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灵魂初悸 第一章(1 / 2)
一
你尝过惠茨特布尔的牡蛎吗?如果有,你一定不会忘记它的滋味。肯特郡沿海海湾造就了本地的牡蛎,使其成为全英最大最多汁、风味绝佳的牡蛎,因而闻名遐迩。对吃一向讲究的法国人时常为它横渡海峡,德国人则以冰桶送至汉堡和柏林的餐桌上。我听说,就连国王和凯佩尔夫人也专程赶来,在私人旅馆里享用牡蛎大餐。至于女王生前则是一天一颗(至少传言是这么说的)直到驾崩。
你曾光临惠茨特布尔,看到当地卖牡蛎的小吃店吗?其中有一家是我父亲开的,我就在那里长大。你记得在闹区街道和海港间有栋破旧的小屋吗?护墙板上的蓝漆已斑驳不堪。还记得门上有块突出的招牌,写着“艾仕礼牡蛎:肯特郡最好的牡蛎小吃店”吗?也许,你还记得推开门后,见到的是一个阴暗、低矮而且充满香味的房间。记得桌上的格纹桌巾吗?还有写着粉笔字的点餐单、酒精灯与融化的牛油?
你被一个脸颊泛红、嘴角吊得高高的粗鲁女孩接待过吗?那是我姐姐爱丽丝。或是一位身材高大却驼背的男人,身上围着一件从领结长至鞋带的围裙?那是我父亲。厨房的门时开时合,你可曾看见里面有位眉头深锁的女士站在一片由滚烫的牡蛎汤或烧得嘶嘶作响的烤架形成的云雾当中?那是我母亲。
她身边有一位脸色白净、长相平凡的苗条女孩。她的衣袖卷到手肘,平直的头发不时戳入眼睛,口中则不断哼唱街头艺人和音乐厅的歌曲——那就是我。
一如那首老歌描述的主角莫利·马隆,我是名鱼贩,因为我的双亲也是。他们拥有小吃店,还有楼上的房间。我和牡蛎一起长大,沉浸在牡蛎买卖的气息中。我在放牡蛎和冰块的桶子间学会走路。在我拿到粉笔和写字板前,就已经学会如何使用牡蛎刀。当我还在背诵字母时,就能背出一个牡蛎厨师的厨房里该有哪些东西,即使蒙着眼睛,我也分得出各式鱼鲜。对我而言,惠茨特布尔就是全世界,艾仕礼小吃店是我的城邦,牡蛎的分泌液则是我赖以维生的环境,尽管我一直不相信母亲所说的故事:他们从一片牡蛎壳中发现我,当时有位贪吃的客人正要将我当成午餐吞下肚。十八年来,我从未怀疑过自己对牡蛎的同情心,从未喜欢过父亲的厨房。
即使以惠茨特布尔的标准来看,我的生活是奇特的,不过还算顺遂。我们每天早上七点开始工作,十二个小时后结束。这段时间里我负责的工作都一样。母亲负责烹煮,爱丽丝和父亲负责接待,我则坐在一张高脚凳上,旁边摆着装牡蛎的桶子。我搓洗牡蛎,用刀将之剖开。有些客人喜欢生吃牡蛎,这种客人对你的工作而言可说最轻松,因为只需从桶里取出一些牡蛎,冲掉上面的盐水,再和荷兰芹、水芹一起放在盘上即可。然而,有些客人喜欢吃炖牡蛎、炸牡蛎、烤牡蛎或牡蛎焰饼,我便得花上一番心力。首先得剥开每颗牡蛎,处理一番,放入母亲的煮锅。牡蛎的肉必须完整,当中的汁液不能溢出,也不能腐败。由于一个餐盘可以摆上十二颗牡蛎,售价又很便宜,我们的小吃店经常人满为患,动辄挤满五十位客人。你应该算得出来每天有多少颗牡蛎得经过我的刀下;你大概也能想象,每天傍晚,我的手指在盐水中浸久了,既红肿又痛楚。而今,即使离我放下牡蛎刀,不再踏入父亲的厨房,巳经过了二十多年,当我看到鱼贩的桶子,或是有人叫卖牡蛎时,我的手腕和指关节仍会隐隐作痛。有时候,我甚至相信我的拇指指甲下和掌纹里还闻得到卤汁和盐水的气味。
我说过小时候的生活除了牡蛎外别无他物。其实这不太正确,我还有一些朋友和亲戚,和每位小镇上的大家族女孩一样。我姐姐爱丽丝是我最亲密的朋友,我们共享房间和床铺。她倾听我所有的秘密,也告诉我她的秘密。我还认识一位叫弗雷迪的英俊男孩,他和我哥哥戴维还有乔叔一起在惠茨特布尔湾的一艘单桅渔船工作。
我对音乐厅怀有狂热,尤其是歌唱表演。要是你来过惠茨特布尔,就会知道这种狂热在本地有多不方便,因为镇上没有音乐厅与剧院,只有在坎伯兰公爵旅馆前偶尔会有走唱乐队在一根孤立的煤气灯柱下表演。每年八月会有木偶戏表演在此进驻。不过从惠茨特布尔到坎特伯里只需十五分钟的火车车程,那里有间音乐厅,叫做坎特伯里艺宫,每场表演长达三小时,门票要价六便士,节目则是肯特郡内公认最好的。
坎特伯里艺宫其实是一座破旧的小音乐厅,不过当时的我只有卖蚵女的见识。墙上有成排的镜子,座椅上铺着厚绒布,漆成金色的邱比特石膏像则高挂于布幕上,就像我家的小吃店,这里也有种独特的味道。我现在知道所有剧院都有这种气味:由木头、化妆油彩和洒在地上的啤酒,加上煤气、香烟和发油综合而成。当时还是小女孩的我,毫不犹豫便爱上了这种气味。后来我从音乐厅经理和艺人那里得知,他们形容这种气味为“哄堂之气”、“喝彩之味”。更后来我才知道这种气味并非快乐的源头,而是悲伤的本质。
不过,那是之后的故事。
对于坎特伯里艺宫的颜色和气味,我比多数女孩更为熟悉,至少当时的我是这样。那年我即将满十八岁,以为过完夏天就会离家,因为爱丽丝认识了一位在坎特伯里艺宫工作的少年托尼·里夫斯。他常招待我们看表演。托尼的叔叔是艺宫的经理,也是鼎鼎大名的滑头里夫斯。因此,对爱丽丝来说,托尼是个适合的交往对象。我父母一开始并不信任他,认为他态度轻浮,因为他在音乐厅工作,又常把雪茄挂在耳上,油腔滑调地谈合约、伦敦和香槟。不过没人能永远讨厌他,他为人大方,又很平易近人。而且,就像每个对我姐姐示爱的男孩一样,托尼赞美我姐姐,还对我们全家人都很好。
所以,你可以经常在星期六晚上看到我和爱丽丝坐在坎特伯里艺宫的座位,卷起裙子,观赏最轰动的表演,并且同声欢唱。一如其他观众,我们也会挑剔表演。我们会为喜欢的艺人大声叫好,也会拼命喊安可并点唱,直到她的喉咙干了为止。当我们最喜欢的女歌手再也唱不下去时,她只能微笑着鞠躬行礼。
表演结束后,我们会到售票亭后方,托尼堆满杂物的小办公室道谢,然后哼着歌回家。我们会在开往惠茨特布尔的火车上唱歌。有时,车上有看同一场表演的乘客,会一起开怀歌唱。当我们上床睡觉时,会在黑暗中低吟旋律。我们会梦到歌曲的节奏,隔天早上起来时还会继续哼。就连卖晚餐时,我们都带着音乐厅的气息,爱丽丝会一面吹口哨一面送餐盘,让客人笑着听她唱歌。至于我,则坐在盐水碗旁的高脚k上,对撬开的每颗牡蛎唱歌。母亲说我该上台表演。
不过,她一说完便大笑起来。我也笑了。我和舞台上艳光四射、唱着动听歌曲的歌手一点都不像。她们比较像我姐姐,有樱桃小嘴、飞扬的披肩卷发、坚挺的胸部、双颊的酒窝,以及形如啤酒瓶的纤细美腿。我身材虽高,却瘦巴巴的,胸部扁平,头发没有光泽,眼眸是淡蓝中带着一点土褐的颜色。我的脸庞光滑洁净,有一口白牙。但是这些一点都不特别,至少对我们家来说是这样,因为我们整天都在烟雾蒸腾的室内炖煮牡蛎,皮肤都像墨鱼一样白。
像爱丽丝这样的女孩注定要在金光闪闪的舞台上跳舞、穿锻织舞衣、接受美少年的喝彩;像我这样的女孩只能坐在漆黑的观众席上默默观赏表演。
至少当时我是这么想的。
二
之前我说的例行事项——撬开、烹煮牡蛎,以及每星期六向音乐厅报到——都是我童年中印象最深刻的事物,不过那些事只在冬天发生。每年五至八月是牡烦的繁殖期,渔民不能采集牡蛎,只能放下船帆,出海寻找其他猎物,全英国的牡蛎餐厅被迫更改菜单,不然就得休息一阵子。秋季到春季时,我父亲店里的生意虽然很不错,还是无法让他得以在夏天暂时歇店。不过,就像惠茨特布尔许多靠海吃饭的家庭,我们的工作量到了夏天明显减少许多,生活步调较为轻松缓慢,餐厅的生意也没那么忙。我们改卖鲽鱼、比目鱼和绯鱼,比起冬天时必须不停搓洗和撬开牡蛎,将鱼切片轻松多了。我们打开窗户和厨房的门,与冬天时烹锅和冰桶交杂的冷热酷刑截然不同,我们可以感受阵阵凉风、船帆被风吹动的声音和滑轮转动的声音,也从惠茨特布尔湾传到厨房。
我满十八岁的那个夏天,天气很温暖,接下来的几周则愈来愈温暖。每天有一段时间,父亲会暂时将店交给母亲照顾,到海边摆摊卖鸟蛤和峨螺。我和爱丽丝每晚都去艺宫看表演。然而,一如那年七月没人想在我们拥挤的小店里吃炸鱼和龙虾汤,戴着手套与软帽,在滑头里夫斯不通风的音乐厅里被煤气灯照上一两个小时,也让我们姐妹俩吃不消。
鱼贩和音乐厅经理之间的相似处比你想的还多。当我父亲改变菜色迎合客人的口味时,滑头里夫斯也一样。他解雇半数艺人,再起用一批从查塔姆、玛格特和多弗等地剧院的艺人。更为高明的是,他和伦敦的盖立·苏德兰签下为期一周的表演合约。盖立·苏德兰是真正的巨星,是诙谐歌手中数一数二的人物。即使在肯特郡最炎热的夏日,他的演出仍然场场爆满。
盖立在艺宫演出的首晚,我和爱丽丝一起去看。我们和售票小姐已建立起默契,向她点头微笑,随即进场找位置坐下。我们通常坐在顶层的座位,我不懂坐在前排有什么好处。坐在舞台下方,透过脚灯闪烁的光,往上看到艺人的脚踝,对我而言很不自然。包厢的视线比较好,不过我还是最喜欢顶层的座位,尽管离舞台比较远。我和爱丽丝特别喜欢坐在最高楼层前排正中间的座位。在这里,你能看到整间音乐厅,可以看到舞台的形状和成排的座位,也会发现自己的脸和身边的观众一样,在灯光的照射下朦胧不清,湿润的嘴唇带着仿如恶魔的笑容。
盖立首演当晚,整间坎特伯里艺宫肯定有如地狱般沸腾喧闹。我和爱丽丝倚着栏杆俯瞰下面的观众时,被混杂烟草和香水味的空气熏得头晕,甚至咳嗽。依照托尼的叔叔估计,音乐厅几乎爆满,全场却出奇安静,观众不是低声说话,就是不发一语。从最高楼层的座位往包厢或前排望去,能看见观众不断挥动帽子以及节目单,乐队开始演奏序曲,灯光也熄灭,观众的动作慢了下来,纷纷坐直,气氛由一片死寂转为屏息以待。
坎特伯里艺宫是座老式音乐厅,十九世纪八十年代的这类场所会聘请一名主持人。坎特伯里艺宫的主持人当然是滑头里夫斯,他坐在前排和乐队间的桌旁介绍节目,并在观众鼓噪时维持秩序,或带领祝颂女王。他戴着一顶高礼帽,手持木槌——我从未看过没拿木槌的主持人还有一杯黑啤酒。桌上放着一根蜡烛,只要台上有艺人,主持人就会点燃蜡烛,到了中场休息或表演结束时,便吹熄蜡烛示意。
滑头里夫斯长相平凡,却有竖笛般清脆响亮的动听声音。盖立首演当晚,他欢迎我们,保证不虚此行。他这么开场:“我们有没有肺?我们得用它来呼吸。我们有没有手脚?我们得用脚打拍子、用手鼓掌。我们是不是有胸膛,可以用来开怀大笑?眼泪呢?可以流它好几桶!至于眼睛,快快张大好奇的双眼吧!”
“乐队请奏乐,灯光麻烦啦!”他用木槌敲了一下桌子,咚!烛火因而有些倾斜。“为您献上最神奇、最动听、最欢乐的……”他又敲了一下桌子,“蓝道合唱团!”
布幕抖了抖,缓缓升起。舞台出现海滩布景,地板铺满真沙。有四位穿着休闲装的人在上面漫步。一黑一白的两位女士撑着洋伞,另外两位则是高佻的男士,其中一位手拿四弦琴。他们唱《美丽的海边姑娘》,四弦琴手独奏,女士们则拉起裙子,在沙地上起舞。就开场秀来说,他们表现得还不错。观众鼓掌,滑头满怀感激地道谢。
下个节目由一名喜剧演员担纲,然后是读心术表演。一个身穿晚礼服,戴着手套的女士,蒙眼站在舞台上。她丈夫拿着写字板到观众席,邀请观众以粉笔写下数字和名字让她猜。
他说:“想象空中飘浮着红色火焰写成的数宇,再透过我妻子的眉毛,烙印在她的脑海。”我们皱紧眉头,眯眼凝视舞台。那位女士微微摇晃身体,举起双手按压太阳穴。
“今晚的灵力特别强。啊,我可以感觉它在燃烧。”她说。读心术表演后是特技表演。三位服装缀有亮片的男人,翻筋斗穿过数只铁环,顺势叠罗汉。这项表演的高潮是他们组成一个圈圈,配合乐队演奏的曲子在舞台上来回滚动。观众开始鼓掌。然而当时实在太热,男孩们被派去酒吧买酒,回来时必须端着杯子穿过一排排的座位和观众,因此表演中全场都不安分地动来动去,也不断有低语传出。我看了爱丽丝一眼,她摘下帽子风,脸颊很红。我将帽子推向脑后,用手托住下巴,靠着前面的栏杆闭上眼。我听见滑头敲着木槌,要大家安静。
他大喊:“各位女士先生,现在是特别表演时间。如果你们手里的杯子有香槟,”台下传来饥讽的笑声。“就把杯子举高吧!如果是啤酒——为什么?啤酒才有气泡不是吗?——也把杯子举高吧!最重要的是,提高你们的音量!为您献上来自多弗的凤凰剧院,肯特郡的士绅,娇小的费佛夏姆风流小生……凯蒂——咚!——巴特勒小姐。”
观众席响起掌声和欢呼。乐队奏起欢乐的音乐,我听见布幕升起时嘎吱作响的声音。我非常不情愿地睁开眼——随即瞪大双眼,抬起头来,闷热和疲惫一扫而空。一盏聚光灯照射着舞台,正中央站着一位女孩——她是我见过最特别的女孩!
艺宫以前当然也有男装丽人的表演。然而,一八八八年各地的音乐厅,男装丽人的表演和今日大相径庭。半年前,娜莉·鲍尔穿镶金边的紧身衣,以芭蕾舞娘的形象,演唱《最后的花花公子》——仅藉拐杖与毡帽使自已貌似男孩。凯蒂·巴特勒穿的不是紧身衣或亮片装,就像滑头说的,她活脱就是位西区士绅。她身着西装——一套剪裁合宜的帅气男用西装,袖口内衬缝上丝绸。翻领系上一朵玫瑰,口袋放着淡紫色的手套。外套下是件雪白的硬衬衫,硬领有两英寸高,领口系着白色蝴蝶结,头上则戴一顶高礼帽。当她摘下礼帽向观众行礼问好时,可以看见她的发型利落而完美。
我想就是她的头发吸引我。要是有女人的头发剪得像她一样短,那一定是病人或犯人,不然就是疯子。她们不可能和凯蒂·巴特勒一样。凯蒂的头发十分服帖,像是一顶由巧手帽匠为她量身订做、缝在头上的帽子。我认为她的头发是棕色的,然而只说棕色实在过于单调。那是一种你们可能听过的棕色——栗子色,或说是赤褐色,也或许接近巧克力色。不过巧克力没有光泽,而凯蒂的褐发像波纹绸,在灯光下闪闪发亮。她的鬓角和耳上的头发微卷;当她略略低头戴帽时,颈背上的硬领和发线间露出一道白皙的肌肤,使我忍不住颤抖——虽然身处如此炙热的音乐厅。
据我推测,她长得一定像俊俏的男孩。她的脸型是完美的椭圆形,有一双大眼睛,睫毛乌黑浓密,双唇红润饱满。她的体型正如男孩般修长——然而她的胸部、小腹和臀部却千真万确地有男孩缺乏的圆润。稍后我注意到她的鞋子,鞋跟有两英寸高,但她还是能像男孩般迈步,双脚也能张得很开地站在舞台上,双手迅速插入裤袋。她站在舞台的最前方,高傲地抬起头。当她开始唱歌,发出的是男孩的声音,千真万确。
她在过热的音乐厅,制造的舞台效果非常好。身边的观众和我一样坐直身体,以发亮的目光盯着她看。歌曲都是上上之选,例如《干杯吧!男孩们》和g.h.麦德莫唱红的《情人和妻子》。这些金曲使观众同声合唱——尽管这些歌由身着男装的女孩演唱,比男人唱更令人脸红心跳。每唱完一首歌,她都会以极具自信的语调对观众说话,并和主持桌旁的滑头里夫斯胡扯两句。她说话的声音和唱歌时一样有力,听起来又很温暖。她的口音有时听起来像伦敦东区人,有时像上流人士,有时又像纯肯特郡人。
她表演的时间加起来约十五分钟,在结束前观众喊了两次安可。她最后唱的歌是首温柔的民歌,内容是有关玫瑰和失去的情人。她一面唱,一面将帽子拿到胸前,将翻领上的玫瑰贴在脸颊上,看起来好像哭了。全场观众集体发出一声巨大的叹息表示同情,并且咬唇倾听,她原先的男声突然变得轻柔。
她抬高视线,从指缝观察我们。我们发现她根本没哭,反而在微笑——她突然使了个淘气的眼色,迅速站回舞台中央,盯着前排寻找最漂亮的女孩。当她找到时扬起手,玫瑰飞过舞台脚灯与乐队,落在那位漂亮女孩的裙上。
我们都为她疯狂,高声大叫,用力踏着地板。她则殷勤地举帽挥舞,徐徐退场。我们呼喊她的名字,但是已经没有安可曲。布幕降下,乐队开始奏乐,滑头敲着木槌,把蜡烛吹熄,到了中场休息时间。我张望下方的座位,试着找到刚才得到玫瑰的女孩。当时的我想不到比得到凯蒂·巴特勒手中的玫瑰更美好的事。
我和其他观众一样,原本是来看盖立·苏德兰的表演。然而当他终于出场,不断用一块巨大的斑点手帕擦脸颊,抱怨坎特伯里炎热的天气,以滑稽的歌词和夸张的脸部表情博取观众一笑时——我发现自己的心思完全不在他身上,只希望巴特勒小姐能再度登台,以优雅而自负的眼神望向观众并引吭高歌。这个想法让我坐立难安。最后,和其他人一样,被盖立的神情逗得哈哈大笑的爱丽丝凑向我的耳朵问:“你到底怎么啦?”
我说:“我好热,下楼去透透气。”爱丽丝留在座位上观赏表演,我慢慢走到空荡荡的大厅,把脸颊贴在冰凉的玻璃门上,哼巴特勒小姐的《情人和妻子》给自己听。
不久后,楼上传来吼叫声和踏地板的声音,表示盖立的表演结束。过了一会儿,爱丽丝下来了,依然拿帽子风,吹拂黏在泛红脸颊上的卷发。她对我使了个眼色,“我们去找托尼。”我跟着爱丽丝到托尼的小房间,随意蜷缩在他桌后的椅子上。我们稍微聊了一下盖立和他的斑点手帕,托尼问:“你们觉得凯蒂·巴特勒怎么样?是不是很迷人?要是她能继续像今晚这样风靡全场,我敢说我叔叔一定会把她的合约延长到圣诞节。”
听到托尼的话,我马上响应:“不管在哪里,她的表演是我看过最好的。帮我告诉滑头,要是不留住她,那就太笨了。”托尼一边大笑,说一定会转告;一边却对爱丽丝使眼色,轻佻地看着她的美丽脸庞。
我移开视线,叹了一口气坦承:“喔,真希望能再看到巴特勒小姐!”
爱丽丝说:“你会看到的,就在星期六。”我们之前计划全家来艺宫看表演——父亲、母亲、戴维和弗瑞迪——星期六晚上。我抓着手套。
“我知道,可是星期六还好久……”我说。
托尼笑了起来,“南茜,谁说你要等那么久?如果你愿意,明天晚上——或是任何一晚——都可以过来。要是没有顶层的座位,我可以安排你坐舞台旁的包厢,你可以在那里尽情看着巴特勒小姐!”
我很肯定他这么说是为了讨姐姐欢心,内心却因为这几句话纠结起夹。我说:“托尼,你是认真的吗?”
“当然。”
“真的可以坐进包厢?”
“有何不可?除了我们以外,只有伍德家和波拉许家的人会坐在那里。你一坐进去,观众一定都会看你,然后想到自己卑微的身份。”
爱丽丝说:“那会使南茜想起自己的身份,我们不能这样。”她笑了,因为托尼紧抱她的腰并倾身亲吻她。
三
我猜对都市的女孩而言,单独前往音乐厅一定是很严重的事,不过惠茨特布尔的人并不在意。隔天当我说要再去艺宫时,母亲只是皱了皱眉,轻轻啧了两声;爱丽丝笑我,说我一定疯了。她说不会和我去,整晚坐在烟雾和热气中,就为了看一个穿长裤的女孩——一个不到二十四小时前才看过她表演的女孩。
我对姐姐的漠不在意感到惊讶,却又暗自庆幸可以单独欣赏巴特勒小姐的表演,甚至比托尼答应让我坐在包厢还高兴。昨天晚上我穿得十分平凡,然而今晚——今天的营业时间过得很慢,父亲让我们在六点打烊——我穿上作礼拜时穿的长袍,我常穿着它和弗瑞迪一起散步。我打理好后走下来,戴维吹了声口哨;在前往坎特伯里的路上,有一两个男孩试着引起我的注意。但我很清楚,至少今晚不会理他们。抵达艺宫后,一如往常,我向售票小姐点点头,但是今晚我把最爱的顶层座位让给别人,转朝舞台侧面,一张边缘烫金、铺有厚红绒布座垫的椅子走去。这个位置在全场好奇和羡慕的目光前格外醒目——我坐在这里,蓝道合唱团唱着同样的歌,喜剧演员说着同样的笑话,读心师站立不稳,特技者出场表演。
当滑头再次欢迎肯特郡士绅出场时,我屏住呼吸。这次当她向观众打招呼时,我们报以一声巨大而愉悦的回应:我想,有关她昨晚精彩表演的消息一定传了开来。我现在在旁边看她,感觉很奇怪。当她一如昨日,大步走向前台时,她的脚步似乎更加轻盈——好像观众的赞叹使她长了一对翅膀。我倾身向前,手指紧贴在陌生的丝绒椅垫上。艺宫的包厢离舞台很近:她唱歌时,离我还不到二十英尺。我可以看到她行头上所有的细节——圈在外套纽扣上的表链、系在袖口上的银环——这些从我的老位置上是看不到的。
我也能更清楚地看见她的容貌。她的耳朵很小,而且没穿耳洞。我看见她的嘴唇——她的嘴唇并非天生红润,而是擦了口红,以利灯光照射。她的牙齿有如鲜奶油般雪白,眼睛则是巧克力般的褐色,一如她的头发。
因为昨天看过她的表演,知道表演的内容,也因为我花了太多时间观察她,没有听她唱歌,她的演出似乎一下子就结束了。她被观众叫回舞台,唱了两首安可曲,和之前一样以动人的民歌和投掷玫瑰作为结尾。这次我看见是谁接到玫瑰,一位坐在第三排的女孩,头上戴着羽饰草帽,身穿黄色锻质削肩礼服。我之前没见过这位可爱的女孩,但我巳经开始嫉妒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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