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三个acup的女人(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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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时常想写一个关于胸围的故事,主角是一个胸围,由它亲自叙述这百年来的沧桑历史。中国女人从前用肚兜,胸围是西方产物,十九世纪时,富有人家的小女孩用帆布、鲸鱼骨、钢线和喱士制造胸衣。这种胸衣将女人的身材变成沙漏型,长期穿着胸衣的女人,内脏会受到破坏。一八八九年,巴黎一名胸衣制造商herminecadolle女士发明了世上第一个胸围——一种束缚胸部而不须同时束缚横膈膜的衣物。

那时的胸围,虽然不用束缚住腹部,但仍然是一件「庞然大物」。一九一三年,纽约名嫒caressecrosby叫女佣将两条手帕缝在一起,再用粉红色的丝带造成肩带,变成轻巧的胸围。内衣造商华纳公司用一千五百美元向她买下专利权,大量生产,成为现今胸围的雏型。一九三五年,华纳公司发明乳杯,由a杯至d杯,a最小,d最大。一九六零年,是胸围的文化大革命,妇解分子焚烧胸围。到九十年代,时装设计师让女人把胸围穿在外面,胸衣的潮流又回来,做隆胸手术的人数在各项整容手术中排行第二。女人与胸围同在。

如果说这段胸围的历史有点象中国历史,未免把中国贬成一个胸围,但胸围的确也象中国,经历一场文化大革命,终于又强起来。

我的第一个胸围不是我自己的,是我母亲的。一天,母亲跟我说:「周蕊,你该戴胸围了。」因为提不起勇气自己去买胸围,所以我偷偷拿了母亲的胸围戴在身上,那个胸围是肉色的,两个乳杯之间缝上一朵红花。我自己拥有的第一个胸围是向流动小贩购买的,他是一个男人,用手推车推着胸围在闹市摆卖,数十个胸围堆成一个个小山丘,场面很壮观。

我现在是一个内衣零售集团位于中环总店的经理,这间店专门代理高级的法国和意大利名牌内衣。这段日子所遭遇的故事告诉我,女人的爱情和内衣原来是分不开的。

我工作的总店位于中环心脏地带一个商场的二楼,这里高级时装店林立,租金昂贵。店面占地七百尺,有两个试身室。我有两个店员,二十六岁的安娜和三十八岁的珍妮。安娜是个十分勤力的女孩,缺点是多病,经痛尤其厉害,脸色长年苍白。珍妮是两子之母,是公关能手,跟客人的关系很好,体健如牛,跟安娜配合得天衣无缝。安娜和珍妮还有一个好处,安娜只有九十磅,珍妮有一百五十多磅,她们的体型绝对不会引起任何一位进来的客人的自卑。

高级胸围有一个哲学,就是越少布料越贵。布料少代表性感,性感而不低俗是一种艺术。一个女人,能够令男人觉得她性感,而不觉得她低俗,便是成功。聪明女人懂得在性感方面投资,因此我们的货品虽然贵,却不愁没有顾客。

我们主要的顾客是一批高收入的职业女性,那些有钱太反而不舍得花钱,我见过一个有钱太,她脱下来的那个胸围,已经穿得发黄,连钢线都走了出来。女人嫁了,便很容易以为一切已成定局,不再注意内衣。内衣生意最大的敌人,不是经济不景,而是婚姻。刺激内衣生意的,则是婚外情。

这天,差不多关店的时候,徐玉来找我,店外经过的男人纷纷向她行注目礼。她是意态撩人的三十六a.

「周蕊,你有没有铅笔?」徐玉问我。

「原子笔行不行?」我把原子笔递给她。

「不行,要铅笔。」徐玉说。

我在抽屉里找到一支铅笔,问她:「你要写什么?」

「我刚拍完一辑泳衣硬照,导演告诉我,拿一支铅笔放在乳房下面,如果乳房低过铅笔,便属于下垂。」

我认识徐玉不经不觉已有三年,那时我在设计部工作,徐玉来应征内衣试身模特儿。她的身材出众,身高五尺五寸,尺码是三十六、二十四、三十六,皮肤白皙,双腿修长,穿起各款内衣十分好看,我立刻取录了她。自此之后,我们时常「贴身」接触,成为无所不谈的朋友。我曾经精心设计了几款胸围,向我那位法国籍上司毛遂自荐,希望他把我的作品推荐给总公司,他拒绝了。徐玉知道这件事,邀约我的法国籍上司吃饭,向他大灌迷汤,极力推荐我的作品,他终于答应把作品送去总公司。这件事我是后来才知道的。可惜,总公司那方面一直石沉大海。

「怎么样?你的乳房算不算下垂?」我问她。

「幸亏没有下垂,仍然很坚挺。」她满意地说。

「大胸不是一件好事。」我吓唬她,「重量太大,会比别的女人垂得快。」

「我认为导致女人乳房下垂的,不是重量,也不是地心吸力。」徐玉说。

「那是什么?」我问她。

「是男人那双手。」徐玉咭咭地笑,「他们那双手,就不能轻力点。」

「我想买一个新的胸围。」徐玉咬着铅笔说。

「你上星期不是刚买了一个新的吗?」我问她。

「不要提了,前几天晒胸围时不小心掉到楼下的檐篷上,今天看到一只大鸟拿来做巢。」

「那可能是全世界最昂贵的鸟巢。」我笑着说。

「那只大鸟也许想不到在香港可以享受到一个法国出品的喱士鸟巢。」徐玉苦笑。

已经过了营业时间十分钟,我吩咐珍妮和安娜先下班。

「你要一个什么款式的?」我问徐玉。

「要一个令男人心跳加速的。」她挺起胸膛说。

「索性要一个令他心脏病发的吧!」我在架上拿了一个用白色弹性人造纤维和喱士制成的四分三杯胸围给她。四分三杯能够将四分一乳房露出来,比全杯胸围性感。我手上这款胸围最特别的地方是两个乳杯之间有一只彩色的米奇老鼠,性感之中带纯情。

「很可爱。」徐玉拿着胸围走入试身室。

我把大门锁上。

「穿好了,你进来看看,好象放不下。」徐玉从试身室探头出来。

「怎么样?」我看看徐玉。

她沮丧地对着镜子。

「我好象胖了,刚才穿泳衣时已经发觉。」

她穿上这个胸围,胸部完美无瑕,两个乳杯之间的米奇老鼠好象要窒息,我真埋怨我母亲只赐我以三十四a而不是三十六a.

「弯腰。」我说。

她弯腰,我替她将两边乳房尽量拨去前面。

「应该是这样穿的。谁说放不下?刚好放得下。」

「你常常这样帮忙别人的吗?」她问我。

「这是我的职业。」

「幸亏你不是同性恋。」

「同性恋者未必喜欢你这种身材呢,太夸张。」

「我就要这一个,员工价啊!」

「知道了。」

「糟糕!」她突然尖叫,「我忘了买杂志。」

「哪一本杂志?」

「《国家地理杂志》。」

「你看这本杂志的吗?」

「是宇无过看的,糟了,书局都关门了。他写小说有用的。」

宇无过是徐玉现时的男朋友,他在一间报馆任职副刊编辑,同时是一位尚未成名的科幻小说作家。宇无过是他的笔名,他的真名好象也有一个宇字,可是我忘了。

徐玉喜欢在人前称他宇无过,她很崇拜他,她喜欢骄傲地说出「宇无过」这三个字,她深信「宇无过」这三个字,在不久的将来便会响当当。我觉得宇无过这个笔名真是太妙了,乳无过,就是乳房没有错。

「陪我去买杂志。」徐玉着急地说。

「这么晚,到哪里找?」

「到哪里可以买得到?」徐玉倒过来问我。

「这个时候,中环的书局和书摊都关门了。」

「出去看看。」徐玉拉着我,「或许找到一间未关门的。」

「我要负责关店,你先去。新世界大厦横巷有一个书报摊,你去看看,或许还有人。」

徐玉穿着三寸高跟鞋飞奔出去。

二十分钟后,我到书报摊跟她会合,她懊恼地坐在石级上。

「收档了。」她指着书摊上的木箱。

所有杂志都锁在两个大木箱里。

「明天再买吧。」

「杂志今天出版,我答应过今天晚上带回去给他的。」

「他又不会宰了你。」

徐玉突然抬头望着我,向我使了一个眼色。

「你猜木箱里会不会有那本杂志?」

「你想偷?」我吓了一跳。

「不是偷。」她开始蹲下来研究木箱上那一把简陋的锁。

「我拿了杂志,把钱放在箱里,是跟他买呀!」徐玉把皮包里的东西倒出来,找到一把指甲锉,尝试用指甲锉撬开木箱上的锁。

「不要!」我阻止她。

「嘘!」她示意我蹲下来替她把风。

我的心跳得很厉害,我不想因为偷窃一本《国家地理杂志》而被关进牢里。

徐玉花了很长时间,弄得满头大汗,还是无法把锁解开。

「让我试试。」我看不过眼。

「你们干什么?」一个穿着大厦管理员制服的男人在石级上向我们吆喝。

徐玉连忙收拾地上的东西,拉着我拼命逃跑,我们一直跑到皇后象广场,看到没有人追上来,才够胆停下来。

「你为了他,竟然甘心做贼,你还有什么不肯为他做?」我喘着气骂她。

徐玉望着天空说:「我什么都可以为他做。我可以为他死。」

我大笑。

「你笑什么?」

「很久没有听过这种话了,实在很感动。」我认真地说。

「你也可以为你的男人死吧?」

「可是我不知道他愿不愿意为我死。」

「我有一种感觉,宇无过是我最后一个男人。」

「你每次都有这种感觉。」

「这一次跟以前不同的。我和宇无过在一起两年了,这是我最长的一段感情。我很仰慕他,他教了我很多东西。他好象是一个外星人,突然闯进我的世界,使我知道爱情和生命原来可以这样的。」

「外星人?又是科幻小说的必然情节。你相信有外星人吗?」

「我不知道。宇无过是一个想象力很丰富的人,跟这种男人在一起很有趣。」

「谈情说爱,谁不需要一点想象力?买不到《国家地理杂志》,你今天回去怎样向他交代?」

「幸而我今天买了胸围。」

「胸围可以代替《国家地理杂志》吗?」

「当然不可以。」徐玉说。

「那就是呀。」

「不过——」她把刚才买的胸围从皮包里拿出来,摆出一副媚态,「今天晚上,只要我穿上这个胸围,肯定可以迷死他,使他暂时忘了杂志的事。」

我见过宇无过几次,他长得挺英俊,身材瘦削,爱穿恤衫、牛仔裤、白袜和运动鞋。我对于超过三十岁,又不是职业运动员,却时常穿着白袜和运动鞋的男人有点抗拒,他们象是拒绝长大的一群。宇无过的身型虽然并不高大,但在徐玉心中,他拥有一个很魁梧的背影。宇无过说话的时候,徐玉总是耐心倾听。宇无过在她面前,是相当骄傲的。因此使我知道,一个男人的骄傲,来自女人对他的崇拜。

徐玉和宇无过相识一个月之后便共赋同居,徐玉搬进宇无过在西环一栋旧楼内的一个小单位。别以为写科幻小说的人都是科学迷或电脑迷之类,宇无过既不是科学迷,对电脑也一窍不通,他真正是闭门造车。

我不是宇无过的读者,我不怎么喜欢看科幻小说。宇无过出版过一本书,销路不太好,徐玉埋怨是那间出版社规模太小,宣传做得不好,印刷又差劲。

「去看电影好不好?」徐玉问我。

「这个星期上画的*****我们都看过了。还有好看的吗?」

「还有一套没有看。」

看*****是我和徐玉的公余节目之一,自从去年年初看过一套*****之后,我们经常结伴去看*****。*****是最成功的喜剧,任何喜剧都比不上它。那些健硕的男人和身材惹火的女人总是无缘无故地脱光衣服,又无缘无故地上床。我和徐玉常常在偌大的戏院里捧腹大笑。

两个女人一起去看*****,无可避免会引起其他入场观众的奇异目光,但这正是我们看电影的乐趣之一。男人带着负担入场,希望那套*****能提供官能刺激,可是女人看这种电影,心情不过象进入游乐场内的鬼屋,寻求刺激而已。

场内的观众加起来不超过二十人。我和徐玉把双脚搁在前排座位上,一边吃爆谷一边品评男主角和女主角的身材。

「这个男人的胸肌真厉害。」徐玉说。

我依偎着徐玉,默默无言。

「又跟他吵架了?」徐玉问我。

「他不会跟我吵架的。」我说。

从戏院出来,我跟徐玉分手,回到中环我独居的家里。我的家在兰桂坊附近一栋六层高没有电梯的大厦里。我住在二楼。单位是租回来的,面积有六百尺。一楼的单位最近开了一间专卖蛋糕的店子,老板娘姓郭,是一位五十岁左右的印尼华侨,样子很精致,身材略胖。她在印尼出生和长大,嫁来香港,说得一口流利的广东话。她做的蛋糕跟本地做的蛋糕不同,她选用奶油做蛋糕。

「奶油蛋糕是最好吃的。」她自豪地说。

她做的蛋糕颜色很漂亮,我就见过一个湖水蓝色的蛋糕,那是我见过最漂亮的蛋糕。

她的蛋糕店不做宣传,门市也少,主要是接受订单,但口碑好,一直客似云来。店里只有一个助手,每一个蛋糕,都是郭小姐亲手局的。每天早上起来,我几乎都可以嗅到一阵阵蛋糕的香味,这是我住在这里的一笔花红。

蛋糕店每晚八时关门,今天晚上我回来,却看到郭小姐在店里。

「郭小姐,还没有关门吗?」

「我等客人来拿蛋糕。」她客气地说。

「这么晚,还有人要蛋糕?」

这时候,一个中年男人出现,走进蛋糕店。

郭小姐把蛋糕交给那个男人,跟他一起离去。

那个人是她丈夫吗?应该不是丈夫,她刚才不是说客人的吗?她会不会拿做蛋糕作藉口,瞒着丈夫去走私呢?那个中年男人样子长得不错。郭小姐虽然已届中年,但胸部很丰满,我猜她的尺码是三十六b(这是我的职业本能)。

我跑上二楼,脱掉外衣和裤子,开了水龙头,把胸围脱下来,放在洗手盆里洗。我没有一回家便洗内衣的习惯,但这天晚上天气燠热,又跟徐玉在中环跑了几千米,回家第一件事便想立即脱下胸围把它洗干净。这个淡粉红色的胸围是我最喜欢的一个胸围。我有很多胸围,但我最爱穿这一个。这是一个记忆型胸围,只要穿惯了,它习惯了某一个形状,即使经过多次洗涤,依然不会变形。我不知道这个意念是不是来自汽车,有几款名厂汽车都有座位记忆系统,驾驶者只要坐在司机位上,按一个挚,座位便会自动调节到他上次坐的位置。我认为记忆型胸围实用得多。但记忆系统不是我偏爱这个胸围的主要原因,我第一次跟阿森玉帛相见,便是穿这一款胸围,他称赞我的胸围很漂亮。穿上这个胸围,令我觉得自己是一个女人。

阿森今天晚上大概不会找我了。

清晨被楼下蛋糕店局蛋糕的香味唤醒之前,我没有好好睡过。今天的天色灰蒙蒙的,一直下着毛毛细雨,昨天晚上洗好的胸围仍然没有干透,我穿了一个白色的胸围和一袭白色的裙子,这种天气,本来就不该穿白色,可是,我在衣柜里只能找到这条裙子,其他的衣服都是皱的。

经过一楼,习惯跟郭小姐说声「早晨」,她神情愉快,完全不受天气影响,也许是昨天晚上过得很好吧。

走出大厦,森在等我。他穿着深蓝色的西装,白恤衫的衣领敞开了,领带放在口袋里,他昨天晚上当值。

「你为什么会在这里?」我故意不紧张他。

「我想来看看你。能不能和我一起吃早餐?」

「你不累吗?」

「我习惯了。」

看到他熬了一个通宵的憔悴样子,我不忍心拒绝。

「家里有面包。」我说。

我和森一起回家,然后打电话告诉珍妮我今天要迟到。

我放下皮包,穿上围裙,在厨房弄火腿三文治。

森走进厨房,抱着我的腰。

「你知道我昨天晚上去了哪里吗?」我问森,我是故意刁难他。

森把脸贴着我的头发。

「你从来不知道我每天晚上去了哪里。」我哽咽。

「我信任你。」森说。

「如果我昨天晚上死了,你要今天早上才知道。如果我昨天晚上跟另一个男人一起,你也不会知道。」

「你会吗?」

「我希望我会。」我说。

如果不那么执迷的只爱一个男人,我也许会快乐一点。爱是一个负担。唐文森是一间大银行的外汇部主管,我们一起四年。认识他的时候,我不知道他已经结婚。他比我年长十年,当时我想,他不可能还没有结婚,可是,我依然跟他约会。

在他替我庆祝二十五岁生日的那天晚上,我终于开口问他:「你结了婚没有?」

他凝望着我,神情痛苦。

我知道他是属于另一个女人的。

作为第三者,我要比任何女人更相信爱情,如果世上没有爱情,我不过是一个破坏别人家庭幸福的坏女人。

森吃完三文治,躺在沙发上。

「累不累?」我问他。

他点头。

「昨晚汇市波动很大。」

我让他把头搁在我大腿上,替他按摩太阳穴。他捉着我的手,问我:「你不恨我吗?」

我沉默不语。我从来没有恨他。每个星期,他只可以陪我一至两次,星期天从来不陪我。以前我跟家人一起住,我和森每个星期去酒店。这种日子过了两年,一天,我问他:

「我们租一间屋好不好?我不想在酒店里相好,这种方式使我觉得自己象一个坏女人。」

森和我一起找了现在这个单位,他替我付租金。我觉得我和他终于有了一个家,虽然这个家看来并不实在,但我的确细心布置这个家,盼望他回来。

森曾经说过要离开我,他问我:

「一个女人有多少个二十五岁?」

我说:「任何岁数都只有一个。」

他不想我浪费青春,也许是他不打算跟我结婚。可是,他离开之后又回来。

我们几乎每隔一个月便大吵一顿,我不能忍受他跟我上床后穿好衣服回家去。想到他睡在另一个女人身边,我便发疯。前天我们又吵架,因为我要他留下来陪我过夜,我知道那是不可能的事,但我无法阻止自己这样要求他。

「好一点没有?」我问森。

森点头。

「男人为什么要爱两个女人?」我问他。

「可能他们怕死吧。」森说。

我揉他的耳朵。

「你的耳珠这么大,你才不会早死吧。我一定死得比你早。」

「快点上班吧,你可是经理啊。」

「这种天气真叫人提不起劲上班。」我赖在沙发上。

森把我从沙发上拉起来。

「我送你上班。」

「你要是疼我,应该由得我。」我撒野。

「这不是疼你的方法。」他拉着我出门。

「我知道终有一天我要自力更生,因为你不知道什么时候会离开我。」

「我不会离开你。」森握着我的手说。

这是他常常对我说的一句话,但我总是不相信他,我以为我们早晚会分开。

今天的生意很差,这种天气,大部分人都提不起兴趣逛街。我让安娜和珍妮一起去吃午饭。一位二十来岁的女士走进店里,看她的打扮,象是在附近上班的,她曲线玲珑,应该穿三十四c.

她挑选了一个黑色喱士胸围和一个腰封。

「是不是三十四c?」我问她。

她惊讶地点头:「你怎么知道?」

「职业本能。」我笑着说。

她走进试身室好一段时间。

「行吗?」我问她。

「我不会穿这个腰封。」

「我来帮你。」

我走进试身室,发现这个女人竟然有四个乳房。

除了正常的两个乳房之外,她身上还有两个乳房,就在正常的乳房之下。这两个多出来的乳房微微隆起,体积十分细小,如果必需要戴胸围的话,只能穿二十九a.

我的确吓了一跳,但为免令人难堪,只得装作若无其事,替她扣好腰封。

「你扣的时候要深呼吸,而且先在前面扣好,才翻到后面。」

替她穿腰封的时候,我的手不小心碰到她的小乳房,那个乳房很柔软。

「是不是很奇怪?」她主动问我。

「啊?」我不好意思说是。

「是天生的。一生说身体的进化程序出了问题。」

「哦。」

「动物有很多个乳房,一般人进化到只剩下一对乳房,而我就是没有完全进化。」

「麻烦吗?」我尴尴尬尬地问她。

「习惯了就不太麻烦,我先生也不介意。」

我没想到她已经结婚,我还以为四个乳房会是她跟男人交往的障碍。也许我的想法错了,四个乳房,对男人来说,是双重享受。想要两个乳房,而得到四个,就当是一笔花红吧。

「坏处倒是有的,」她说:「譬如患乳癌的机会便比别人多出一倍。」

我以为她会为拥有四个乳房而感到自卑,没想到她好象引以为荣,很乐于跟我谈她的乳房。

「幸而经期来的时候,这两个乳房不会胀痛。」她用手按着两个在进化过程中出了问题的乳房。

男人如果拥有一个四个乳房的太太,还会去找情妇吗?男人去爱一个女人,是不是为了四个乳房?

下班前,我接到森的电话,我告诉他我今天看到一个有四个乳房的女人。

「真有这种怪事?」

「你喜欢四个乳房的女人吗?」我问森。

「听来不错。」

「你是不是想要四个乳房所以多爱一个女人?」

「我自己也有两个乳房,和你加起来就有四个,不用再多找两个乳房。」他说。

「你那两个怎算是乳房?只能说是乳晕。」我笑。

「你今天不是要上课吗?」

「我现在就去。」

我报读了一个时装设计课程,每周上一课。

上课地点在尖沙咀。导师是位三十来岁的男人,名字叫陈定粱。他是时装设计师,在本港某大时装集团任职,我在报章上看过他的访问,他大概很喜欢教书,所以愿意抽出时间。人说卖花姑娘插竹叶,陈定粱也是这类人,穿得很低调,深蓝色恤衫配石磨蓝牛仔裤和一对帆船鞋。

他把自己的出生日期写在板上,他竟然和我同月用日生。

「我是天蝎座,神秘、性感、多情,代表死亡。到了这一天,别忘了给我送生日礼物。」陈定粱说。

我还是头一次认识一个跟我同月同日生的男人,感觉很奇妙。

下课后,我到百货公司的面包部买面包,经过玩具部,一幅砌图深深地吸引我。那是一幅风景,一所餐厅座落在法国一个小镇上。餐厅是一栋两层高的建筑物,外型古旧,墙壁有些地方剥落,屋顶有一个烟囱,餐厅外面有一张台,一对貌似店主夫妇的男女悠闲地坐在那儿喝红酒。我和森常常提到这个故事。森喜欢喝红酒,喜欢吃,我跟他说,希望有一天,他能放下工作,放下那份压得人透不过气的工作压力,我们一起开一间餐厅,他负责卖酒和下厨,我负责招呼客人,寂寞的客人晚上可以来喝酒、聊天。每当我说起这个梦想,森总是笑着点头。我知道这可能只是一个梦想,永远不会实现。但憧憬那些遥远的、美好的、只有我们两个人的日子,能令我快乐些。

我没有想到今天我竟然看到了跟我们梦想里一模一样的一间餐厅,只是地点不同。我付钱买下了这幅砌图。

这时一个男人匆匆走过,腋下夹着一条法国面包,原来是陈定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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