影的那一刻就已预见到了自己的死,而红霞小姨英姿飒爽地站在天安门城楼前,一脸灿烂,好像死神也拿她没奈何。最古怪的是居然还有隔壁屠户和小姨的合影,屠户那时还年轻,头没秃,下巴上的肉也只是挂在喉结上方。人物的关系有点不明朗。马福大叔是这条街上的老住户,他解释说,屠户以前和小姨有过一段,那叫做轧朋友。马福大叔又拿起手表说,嚯,瑞士牌手表,可惜坏掉了。姐姐煞有介事地说:“在云南撞坏的,我爸爸就拿回来一块破手表和三个骨灰盒。”
男孩那时才六岁,在一边玩着马福大叔满地乱滚的螺丝钉,并不明白照片有何可贵之处。马福大叔用他沾满油污的手捏着照片,与姐姐共同浏览一番,并对之品头论足。黄昏时,摄影师骑着那辆哐哐乱响的自行车来到车摊前面,对马福大叔说:“脚踏板不太好。”猛然看见男孩五根手指头套满了螺丝帽,其中一个黄色的是李苏华的戒指!而姐姐正在一边急急地收拢着照片,上面已经沾满了马福大叔的黑色指纹。那块坏掉的手表,愚蠢的马福大叔正企图用扳手拧开后盖,按他修自行车的技术,或许真的可以做到。
摄影师握爪透拳,一把拎起姐姐,夹在腋窝里,后者遭遇到有史以来的第一顿暴打,并且是在街头公演。男孩呆看着这一幕,不知道该帮谁好,最后还是决定扑上去咬爸爸,他抱住腿吭哧一口咬下去,觉得口感不对头,原来是歪头没准,咬在了姐姐的鞋子上。姐姐早已哭得双脚乱踢,结果蔷薇街的人看到的是,顾大宏夹着顾小妍痛打,而歪头顾小山叼着一只黑色的布鞋站在旁边,满脸油污,手指上套满了螺丝帽,嘴里发出呜呜的嚎叫声。马福大叔有心去劝,脸上挨了一下,人们都害怕起来,这是摄影师第一次打人。看来鳏夫的确是不能惹的。人们说,该给摄影师介绍个新老婆了,他都快疯魔了。
箱子是摄影师的宝贝,箱子里的一切都不能分享。现在大家都知道了。
姐姐念初中那年,摄影师把她叫到身边,给了她木箱子的钥匙,并说:“以后你可以开这个箱子了,以前你太小,爸爸怕你把照片弄坏了。”她接过钥匙,诡异地一笑。摄影师哪里能想到,她在挨打之后已经偷了他的钥匙串,找到了个锁匠,给这个木箱配了一把属于自己的钥匙。
那时,摄影师说,姐姐的脾气既不像他也不像妈妈,倒有点像死去的小姨李红霞。后来男孩听说方屠户曾经和红霞小姨轧过朋友,这就难怪,屠户平时对谁都很凶恶,只有看见顾小妍尚保持着一点礼貌,或许还是睹人思情。
每一年的清明节,家里都会大大地准备一番,按照城里的风俗,折了锡箔,带上供品,到城外的墓地去扫墓。那片公墓区,过了城西大桥,骑自行车沿着公路走半个小时,前不着村后不着店。每次去,那辆破自行车都不堪重负,男孩坐在前面横杠上,姐姐侧坐在后面书包架上。清明节常常下雨,摄影师有一件半透明的塑料雨披,已经旧得发硬,前面遮住男孩,后面遮不住姐姐,只能让她打一把伞。他们骑车上公路,两旁是绿得发亮的田野,看到山,看到山上密密麻麻的白色墓碑。到了公墓以后,按次序先到山顶给奶奶扫墓,再到山腰给外公和小姨扫墓,最后到山脚给妈妈扫墓。李苏华的墓碑上只有她的名字,墓穴却是双穴,顾大宏和姐弟俩的名字刻在左下角。摄影师说,立碑人刻着顾大宏的名字,人是不能给自己立碑的,所以他的名字不能和李苏华并列,得等他死了,换一块碑,就可以在一起了,那时左下角立碑人的名字就只剩下男孩和姐姐。
到一九八○年,扫墓还是这个次序,不过墓穴中又多了两个人。男孩觉得把双穴填满了可谓是一种圆满,虽然人活着的时候就预订了那个位置,但还真未必能如愿以偿地躺进去。同时又为小姨感到惋惜,只有她是单穴。扫墓的时候男孩会哭一次,小时候是大哭,稍微长大一点就哼哼地哭,摄影师和姐姐从来不哭。姐姐小时候可害怕鬼了,如果天气不好她就急着想回家,长大以后,她独自去墓地,有时甚至是秋天。
那年春天,男孩记得很清楚,在回家的路上他的脚卡进了自行车前轮,在车杠和轮子之间弯成了九十度。他惊恐万分,大哭起来。摄影师也吓傻了,儿子已经是个歪头,如果再变成瘸子,岂不是天崩地裂?姐姐拽着他的袖子大喊:“你快想想办法呀!”摄影师说得把前轮卸下来,只需要一把扳手,但这一路上也没有自行车摊,到处都是农田,即便有几户人家也都是住泥糊房子的农民,他们家里只有钉耙,没有扳手。公路上偶尔有疾驰过的卡车,摄影师去拦,没有一辆停下。后来他把自行车放倒,让男孩坐在地上,叮嘱姐姐:“弟弟就交给你了。”姐姐用力点头,摄影师朝着市里狂奔过去。
雨下了起来,男孩不知道在公路边坐了多久,姐姐守着他,两个人很快湿透了。农民赶着水牛经过,停下来看看,又走了,也有扫墓的人经过他们,评头论足一番,谁都没带扳手,很快也走了。后来荒凉的公路上只剩下他和姐姐。一直到中午,远远地看见马福大叔骑着他的三轮车,摄影师坐在三轮车后面,急急赶来。然后,马福大叔一边卸下车轮,一边数落摄影师,没有在自行车轮子上装个铁丝罩子。摄影师浑身湿透,一言不发。他不久前刚揍过马福大叔,但马福大叔并没有记仇,这让他更狼狈。
回去的路上,男孩和姐姐坐在小三轮车里。摄影师骑自行车,他灰色的瞳孔外面蒙着一层水汽,仿佛是既委屈又自责,全然无可奈何。每当这种时候,男孩就会觉得这个爸爸正在渐行渐远。
男孩说:“我会变成一个瘸子吗?”
姐姐说:“瘸子都是天生的。”
男孩知道小儿麻痹症,白柳巷有个大孩子就是,他必须拄着拐杖才能出门,人们的目光沿着拐杖,从他的腋窝一直移到残腿。男孩说小儿麻痹症不是天生的。姐姐说:“反正你这样是不会变成瘸子的,很多小孩都在自行车里面卡过腿,他们都好好的。”
最后姐姐说:“反正你是个歪头就够了。”
和摄影师不同,男孩的姐姐,一直是强悍而无畏,做错了事情也绝不内疚,对于一切赞美和诋毁都报以轻蔑的笑容。除了怕鬼以外,她无懈可击。她从来没学会安慰人,也没学会安慰自己。
那以后男孩对马福大叔产生了严重的依恋感,他是一个穷困潦倒的修车人,住在南货店对面,房子又破又矮。他无儿无女,只有一个操着苏北口音的老婆,人们喊她福婶,她在家里糊火柴盒。这是整条蔷薇街上最不受待见的一户人家。后来他听说,出生以后马福大叔曾经问摄影师,这个歪头男孩到底想不想要,如果不想要就给他马福做养子吧,被摄影师断然拒绝了。
男孩在街上已经没有朋友了,聋子拐走以后,长征小学附近有一条街道挖开了修路,很多小学生取道蔷薇街上下学。早晨还好,中午以后简直是男孩的灾难。在四月冰冷的雨中,他被各个年级的孩子揪住了难以脱身,他们穷尽一切手段打算治好他的歪脖子病,最可怕的是用雨伞的钩形手柄挂住他的脖子,哪怕他在逃跑,也会一钩子钩回来。还有一部分用直柄油纸伞的孩子很不高兴,他们钩不住他,就把书包挂在他脖子上,让他穿过整条蔷薇街,有点像游行,但更像一匹驮马。
那时马福大叔就很凶恶地扑了过来,他听到男孩的尖叫,破口大骂直追向那帮小学生。后者必然四散而逃,没有哪个小学生敢和修车的较量。
“以后放学的时候你不要站在外面。”马福大叔说。
男孩根本搞不清什么时候放学,中午会放学一次,然后上学一次,下午又会放学一次,有些小学生放得比较早,有些放得比较晚。男孩呢,上午是聋子的奶奶带看着,下午待在自己家里,不可能一直待在家里,他总得出来走走,哪怕下雨天坐在门槛上看雨水从屋檐上淌下来呢。
最要命的是他经常发呆,伞柄伸到脖子下面的时候还没明白是怎么回事。
摄影师是管不了这种事情的,他得去光明照相馆上班,下班回家一切都已经发生过了。姐姐固然凶悍,但她是在师范附小上学,中午在学校吃饭,等她放学回来的时候只剩下男孩在哭。路迟迟没修好,有一天马福大叔急了,他躲在屠户家里,从斜刺里忽然冲了出来,用两只大手抓住了三个小孩和四把雨伞,一起送到长征小学去。马福大叔说,再敢欺负歪头,他就把路给封了,以后这帮孩子谁都别想从蔷薇街走。
于是,太平了。
马福大叔当然是个好人,男孩在念书之前几乎天天混在他的车摊上,你随便扫一眼就会发现他是个热心而又自卑的人,怕老婆,怕邻居,怕干部。他的修车摊一直摆在巷子西口,那里生意比较差,远不如东边,靠近解放路,有很多行人。内情是,解放路上一百米之外有另一个修车摊,那个摊主只过来说了一句“马福,滚”,马福大叔就搬到西边去了。他那么好欺负,男孩却一直觉得他是可以倚靠的对象,而他确实也没有辜负了男孩。
马福大叔后来还是死了,被他的房子压死的,这件事后面还会再说。男孩心痛极了,觉得那些对他好的人就像破墙上的泥灰,一个一个、接二连三地掉下来,有一天这破墙大概也会坍塌。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啜泣
男孩的姐姐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偷东西的?大概是从那把私配的钥匙开始,她尝到了甜头。男孩觉得,有那么一阵子,姐姐简直是这条街上的魔星,毫无顾忌,左突右冲,一直到她的青年时代,此后就没那么灿烂了,但是一个中过邪的人谁知道她会不会复发呢?
这条街上从来没有小偷,虽不至于夜不闭户,起码可以做到白天敞开大门。男孩家里的房门钥匙,就放在门楣上的一个铁皮罐头里,街上谁都知道,也没有人闯进来。后来聋子被拐走了,大家才警惕起来。
一九八○年的春天,男孩看到对门汪仙居家里的门框上多了一个小木箱,上面还装着一把挂锁,觉得很好奇,他走出去看,发现隔壁方屠户家也有这么个小木箱,和信箱并列在一起,也挂着锁。过了一会儿,汪仙居走了出来,用一把小钥匙打开木箱,从中取出一瓶白色的液体。男孩问姐姐,那是什么东西。姐姐说那是牛奶,得去奶站订,每天清晨送奶工会把牛奶塞进铁箱里。
“你喝过吗?”
“没有。”
“我在上海表姑妈家里喝过。”
男孩知道牛奶,在看图识字的卡片上看到过,男孩还知道奶牛是什么样的,可就是没喝过牛奶。清晨的方大聪从屋子里踱了出来,他站在门口,端着奶瓶,揭开纸盖,慢慢舔舐着盖子上凝结的奶糊,用四岁小孩的骄傲眼神看着男孩,说:“牛奶真好喝。”姐姐说:“来,给我喝一口。”方大聪扭屁股往里跑,说:“杀掉你!”
仿佛是一夜之间,牛奶出现在了生活中,鸡蛋糕也有了,商店里甚至还有巧克力。相比之下牛奶更神秘,因为买不到,如果想喝就必须订半年,想要解个馋、过个瘾是绝对没可能的。男孩家里订不起牛奶。
某一天醒来,床头多了一瓶牛奶,与此同时听到汪仙居的老婆在大喊:“我家的牛奶被人偷走了!”
奶箱是锁着的。姐姐私配过的那把钥匙发挥了作用,那个锁匠曾经告诉过她,这世界并不是一把钥匙对一把锁,其实一把钥匙可以开很多锁,关键是要不断地尝试。那天清晨姐姐早早地溜出家门,拿着钥匙,照着蔷薇街上的奶箱一通乱戳,最后打开的竟然就是汪仙居家的锁。
锁匠忘记告诉她另一件事:兔子不吃窝边草。
男孩终于吃到了纸盖上的奶糊,又喝了半瓶牛奶,那滋味很奇怪,既不甜也不咸,带着独特的腥味,柔软地滑进食道。这对从小只吃水果糖和咸萝卜条的孩子来说,多少显得异样。姐姐喝掉了剩下的半瓶,说:“好喝。”然后把牛奶瓶藏在了床底下。中午姐姐就拉稀了,看来是牛奶害的。男孩没事,坐在床上听姐姐抱怨了一通。
尝过一次就可以了,但男孩爱上了牛奶,他再次提出要求。那时发大水了,整条街都被倒灌的河水淹没,星期天大清早,姐姐锳水出门,到解放路上去买油条,那儿有一家东方点心店。她先趁着没人,用钥匙捅开了汪仙居家的奶箱,把奶瓶放在了篮子里,用一张报纸盖住,然后拐出蔷薇街。男孩和摄影师都在睡觉,这件事是她偷偷干的。等到男孩睡醒了,床头就会有一瓶牛奶。
姐姐到了东方点心店门口。大破鞋关文梨正在炸油条,这女人长得奇美无比,水蛇腰,桃花眼,小葱一样的手指,用来炸油条真是倚天剑当苍蝇拍使唤。附近的男人,好的赖的,都愿意到她跟前来排一排队,眼睛闪闪的,他们之中有些人甚至只穿了一条三角裤。
姐姐排了一会儿队,轮到她的时候,关文梨瞄了她一眼,认出她是光明照相馆顾大宏的女儿。关文梨喜欢拍照,破鞋都喜欢拍照,故此与摄影师混了个半熟。为了报答摄影师,关文梨特地给了姐姐比较粗的油条。那时姐姐已经十二岁,有点懂事了,至少知道破鞋是什么意思,她只对油条感兴趣,并不把关文梨放在眼里。油条到手,她拎起一根咬了一口,不幸咬到了一口碱,又辣又苦地吐了出来。
她把油条扔了回去,对关文梨说:“碱。”
关文梨皱了皱眉头,尝了一口,带碱的那一段已经被姐姐咬掉了,油条味道不错。关文梨说:“没碱。”
姐姐说:“换换换。”
关文梨有点生气,觉得她太不识抬举,就把油条扔回了筐子里,用筷子夹了一根细油条放进了她的篮子里。姐姐说:“这根太细了。”关文梨说:“等你长大了再来要粗的吧。”这句话暗藏杀机,姐姐没听明白,后面的男人们已经哈哈大笑起来。
姐姐真的生气了,她真的生气了谁也挡不住。她对关文梨说:“大破鞋。”后面的男人们惊了一下,须知,一九七九年以来,凡是敢当面骂破鞋的人都被关文梨挠花了脸。人们不由得插队到前面,打量这个深眼窝、鬈头发的女孩。与此同时,关文梨微笑着解开自己的围裙,说:“你是不是叫顾小妍啊?你爸爸是光明照相馆的顾大宏。”顾小妍一阵自豪,觉得自己也是名人了,便大声说:“是的!”其实她看到关文梨解围裙,就应该知道事情不妙,她这辈子总是陷于这种骄傲的错觉中。关文梨说:“各位,今天生意不做了。”一脚踢封了炉子,从油锅后面跑出来揪住顾小妍,说:“带我去找你爸爸。”
东方点心店的顾客们,以及揉面的师傅,烘大饼的阿姨,收账的大叔,全都面面相觑,眼瞅着关文梨揪住姐姐往蔷薇街走去。到了街口看到深达脚踝的水,姐姐穿着高筒套鞋,关文梨穿着皮鞋。姐姐还没来得及得意,大破鞋把她的皮鞋踢掉,拎在手里,赤脚奉陪到底。
几年以后姐姐才明白,关文梨纯粹是为了和摄影师搭讪才这么干的,破鞋果然诡计多端。
那天她被关文梨揪着,哭丧着脸走到家门口,忘记了篮子里还有一瓶牛奶。对门的汪仙居正等着她呢。汪仙居说:“小妍,你别赖了,这瓶牛奶我让送奶的人做了记号的,带我去找你爸爸。”
这件事让摄影师丢尽了脸面,最丢人的是他穿着汗衫短裤出来开门,他以为是姐姐买早点回家了,没想到门口站着关文梨。他跑回去穿裤子,心急慌忙地忘记了把拉链拉上,问关文梨什么事,关文梨说:“没什么事,过来看看你。这是你女儿吧?”摄影师点点头,看看姐姐,姐姐指了指他的小腹以下。摄影师又回过身去拉拉链。关文梨微笑着说:“我走了。”她撂下这对父女,穿过围观的人群,拎着皮鞋,赤脚走向解放路。她的双脚踩出轻盈的水花,像白鹤那样,简直快要飞起来。后面的汪仙居都看傻了。
轮到汪仙居来告状,他是这条街上最有文化的人,仅有的摘帽右派。当年批斗他的时候,男孩的爷爷、姑姑、外公、小姨都曾经站在他身后,拧过他的胳膊,抓过他的头发,逼其吃过街上的烂菜叶。顾家对于汪家有一种强烈的心理优势。时过境迁,汪某人现在已经是一介人民教师,但这并不妨碍他继续害怕顾家的一群煞星。
汪仙居说:“牛奶的事情我就不计较了,可你是怎么打开奶箱的呢?”
男孩在一边说:“她有钥匙。”
汪仙居使劲地把眼镜往鼻梁上推,说:“你为了喝我们家的牛奶,所以配了我们家奶箱的钥匙?”
男孩说:“她一直有这把钥匙,开我爸爸的木箱的,正好也可以开你的奶箱。”
姐姐说:“算了,钥匙我也不要了,给你好了。”
汪仙居说:“我还是去换把锁吧。”
摄影师抄着鸡毛掸子冲了出来。他从未用鸡毛掸子打过孩子,这个样子看来只是给汪仙居消消气。但姐姐不想配合,她撒腿狂奔,很快追上了关文梨。摄影师追到关文梨身后,自然而然地停住了脚步,好像这个女人美丽的曲线之外有一道无形的屏障。她回头看了看他,他实在有点狼狈。她说:“裤脚管全都湿了。”
这条街上的男人,在一九八○年发大水的夏季,都是穿着短裤进进出出的,连最有文化的汪仙居都是这样,只有摄影师穿着长裤。姐姐心想,今天这条裤子算是出风头了。摄影师在那儿讪讪地绾裤脚管,关文梨替他拿着鸡毛掸子,等他把裤脚管一层一层绾得妥帖了,她又递上鸡毛掸子,这时姐姐早就跑到不知什么地方去了。摄影师茫然四顾,关文梨笑了一下,又温柔又嘲讽地,好像看见了一只四处乱跑假装凶恶的小狗。这种眼神是她卖油条时候从未有过的,甚至是摄影师,大半生对着人们的笑容,也不太见到这种样子的。过了一会儿隔壁的方屠户出来看热闹,关文梨已经走远了,屠户勾着摄影师的肩膀说:“你追她干什么?你不知道她是府前街最有名的破鞋吗?去年她轧姘头,她男人一拳打瞎了姘头的眼睛,进去坐牢了。她被单位开除出来炸油条。”
这些摄影师可能都知道,也可能不知道。反正他哼哼哈哈了几声,意兴阑珊地握着鸡毛掸子回家了。到中午时姐姐回家看见他还在蒙头大睡。
这件事过去没多久,某一个黄昏,姐姐背着一杆枪出现在了街上。
那是一把气枪,轻易搞不到手。有些青年拿着气枪沿街打麻雀的,大部分也是私货,未经派出所登记。姐姐背着枪走进来,后面跟着一大群小孩,适逢摄影师和方屠户在家门口说话,都吓了一跳。屠户更是毛发耸立,眼睛里流露出异样的神色,他一句话没说,返身回家了。姐姐本来不想搭理这两个男人,看到这副样子倒奇怪了,问摄影师:“老方怎么了?”
摄影师摇摇头,什么都没说。摄影师觉得她太像十几年前的小姨,李红霞,如果她再长大一点恐怕会更像。后来他才想起来问她,枪是从哪儿来的。她不说,用力掰开枪杆,押了一颗子弹,用力合上,照着墙上打出了一个弹坑。
满街都是在跳猴皮筋的女孩子,只有姐姐拥有一把气枪,满街的男孩子都发疯了,大的小的,不大不小的,都来到家门口,恭敬有礼地说:“小妍,给我们看看气枪吧。”过去他们不是这样,他们站在很远的地方喊,歪头申公豹,外国女人顾大嫂。
男孩看到了气枪,在他的童年时代对任何武器类的玩具都没有兴趣,他只想要个洋娃娃,又说不出口。姐姐说:“小出,看,枪。”男孩说:“我摸过气枪的,太重了。”
这把枪就放在了饭桌上,摄影师去厨房做饭了。姐姐在做作业,但那些孩子们的叫声令她心烦,她拉开门,看见解放路上的孩子王,一个绰号叫作“猫脸”的男孩,后面是一群小喽啰。小妍不耐烦地说:“猫脸,滚远点。”
猫脸的手插在裤兜里,用鞋尖踢着门槛,以一种猫咪般的声音说:“给我看看气枪吧。”
“拿什么东西来换?”她冷冷地说。
猫脸说:“以后再也不欺负歪头了,行不行?”
一瞬间男孩想起了猫脸一伙把他摁倒在地上、用脚踩着他的脖子、让他发出呜呜的嚎叫、或是用两块木板夹住他的脑袋、企图让他成为健康人、扒下他的衣服、拨弄他脖子下面那根鬼魂般的缆绳……种种一切,下手的人未必是猫脸,但现在都成了猫脸。男孩大叫一声,趴在床上哭了起来。
姐姐完全没有理会他的哭泣,她站在门口想了想,然后就把气枪交给了猫脸,并叮嘱:“只给你玩一个钟头。”猫脸兴奋地点头,又接过半盒气枪子弹,尖叫一声跑掉了,一群小喽啰齐声发喊,跟在他身后狂奔。等他们都走了,她掩上房门,对男孩说:“你哭个屁啊?”男孩说:“我不哭了,以后猫脸不会来欺负我了。”姐姐说:“你想得美,最多让你好过两个礼拜啦。”
十分钟以后,摄影师回到房间里,发现枪已经不见了,接着他就听见外面的路灯发出噗噗的爆炸声,是猫脸一伙在用枪打灯泡。摄影师越想越害怕,用不了多久,这条街上的路灯就会被全部打爆掉,他刚想出去阻拦,只见两个穿劳动布工作服的小青年快步冲过来,一把夺下了猫脸手里的气枪,一巴掌把猫脸扇到了烂泥坑里。五秒钟前还在欢呼的小喽啰们,忽然跑得没了踪影,猫脸倒在地上,既不哭也不动,好像是休克过去了。接着,这两个青年来到了摄影师眼前。
枪是他们的。
“我们是文化宫保卫科的,你女儿偷了我们的枪。”
文化宫就在解放路上,是姐姐放学回家的必经之地。这一天她穿过文化宫,看到一间屋子里没人,一杆气枪竖在墙边,她觉得好玩,就走进去把枪背了出来,顺便捞走了桌子上的半盒子弹。这个举动非常疯狂,因为她背枪回家的途中,至少有一百个人都看见了,包括她的仇家,东方点心店的关文梨。保卫科的人丢了枪,跑出来一问,所有人的手都指向了蔷薇街。
摄影师觉得自己该说点什么,还没说呢,肚子上挨了一枪托,弓下腰时还不忘抬头看看了,眼神很哀怨,心想你们怎么跟红卫兵一个德性,文革不是结束了吗?那两个青年更生气,瞧你的样子,活该是被打的。举起枪托想照着摄影师的脸上再来一下,顾某人识相,立刻惨叫了一下,躺倒在地,顺便打了个滚。那俩青年不便进屋子打人,便扛着枪走掉了。
男孩吓傻了,头一回看见爸爸挨打,这种震撼简直无与伦比,男孩不能相信自己那个帅气伟岸的爸爸也会被人揍趴在地上。这时屠户闻声赶来,屠户目睹了一切但他并没有阻拦这两个青年离去。直到他们真的离去了,屠户才用脚尖踢了踢摄影师,说:“你这辈子只要一挨打,就往地上躺。是不是?”摄影师闭着眼睛,牙关紧咬,身体蜷成一团。姐姐缩在饭桌后面,过了一会儿也走了过来,凑上来说:“打昏过去了吗?”摄影师跳起来抓她,她尖叫一声,嗖的窜出屋子,拽过那辆老掉牙的自行车,左脚踩着脚踏板,右脚猛蹬几下,早已趟到远处去了。
摄影师喊道:“你什么时候学会骑车的?”
远远地传来姐姐的声音:“不用你教!”
摄影师曾经教会了妻子骑自行车。一九八○年,他对姐姐说:“你快念初中了,等个子再长高点,我教你学车,再给你买辆自行车。”这份舐犊之情夹杂着他对亡妻的怀念,此刻被女儿矫健的身姿击打得粉碎,再回头看看男孩,男孩歪着头,麻木的脸上忽然迸出皱巴巴的迟到的哭泣。他抽噎着说:“别打我爸爸。”
多么无奈,多么缺乏真实感。
猫脸从泥坑里爬了起来,现在他看起来就像一块肮脏的拖把。他走到男孩家门口,抹了一把脸上的污泥,淡淡地说:“你等死吧,歪头。”
男孩再次大哭起来。屠户摇头说:“小出,你都快上小学了,你以后怎么办?”
惊骇
靳家花园在解放路尽头的一条小马路上,那是戴城少见的法国式洋房,有一个很大的院子,前面是草坪,后面是树林。高达三米的围墙,上面纵横交错着生锈的铁丝网。男孩的爷爷,长风机械厂老钳工顾长根在这里看门。一九六八年武斗期间,他带着几个徒弟抓了些人,用铅丝缚住了关在审讯室里,不料半夜里这人运气挣断了铅丝,企图逃跑,顾长根的徒弟上去就给了他一锤子,当场红的白的都出来了,虽经包扎,仍因抢救无效而死亡。后来武斗结束,双方各自算账,杀人的徒弟判了无期徒刑,顾长根连带倒霉,吃了几年官司,放出来以后沦为看门人,守着这个靳家花园。人们说他一生的凶恶奸猾,都变成了门房里终年炖在炉子上的一壶开水,嘀嘀咕咕,冒着一点灰溜溜的热气。
靳家花园已经荒废多年,按照它的规格,本来应该是个机关办公室,或者疗养院,至少也可以成为区级图书馆,但关于它的故事中,不但飘荡着孤零零的鬼魂,还有屠杀的血腥。它最后一任主人就是在后院跳井自杀的,此后多年,时不时会从井里爬出来,吓到某个深夜流连不去的傻瓜。到了一九六七年,武斗期间这里关押着很多俘虏,一边审,一边杀,一边埋。井里哀怨的鬼魂已经无足轻重了,他就算可以爬出来,也会被诸多暴怒的亡魂乱脚踹回去。这地方没人敢来,但它还是需要一个看门人。人们有时都糊涂,顾长根究竟是守着大门不让人进去呢,还是不让那些鬼魂跑出来乱嚷嚷。
对男孩来说,最大的好处是它收容了自己的爷爷,否则这个傲慢、顽固的老头子就得住到蔷薇街,和他们生活在一起。
男孩在念小学之前总算独自踏出了蔷薇街,现在他向靳家花园走去,这是他活动半径的极限。已经是夏天,情况有了点变化,一个古怪的流言,据说靳家花园里埋着财宝。那并非空穴来风,根据报纸上的新闻人们知道,不久前翻修的定慧寺大殿里挖出了很多经书,很多奇珍异宝。如果定慧寺可以,那么这个神秘而可怕的靳家花园也可以。
男孩趿着鞋子走在滚烫的马路上,鞋子是一双中号的解放鞋,把鞋帮剪掉了一圈,变成拖鞋。这非常难受,它集合了解放鞋和拖鞋的缺陷,既不跟脚,又磨脚趾头。男孩夏天只有这么一双鞋,否则只能穿布鞋,他根本就不爱出门,但这一趟却必须去。
因为那个猫脸,他声称要在靳家花园挖到金银财宝,但他根本进不去,于是就把男孩揪了过来。
“去把你爷爷引开,今天晚上我要去挖财宝。”
男孩心想,真蠢,怎么可能有财宝?他无力反抗也提不出什么建设性的意见,如果拒绝跑这一趟,他就会被猫脸整得很惨。男孩现在策略是,混过眼前就是胜利,只要今天不被人欺负,管他明天会发生什么。
沿着围墙往靳家花园的大门走去,墙内的大树落下厚重的阴影,这条路上白天也很安静,夏季明亮的午后使那种阴森感稍微淡了,男孩听见自己的鞋子在地上发出噗噗的声音。他有点紧张,倒不是因为鬼魂,而是他的爷爷顾长根,从未对他有过好脸色。
男孩走进靳家花园,发现顾长根在睡觉。他坐在一把破旧的藤椅里,微微地歪着头,发出沉重的鼾声。男孩走过去拍拍他的胳膊,他没有醒,继续打鼾。这把藤椅平时都在门房里,这会儿像宝座一样放在院子的正中央,面对着大门,背后是一排乱七八糟的灌木,灌木后面是两棵银杏树。得绕过这个花圃,从侧面进去才能看见洋房。男孩不记得自己去过那里,每次到靳家花园来,他和姐姐都只能在门房周围走一圈,顾长根不给他们进去。
男孩看到一杆长枪斜靠在树边。它太长了,放在屋子里几乎可以戳到天花板,铁灰色的枪头,上面还焊着四个倒钩。这是门房顾长根最擅长使用的武器,在一九八○年的夏天,令各路蟊贼闻风丧胆的丈八钩镰枪。
那个关于财宝的谣言越传越邪乎,有人声称自己在花圃里挖到了一坛银元。猫脸说,你们知道银元值多少钱吗,每一枚,都顶得上你们爹妈一个月的工资。那时猫脸也来过靳家花园,他当然算不上什么角色,只是个看热闹的小学生,混在真正的社会青年、二流子、不良少年之中,企图进入园子。他们没把顾长根放在眼里,不过他们很快发现,这老头子并不好对付,那把钩镰枪是他特制的,既可以把人从墙上钩下去,也可以从门口捅出去。他弄伤了很多人,整夜不睡扛着大枪在花园里巡逻,有一次他赤手空拳制伏了一个翻墙进来的高中生,把人胳膊弄脱臼了。
猫脸也害怕这老头。那是不久前,顾长根回到蔷薇街,适逢猫脸在捉弄男孩,边上围了一群孩子起哄,顾长根走过去把猫脸拎起来,扔了出去。男孩仅有的一次干净利落的胜利。顾长根弯下腰,对男孩说:“无能。”男孩无所谓地说:“我打不过他们,猫脸都十一岁了,我才七岁。而且他们人多。”顾长根说:“你跟你爸爸一样。”男孩心想,我爸爸,那还有什么可说的,他看到别人揍我,只会皱眉头,但是像你这样把猫脸扔出去,下回你不在了我更倒霉。
男孩再次推了推顾长根,他还在睡,鼾声转了个弯又响了起来。男孩看见他的嘴角挂着白沫,可能是太累了。男孩想起了猫脸的命令,晚上把你爷爷引开。他说:“爷爷,爸爸叫你去吃晚饭。”顾长根还是没醒。男孩不敢再说话了,他绕过藤椅向里面走去。
高大的银杏树在头顶发出低吟,没有蝉声,夏季太茂密的荒草里有一种奇怪的焦味,好像是那些草的内部被太阳烤干了。男孩看到那栋高大宽阔的外国建筑,有两层楼,圆弧形的台阶正对面是一个干涸的水池,里面有一些树叶。大门敞开着,他走上台阶,这根本就是个空房子,里面一无所有,很多玻璃窗都碎了,地上有一些脚印,看来是那些闯入者留下的。男孩走进去,一股热气腾腾的灰尘味钻进了鼻孔,像是在某个巨大兽类的口腔里,明晃晃的正午,他的眼睛盲了半拍,慢慢地恢复过来,看到墙上的陈年标语,不知道写着什么字。地上铺着深色与浅色的棋盘格地砖,一条弧形的楼梯旋转着升向二楼,到处都是灰,以及撕碎的纸屑。这是他从来没有见过的房子,高大,阴沉,骸骨般呼啦一下兜头而来。
你是想找到财宝呢,还是想找到亡魂呢?
男孩吓呆了,慢慢地退了出来。过后很多年,他不明白自己的爷爷为什么要守着这么个鬼地方,不让人进去。这房子按林雪凤的说法,最好是很多男人在里面脱光了衣服撒尿,才能解除一点阴气。
男孩回到自己的爷爷身边,他还靠在藤椅里,头歪得更低了。男孩忽然发现,刚才在他绕过藤椅的时候,顾长根的鼾声就停止了,否则他不可能那么清晰地听到银杏树的沙沙声。这真是奇怪。他抬头看了看顾长根的脸,有一些血管正在变成紫色,逐渐浮现在皮肤的表面。
这时有人走进了园子,两个穿衬衫的青年,都戴着墨镜,留着小胡子。他们停下脚步,说:“老头。”过了一会儿又喊:“老头。”男孩说:“我爷爷睡着了。”这两个人犹豫了一下,走过来,弯下腰看了看,然后一起竖起了身子,倒吸了一口冷气。其中一个人说:“真倒霉,赶紧走。”男孩说:“你们是谁?这儿不许别人随便进来的。”那个人说:“你最好赶紧去找你爸爸,你爷爷死了。”
男孩站在园子里,呆呆地继续听着银杏树的声音。直到后来他才知道,顾长根脑子里的血管破了,大面积的脑溢血,就像无数蟊贼蜂拥而入占领了他的园子。男孩长大以后回忆这段往事,很多细节都记不清了,但树木发出的声音,又像歌唱,又像哗然,一直留在了耳蜗深处。
那以后男孩远离了靳家花园,新的看门人是一个稀松平常的乡下老头,他挡不住汹汹而来的宝藏探险家们,甚至对前来晾被子的妇女都束手无策。这园子被人们恶狠狠地犁了一遍,财宝没发现,很多人都被碎玻璃扎破了脚。那是顾长根生前设下的埋伏,他把敲碎的玻璃瓶撒在了花圃里。直至一九八四年,靳家花园忽然成为了商业局的俱乐部,一楼化身为茶室,二楼是舞厅。房子重新修葺,又找了一个花匠来打理园子,花匠同样着了道,送到医院把脚缝得像粽子一样。没有人知道顾长根到底埋了多少玻璃渣子。
男孩觉得这个世界充满了遗迹,你走过的每一条街道,住过的每一栋房子,都可能有很多人留下过他们的身影,时间中的事物是死去又复活的东西,在有生之年,周而复始,重叠交错。人的一生往往比这些事物活得更长久,但人无法复活,只能徒然地走向衰亡。
几年以后,男孩还看见过那杆枪。它被一个身披刺青的流氓握在手里,参与了一次相当残酷的街头斗殴,它虽然不是很精美,但具有足够的杀伤力,那些望风披靡的人甚至还被铁钩钩了回来。后来更多的人涌来,刺青流氓把枪舞得密不透风,陶醉在冷兵器的快感中。那杆大枪威风八面,发出阵阵啸叫,似乎完全忘记了,在那个夏天曾经和男孩一起目睹了主人的死去。
失望
男孩的姐姐在著名的师范附小念书,这里的老师都是正规师范学院毕业,教育质量高,对学生也温和。所有孩子的梦想,师范附小,机关小学,实验小学。所有的孩子都不想去那种破破烂烂的野鸡小学,被一群黑脸老师管教着,拎耳朵打手板罚站罚跪罚倒立。等到小学毕业之后就有一所同样破烂的中学等着你,运气不好的甚至被送到工读学校去。
现在这个男孩必须上小学了,虽然没上过预备班,但他对学校也并非一无所知,他曾经去师范附小看过姐姐上课(这让姐姐很不乐意),明白很多规矩,比如上课得把手背在后面,发言之前要举手征得老师的同意,学习成绩优秀的孩子才有机会加入少先队,在早晨升国旗的时候他们可以高举右手行少先队礼,而其他没有红领巾的孩子只能把手放在裤腿缝上。
师范附小不远,穿过文化宫就是,有一次男孩独自来到这里,操场上静悄悄的,教室里正在上课,传来阵阵朗读声,午后的阳光照着柔软的沙坑,他走过去抓了一把,很细很细的沙子从指缝间无声地流下,它们是浅灰色的,像肌肤一样有着温度。男孩在沙坑里跳了几下,觉得莫名的愉快,仿佛一条鱼接触到了水,接着他躺在了沙坑里,看着满眼的蓝天和微微的云丝,这真是一个惬意的日子。他从沙坑里跳起来,跑到操场司令台上,对着高悬于蓝天下的国旗敬了一个标准的少先队队礼。接着,他参观了学校的教室,虽然看过了好几次但总是看不厌,它们是一排排高大的红砖瓦房,砌得十分讲究,看上去有年头了。教室前面的花坛里有茶花盛开着,他想去摘一朵,这时走过一个青年女教师,她看出男孩是一个学龄前的儿童——他穿着脏兮兮的汗背心,趿着一双剪去了鞋帮的解放鞋,她蹲下身子,温和地对他说:“不要破坏公物啊。”又把食指竖在她丰润的嘴唇前,轻轻地“嘘”了一声,示意他要安静地玩。男孩被这柔情打动,一时失禁,有几滴尿悄悄地喷了出来。
她走了。男孩呆立了一会儿,屏尿的痛苦使他暂时丧失了思考的能力,等到他回过神来,跑到教学楼边上的厕所里,才站在小便池前痛痛快快地尿了一场。这儿比蔷薇街上的公共厕所干净了一百倍,透过水泥格子的窗洞,看到一只鸟在树杈上无聊地扑棱着翅膀。
他听到了歌声,是那首“我们的祖国是花园”,循声而去,找到了音乐教室。这时他们在唱:“哇哈哈,哇哈哈,每个人脸上都笑开颜。”男孩躲在柱子后面探出头去张望,有一个女老师正在教室里弹奏着风琴,学生们跟着她歌唱。男孩热爱音乐,他有一副不错的嗓子,但这件事并不能成为他的骄傲,而是无穷的自卑,人们在表扬他的歌声的同时总不会忘记添一句:可惜长歪了。
在师范附小的下午,男孩跟随着音乐课痛快地唱了二十分钟,学会了著名的儿童歌曲“娃哈哈”。直到下课铃响,各个教室里的学生蜂拥而出,他意识到自己可能会撞上姐姐,她曾经恶狠狠地警告他:“不许到我们学校来!”他便趿着解放鞋快速地溜走了。
这段幸福的记忆藏在了男孩的心里,一九八○年的夏天,男孩去师范附小报名,他盼着这一天的到来,就像他后来盼着尽快离开学校这个鬼地方。
摄影师骑着自行车,带他来到师范附小。他以为是去上学,摄影师说:“我们是去考试,考试通过了才能进去,小妍也是考进去的。”男孩问:“考什么呢?”摄影师说:“识字,算术,唱歌跳舞。反正师范附小很严格的。”
暑假的学校安静而温和,撤空了的教舍像是被遗弃的巨大玩具,草长高了,有几个刈草的女人正在走廊下忙碌,将割下的草堆放在一边,散发出淡淡的草香。一只蚂蚱从那儿跳了出来。它本该向着更深的草丛隐匿而去,却极为愚蠢地来到了水泥地坪上。
接待他们的是一位中年女教师,男孩叫她马老师。她非常温和却又十分固执,坚决不让男孩报名入学,其不容置疑的口吻让摄影师手足无措,同时她也捧起了男孩的脸,怪同情地看着他,柔声说:“顾小妍是我们学校很优秀的孩子,但是这个……太可惜了。”
是的,赫赫有名的师范附小,这里的孩子都是祖国的花朵,他们经常被组织起来给领导做汇报演出,经常有一些头头脑脑的人物来参观,甚至是外宾。把这个歪头放在一堆祖国的花朵中,怎么看都像是被掐坏了花萼的,给祖国添了很多麻烦。
男孩急切地说:“马老师我会唱‘娃哈哈,我们的祖国像花园,’我唱给你听。”马老师像被他的脸烫了一下,赶紧缩回了手。没等她拒绝,他已然不知羞耻地唱了起来。一条大河波浪宽,我们的祖国像花园,九九那个艳阳天,浏阳河转过了几道弯。马老师出神地听着。一个胖胖的女老师从外面走了进来,特地问:“唱得真不错,谁在唱?”特地走进来看了看,顿时又欣赏又惋惜,叉着腰对摄影师说:“你该带他去治治脖子,挺好的孩子被你耽误了。”
穿过走廊,他看到操场上有几个孩子在训练着升旗,他们戴着红领巾,把鲜红的国旗展开、升起、降下,如此反复。在静默中,一名老师指点着他们的节奏,动作热烈,却听不到他说些什么。男孩神思恍惚,妄想着自己飞到司令台前,操场上人潮涌动,像一个无边的广场,他升旗,他歌唱,他敬礼。摄影师把他揪到马老师面前,让他鞠躬,说再见。男孩神志不清地弯腰说:“马老师再见。”马老师看到他撇着脑袋鞠向旁边的热水瓶就乐了。
噢,这孩子唱得不错,可他该怎么谢幕呢?
看来只能回家了。
路上,摄影师说:“小出,我们可以去长征小学报名。”男孩问他,长征小学有没有音乐老师。摄影师说:“哪个小学都有音乐老师。”男孩又问他,长征小学有没有国旗。摄影师有点不耐烦地说:“都有。”男孩说什么时候去长征小学考试呢?摄影师说:“那是地段小学,不用考。”男孩思量了一下,说:“那我们就去长征小学吧。”
长征小学就在蔷薇街西边,男孩忘记了,曾经欺负他的那帮孩子都是长征小学的,连猫脸都是。
转眼到了九月,那个早上男孩挥别了摄影师,并牢牢地记住了姐姐的话:学校里要是有人欺负你,千万别找老师,长征小学的老师不管这种事,告诉老师你就惨了。就在教室门口,一个形销骨立的女老师对着他尖叫起来:
“天哪,这个学生穿的是什么裤子!”
他穿着姐姐穿不下的花裤子,女款,尿洞开在旁边,挽起了三层裤腿,拖曳缥缈宛如裙裤。
女老师摇晃着男孩的肩膀,好像他是一团脏衣服,而他的背后有一块无形的搓衣板。“为什么要穿这样的裤子来上学!”
“我什么都不知道!”男孩尖叫起来。
“穿这样的裤子怎么小便?”她继续吼。
“蹲着尿!”
她是班主任,她也姓马,不过和师范附小的马老师相比犹如——男孩实在不知道该怎么比喻,反正那个马老师是个女人,这个同样是女性的马老师却是个男人。
她按着男孩的后脖子,也许她早就知道他是个斜颈,也许她阅人无数,对于这种身体上的缺陷早已视若无睹,总之,她那只粗糙的大手把他按图钉似的按在了座位上。教室里很安静,四五十个人呆坐着鸦雀无声,有好几位的脸上泪痕未干,看来都已经被马老师收拾过了。过了好一会儿,同桌的女生忽然大哭起来,说:“老师我不要和这个妖怪坐在一起,他的头是歪的!”
马老师不耐烦地说:“闭嘴,要哭就站到后面去哭。”
同桌的女生被马老师的气势镇住,激灵了一下,立刻收声,没刹住,又激灵了一下。男孩低声说:“我叫顾小山,我是歪头但我不是妖怪。”女生说:“我叫罗佳……”没说完,一个粉笔头从马老师手中飞出,精准地弹在她额头。
“不许交头接耳。”
这叫杀鸡给猴看,一般来说,老师们都会挑一只很像样的鸡。男孩仔细打量了罗佳,她长得挺好看的,男孩活了七年半,还没怎么和同龄的女孩打过交道,但好看难看还是分得清的。他正看着,忽然脑门上托的一下,被第二粒粉笔头直线射中,小小的白色固体像弹头一样掉在桌子上。
“不许左顾右盼。”
名不虚传。初次见识到长征小学的厉害,男孩羞惭地哆嗦了一下,马老师捏起第三个粉笔头,掐在手指之间仿佛暗器,目光横扫底下一大片,颧骨高耸的脸上忽然露出了武侠小说中的绝世高手才会有的寂寞和孤傲之色。
下课了,好多人过来鉴赏了男孩的歪头,然后很肯定地告诉罗佳:“他是妖怪。”也有为他打抱不平的,说:“歪头不是妖怪,我叔叔就是个歪头。”罗佳问他:“你什么时候变成歪头的?”男孩说我从小就这样,她很莫名其妙地顾影自怜道:“我从小就很白。”
你白关我屁事啊,男孩心想。
他有点心烦,独自走出教室透透气。这里的风景让他心惊肉跳,操场四周长满了荒草,荒草上点缀着揉成面筋状的纸团,厕所臭不可闻,密密麻麻爬满了白色的蛆,沙坑里的黄沙粗砺而潮湿,泛着锐利的金属光芒,他走过去用脚捣了一下,捣出两块玻璃渣子,这与师范附小不可同日而语。最可悲的是国旗,旗杆已经生锈了,而且比师范附小的矮了不止一截,在同样的国歌中,它必须很慢很慢地升起,才能在“前进进”的一刹那准时到达顶部。黑黑的旗杆,矮矮的国旗,看上去有点像蔷薇街上晾晒的什么衣物。
在操场上,他看见了一个拄着拐棍的瘸子,一个瘌痢头,一个罗圈腿,在厕所里他看见了一个弱智,在走廊里他看见了一个白化病的女孩,他们全都是长征小学的学生。男孩有点明白了,师范附小并不是为他准备的,真正适合他的是长征小学。师范附小云集着鲜花般的孩子们,而长征小学,邋遢,破败,从头到尾无可奈何,它或许是世界上最悲伤的小学。
认命吧。长征小学才是属于他的地方,不,应该说,是他属于长征小学。
上课铃声响起,瘸子、瘌痢头、罗圈腿、弱智和白化病们以及其他邋里邋遢的孩子一起奔跑着回到教室,就像马福大叔讲的《西游记》,嗖的一下把人都吸走了,留下一个空荡荡的校园。男孩环顾四周,浑身颤抖,考虑着是不是应该从大门那儿逃出去,回到他的蔷薇街上,继续做一个无所事事满街游荡的孩子,但那扇冷气森森的铁门令他感到无能为力,连逃跑的勇气都丧失了。一分钟后,一个戴着红臂章的老师把他揪回了教室,确定无疑地将他按在了座位上。他发现课桌的正中部分画了一条白线,偷偷问罗佳:“这是谁画的?”
“我。”罗佳双手背在身后,目不转睛地盯着黑板说,“你不可以过这条线。”
“因为我是妖怪?”
“人人都有这条线的,因为你是男生啦。”
男孩羞惭地低下了头,罗佳,美丽的女同桌,就在相识的第一天,她心目中的歪头已经从妖怪升格为男生。看来长征小学也并非全无可取之处,为此他不由得又要喷尿。
哗笑
长征小学是个奇怪的地方,老师管学生管得非常严格,可是某些时候,又近似于放任自流。比如男孩穿了花裤子,那是要受到严厉惩罚的,而男孩被人欺负的时候却没有任何老师愿意出来管一管。男孩的姐姐说过,长征小学嘛,记得千万别去告状,老师不管的。男孩起初是记得这句话的,后来实在受不过去了,跑到办公室去哭诉,马老师以及其他老师连看都没看他,只说了一句:“现在的学生真是缺乏管教。”男孩觉得自己撞上了大头鬼,后来发现,老师们对付那些捣蛋鬼的方法很简单:留级、处分、开除。老师们不需要谁来告状,不需要谁来告诉他们何人捣蛋何人听话,他们只按自己的方式行事,这对男孩来说可谓天威难测。最令男孩伤心的是,该校连音乐老师都不是善茬,他是个五十来岁的老鳏夫,喜欢用火筷子打学生屁股。他住在学校,自己点煤炉开伙,每天早上熏得操场上一片焦味。火筷子是他烧饭必备的家什。
这里充斥着大量的留级生,各班坐在最后三排的全都是,大部分蔫头巴脑,好像加了刑期的囚徒,也有十分不好管教的,在学校里称王称霸,老师也拿他们没办法。只要不怕挨打的,都能成为学校里的滚刀肉,而留级生一般都已经在自己家里经历了血与火的洗礼,马老师那点伎俩对他们来说简直不算什么。
那个叫康健的男孩是长征小学五年级的留级生,当时的小学实行五年制,他快要毕业了,终于,可以升初中或者毕业回家,反正不用再忍受留级之苦。他在这所学校里已经待到了第七个年头。
他是长征小学的孩子王,金字招牌,臭名昭著,即使是形销骨立的马老师也不禁畏惧他三分。他有两个更为霸道的哥哥,一个在坐牢,另一个在工读学校。
瘸腿的孩子被他绑了一根木头在腿上,于是不瘸了;瘌痢头孩子被他抹了一脑袋的花露水,说花露水治这个病;弱智每天被他和他的同伙戳几十个爆栗,这样傻子才能变聪明;白化病的孩子被他用墨汁涂了黑色的头发和眉毛,看起来又像个正常人了。某一天他在操场上看到了男孩,后面还有七八个同伙,像是一群捕蝶爱好者终于找到了新品种,很快把他擒住。这个好玩,这个歪头新来的。
男孩在他们动手之前就大哭起来。康健饶有兴趣地端详着他。长征小学的土霸王长着一张扁脸,既不凶恶,也不英俊,褐黄的头发,有点营养不良的样子。假如他不是这么厉害,也许会被人叫做“黄毛”之类的,街头巷尾所有头发褐黄的孩子都有一个这样的绰号。但在长征小学没人敢给他起绰号。他有一个很明显的特征,在下巴偏左的位置上长了一块枣红色的胎记,如此明显,大概也让他得意,以至于他经常用右手端着下巴,微微地掩住胎记,又从指缝里露出一些,仿佛那是一颗獠牙,既需要隐藏,也应该时不时地拿出来炫耀一下。这胎记差不多是所有人的噩梦,先是远远地看到一张平淡无奇的脸,随后是枣红色的一道光刺穿你的视网膜,这时他已经近在眼前了。
猫脸也来了。在蔷薇街上,男孩是猫脸欺负的对象,也是猫脸的跟班。男孩喊道,猫脸救救我。猫脸谄媚地跟在康健身后,说:“小心啊,这个歪头急了会咬人的。”
男孩的秘密武器是咬人,不过这仅限于对付方屠户之流,把他逗急了一口咬过去,对方假装害怕哇哇大叫。男孩不是傻子,知道这只是闹着玩,用来对付好人的,让善良的人觉得有点不好意思,其他都不管用。康健来了兴趣,也逗他,小歪头,来,咬我一口试试看。男孩紧闭牙关,知道这一口要是咬出去,大概满嘴的牙齿都会被敲下来。康健夹住他的脖子,来,咬,他妈的你咬不咬。男孩张大了嘴,泪水四溅,绝不上当。最后,康健无趣地扔下了他,给了猫脸一个巴掌,说:“一点也不好玩,他根本不咬人。”猫脸说:“下次等他咬人的时候我再叫你来。”康健又给了他一个巴掌。
现在男孩明白了,猫脸是康健的跟班,他也是五年级但他只留过一级,无法与康健比肩而立。男孩一直以为猫脸独霸长征小学呢。
这是噩梦的开始,他才读一年级,每天都会受到上面四个年级的孩子欺负,同班同学根本都来不及欺负他,排不上队。男孩一度以为自己也能像面对猫脸一样,先是被康健蹂躏一下,然后成为他的跟班。这差不多是他童年时代的生存手段,但他失算了,康健不需要歪头,做他的跟班只能是丢他的脸,男孩只需站在那里被他欺负就够了,从歪头的呻吟中得到的快感大大地高于他谄媚的眼神。这不能不说是男孩人生的大败局。要是这世界与康健的观念一致,连投降的权利都被剥夺,那还不如早点死了算了——可悲,很多时候它正是如此。
九月末,长征小学召开了一次文艺汇演,以庆祝建国三十一周年。在马老师的带领下,这个班级的学生拎着自己的凳子去大会堂看演出,罗佳走在男孩身边,对一年级的孩子来说凳子很重,他看到她有点吃力,主动要求帮她拎凳子,但被她拒绝了。
“管好你自己别被人夹了脖子吧。”罗佳说。
她笑了一下。男孩心里一震,像黑色沼泽里冒出来的气泡。她太好看了,穿着绿色的裙子,脚下是一双黑色的搭扣小皮鞋。男孩没有皮鞋,不久之前他刚刚永久性地脱下了那双解放拖鞋,换上了布鞋。然而那条花裤子,这一天仍然出现在了他的身上,门襟开在旁边,束着一根灰沉沉的裤带。
这时他看到了康健。这个霸王站在五年级的队伍末尾,两手空空,而他身前的一个男孩愁眉苦脸地拎着两个凳子。二列纵队中只有他这尾巴是孤零零的,没有同桌,谁都不敢做他的同桌,他只能一个人了。男孩愣愣地看着,康健敏感地觉察到了,忽然转过头来对他说:“歪头,不许看我。”还没等男孩收回目光,康健从地上捡起一个破篮子,套在了他的头上。
“不许摘下来。”
他的话就是命令,男孩无助地看了一眼罗佳,她已经笑得弯下了腰。是啊,为什么要看她呢?难道他需要等她的另一道命令才敢把篮子摘下来吗?即使她用笑声来表达出嘲讽,或者是愤怒地为他打抱不平,他是否就真的敢摘下这个篮子?
一直到他走进大礼堂。灰扑扑的大礼堂像是一个车间,四周人头攒动,喧闹无比,他坐定,透过竹篮的缝隙,看到的场面倒也别开生面,不料被台上的校长发现了,指着男孩大喊:“第三排那个同学为什么戴着竹篮子?”马老师扭头,一张瘦脸瞬时扭曲成了麻花,她一把撸走了篮子,顺便把男孩的耳朵也拧成了麻花。
“为什么要作怪?”她说,“叫你作怪!叫你作怪!叫你作怪!”他的耳朵已经从麻花变成收音机的旋钮,从他嘴里发出的叫喊随之提高了分贝。她一松手,男孩简直怀疑自己会像上了发条的铁皮玩具一样直奔出去。
罗佳说:“马老师,是康健套在他头上的。”
马老师说:“你闭嘴!”
男孩眼泪汪汪地坐着,赢得了校长的片刻关注。他是一个秃头黄牙的中年人,看上去有点像修自行车的马福大叔,不过他很严肃。他们对视了一会儿,校长逐渐地歪过头来看着他,后来校长忽然明白过来了,扳正了脑袋,对着麦克风说:“第三排那个同学你为什么歪着头?”
男孩还没想好该怎么解释,有人替他回答了:“他是天生的歪头,哈哈哈哈。”
很多人一起笑。罗佳没笑,倒不是她同情男孩,而是被马老师训得不高兴了,但男孩还是从中得到了些许安慰。她没笑,只有她没笑,管她为什么不笑呢反正她没笑,这就够了。
校长讲话,大队辅导员发言,脸上涂得像猴屁股的报幕员宣布演出开始,一些人在风琴的伴奏下唱歌,一些人在风琴的伴奏下跳舞,一些人在风琴的伴奏下朗诵,弹风琴的鳏夫音乐老师手脚并用满头大汗,好几个地方弹走音了也无所谓。每一个节目的开始和结束都需要孩子们鼓掌,男孩卖力地拍手,并未获得马老师的表扬。所有人都在比着谁更卖力,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最卖力的人也不可能得到表扬。
马老师用眼角的余光瞥他们,既警惕又带着一丝满足,显然并不想把同样的快感赐予他们。
男孩不得不承认,有那么一阵子,马老师就是他的神,他可以随时向她下跪,只要她愿意;而康健是他的魔,他同样可以跪下,哪怕康健不愿意。
那是一次非常糟糕的文艺表演,台上台下都乱哄哄的,轮到五年级表演大合唱的时候,霸王康健一脚把猫脸踹出了队伍,台下哈哈大笑,猫脸也哈哈大笑,他站回去,再次被踹出来。这个节目赢得了最多的笑声,连马老师都笑了。
男孩心想你们真难过啊,如此需要笑声,好像没有笑声就会让你们立即死去。
表演结束后,校长又上了台,他说,国庆节以后会有领导到长征小学来参观,这大概是长征小学二百年以来首次有领导莅临,因此校长也显得很激动。他提出了一项要求,男同学必须穿白衬衫蓝裤子来上学,女同学穿各色裙子,否则就不给进校门。同时他又拿男孩做典型,说:“第三排那个歪头的男同学,叫你妈妈给你把花裤子换下来。不成体统!”
再次大笑。
男孩终于离开了礼堂,由于被校长连续地点名批评,他能感觉到马老师的目光扎在身后,所谓芒刺在背。到了教室里,马老师让他走到讲台边:“把你的裤子脱下来。”男孩歪着脑袋哭丧着脸,马老师用教鞭戳了戳他的腚沟,男孩一时发昏,手指捏住裤带一抽,这条过于宽大本来属于姐姐的花裤子顿时掉在了脚背上。
“全部脱掉。”马老师连他的脚背都不放过。男孩向前跨步,走出了他的裤子。他想哭但哭不出来,全班的孩子都在笑,这次连罗佳都笑了。男孩顺手把裤带挂在了自己的脖子上。
“你就光着回家吧,”马老师说,“告诉你爸爸,给你换条蓝色的裤子。”
那天放学男孩光着两条细腿,在众目睽睽之下,排队走出长征小学。花裤子像罪证一样捏在手里。队伍向蔷薇街方向走去,同学一个接一个地离开,男孩发现罗佳在自己身后,过去她一直在另一列队伍里,向另一个方向走。
“你和我一起走吗?”他问。
“我要去解放路,我妈妈住医院了。”
“我就住在蔷薇街,你去解放路会经过我家。”
“你真的想这样回家?”罗佳看了看他的光腿。
“马老师让我这样回家。”
“马老师已经看不见你了,你可以把裤子穿上。”
“我觉得这样挺好的,我想要一条蓝裤子。”男孩愤怒地说,“我再也不要穿我姐姐的裤子了。”
罗佳抓抓头皮说:“我真搞不懂你,你怪透了。”
狂暴
白衬衫和蓝裤子意味着什么?仅仅是秩序吗?也不尽然。那是一种稍嫌奢侈的格调,像风琴上的键盘,可以弹奏出美妙的音乐,既艺术又娱乐。花裤子在这里连杂音都算不上,只能是琴键上的一滴鼻屎。男孩回家一说,摄影师觉得不可思议,只有师范附小才会提出这种要求,这对一个师范附小的学生来说并不为过,但是,长征小学算什么东西?男孩大声说:“领导要来参观!”
“领导怎么会来你们学校?”姐姐疑惑地问。
“我不知道,”男孩光着腿往床上一躺,“要是没有白衬衫蓝裤子,校长就不给我上学。反正我也不想上学了,随便你们。”
“咖啡色的裤子不行吗?”摄影师说。
“蓝裤子!”
结果是在光明照相馆里找到了一套衣服,发黄的白衬衫,沾着灰尘的蓝裤子。它们是道具,给同样需要这种格调的孩子,摄影师甚至还带回来一条红领巾。男孩觉得衣服的成色都不对,这就没办法了,光明照相馆拍的都是黑白照片,原则上就是一条紫色的裤子也可以冒充蓝裤子。男孩问:“这套衣服归我了吗?”摄影师说:“先应付过去,这是要还给照相馆的。”男孩沮丧极了,穿上这套衣服的时候闻到一股陈年的酸臭味,来自几年前甚至是几十年前的孩子身上,经过时间发酵的气味。衬衫偏大,裤子偏小,只能凑合了,它毕竟是戏装。姐姐替他把衬衫的下摆束到裤子里,看上去还挺不错,有点像年画上的新中国儿童。
在男孩的童年时代,穿的都是姐姐的旧衣服,女款,偏大,这种衣服穿久了会产生性别错乱,其迹象是:翘着兰花指拿东西,并拢双腿坐在门槛上,吃东西是闭着嘴巴咀嚼。如果不是那位秃头黄牙的校长,他会朝此一路发展下去,最后成为一个异装癖也未可知。
男孩宣布:以后再也不穿花裤子了,给我去做新衣服。
国庆节之后的第一天,他穿着照相馆的戏服,洋洋得意地去往学校,不料被值日生拦住了,说他没穿白球鞋。男孩想了半天,不记得有白球鞋这件事,但已然被拦在学校外面。回家的路上,他看到康健孤零零地站在一个冰棍摊旁边,霸王身上既没有白衬衫也没有蓝裤子,更别提白球鞋了。他发现了男孩,似乎想扑过来,但手上的硬币已经递给了卖冰棍的小贩,男孩趁这个机会一溜烟地跑了。
回到蔷薇街,男孩在马福大叔的修车摊上玩了一上午,混了几口饭,下午又回到学校。领导已经走了,这样他又坐在了教室里,尽管没有白球鞋,但白衬衫蓝裤子还是让他自豪了一小下,连罗佳都夸他:“你今天看起来干净多了。”
“可我还没有白球鞋。”
他打量罗佳。天哪,她穿着一条红色的背带裙子,脚上是搭扣黑皮鞋,脑袋上还有个蝴蝶结。这些衣服很香,可能是樟脑丸的味道,遮掩了男孩身上的酸臭味。男孩听她讲了整个上午发生的事情,领导来参观,敲鼓队绕着操场走了一圈又一圈,穿天蓝色裙子的三道杠大队长升旗,奏国歌,献上一束塑料花。整齐划一的男生和花枝招展的女生跟随着大队辅导员的口令一会儿奔向这边,一会儿奔向那边,热闹极了。罗佳说:“他们说,我以后也会做大队长的。”男孩表示同意,所有的大队长都应该是一个洋娃娃似的女孩,由她来升旗,由她来敬礼。这样的女孩在长征小学可谓凤毛麟角。罗佳说:“我会成为大队长的。”男孩又想,不对吧,大队长还得是学习成绩优秀,每年都是三好学生,就连他姐姐这么出挑的,也只混到了一个中队长而已。这很难。罗佳推了推他,想听到他再次肯定的答复,讲台上的马老师一个粉笔头直射她的额头,咚的一声击中,弹到了男孩的课本上。
“不许说话。”马老师恶狠狠地说,“把你的蝴蝶结摘下来,它挡住后面同学的视线了。”
男孩此后不能再回归旧衣服花裤子了,他必须和罗佳相匹配。白衬衫蓝裤子白球鞋,这是他所能想到的极限,当然忘记了秋天过去就是冬天,还得有灯芯绒棉袄和空军皮帽什么的,这些行头要全套置齐了,摄影师就得破产。男孩只是闹着要白球鞋,而且拒绝归还那套戏装。
摄影师已经不想理他了,觉得他得寸进尺,想把自己打扮成小开。解放鞋又结实又耐脏,白球鞋既昂贵也很难买到,在一九八○年的戴城,它就像某种进口的奢侈品,即使穿在男孩脚上,用不了多久大概也会被人抢走吧。这件事姐姐一直没说什么,有一天早晨男孩起床,发现床脚边多了双白球鞋,有一点点泛黄,还沾着早晨的露水,而且,它没有鞋带。
这是姐姐从某一户人家的窗台上偷来的,她轻描淡写地说:“人家忘记收回去了,晾了一晚上,稍微晒晒就能穿了。鞋带我去给你买一副。”
男孩说:“哪儿偷来的?”
“挺远的地方,他们不会发现的。”
“你不害怕?”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