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祝你永远不要悲伤(2)(1 / 2)
微风细雨,他在路上飞驰,他从没试过开车开得这么快,也许,在那飞跃的速度之中,他方可以自时间中抽离;也只有这样,他才可以忘记痛苦,忘记现实,忘记他还有另外一个女人放不下。我紧紧地抓着他,沉醉在那凄绝的飞驰之中。
终于,他把车停下来了,即使多么不愿意,我们还是回到现实,自流曳的光阴中抽身而出。
过两天我要去纽约了。我告诉他,卡拉.西蒙答应让我当她的助手。
他沉默无声。
你为什么不恭喜我?这是个很难得的机会。我凄然说。
对不起,我不能令你留下来。他黯然说。
我本来就是个不安定的人。我安慰他。
这是我的错——
不。你知道旧金山大地震时,我在想些什么吗?我愿意用一切换取你的平安,我要守诺言。况且,你不是那种可以伤害两个女人的男人。
你是不是一定要走?
你听过有一种虫叫蓑衣虫吗?蓑衣虫一辈子都生活在用树叶制成的蓑衣之中,足不出户,肚子饿了就旋转着吃树叶。到了交配期,也只是从蓑衣里伸出头及胸部,等雄蛾来,在蓑衣里交配,然后老死在农夫的蓑衣里。我不想做这一种虫。
你说讨厌别离,却总是要别离——
他难过地凝视着我。
我这一辈子也不会忘记你,如果天天跟你一起,日后也许会把你忘掉,这是别离的好处。在回忆里,每个人都年轻,一切都是好的。我哀哀地告诉他。
他用力地抱着我,我把下巴微微地搁在他的肩膊上。
你知道吗?我觉得能够把下巴这样搁在你的肩膊上是很幸福的。
他把脸贴着我的脸。
如果能够成为你身体的一部分,你知道我想成为你哪一部分吗?
他摇头。
我想成为你的双眼,那么,我就可以看到你所看到的一切,也许我会更明白你所做的事。我望着他说。
他使劲地抱着我,不肯放手。
这样下去,我会死的。我喘着气说。
他终于轻轻地放手。
你记得我还欠你一样东西吗?他从口袋里拿出一袋湖水绿色的玻璃珠来。
我还以为他已经忘了。
地震之后,还能买到玻璃珠吗?我愕然。
我答应过你的。
我把玻璃珠放在手上,十二颗湖水绿色的玻璃珠里,原来藏着十二面不同国家的国旗。
希望将来你设计的衣服能卖到这十二个国家。
谢谢你。
他沮丧地望着我。
我跨上车,跟他说:我想再坐一次你开的车。
他开动引擎,我从后面紧紧地抓着他,流着泪,再一次沉醉在那无声的、凄怆的飞跃之中,忘了我们即将不会再见。
终于,是分手的时候了。
我跳下车,抹干泪水,在昏黄的街灯下,抱着他送给我的玻璃珠。
我希望将来有机会用这些玻璃珠制造一件晚装。我凄然说。
那一定会很漂亮。
我来送机好吗?
不是说不要再见吗?祝你永远不要悲伤。我抱了他一下,依依地放手。
你这样令我觉得自己很没用。他难过地说。
没用的是我。我掩着脸,不让自己哭。泪,却不听话地流下来。
我回去啦!我转身跑进大厦里,把他留在微风中。
离开香港前的一天,我约了良湄再去那间印度餐厅吃饭。
你还有心情吃东西吗?她问我。
不,我只是想来占卜一下将来。
那盘幸福饼送来了。
我也要占卜一下。良湄先拿一块饼。饼里的签语是:
想把一个男人留在身边,就要让他知道,你随时可以离开他。
说得太对了。良湄说。
我闭上眼睛,抽了一块。
签语是什么?良湄问我。
签语是:
我们的爱和伤痛,是因为世上只有一个他。
是的,只有一个他。
一九八九年十一月,我带着在威尼斯买我和文治送给我的玻璃珠,一个人到了纽约。
卡拉.西蒙的工作室在第七街,我在格林威治村租了一间小房子,每天坐巴士去上班。
纽约和香港一样,是个步伐急促的城市,人面模糊。我认识了一些朋友,周末晚上可以和他们共度。
卡拉跟杨弘念不同,杨弘念是个极端任性的人,卡拉却是个很有纪律的设计师。她上午刚刚跟丈夫办完离婚手续,下午就回到工作室继续工作。回来之后,她只是淡淡的说:
不用天天跟他吵架,以后可以专心工作——
卡拉是很爱她丈夫的,他也是时装设计师,两个人一起熬出头来,她名声渐噪,远远拋离了他,他爱上了自己的女助手。
关于成名,女人付的代价往往比男人要大。卡拉说。
是的,每个女人都希望自己所爱的男人成名,但不是每个男人,也希望自己的女人成名。
在纽约半年,我没有到过唐人街,我刻意不去知道关于香港的一切,可是,我并没有因此忘记文治。每天晚上,我看着放在玻璃碗里的、他送给我的十二颗有国旗的玻璃珠,这是我在冰冷的异乡里努力的因由。我做每一件衣服,都是为他而做的。
那天,在信箱里,我收到良湄从香港寄来的信。
蜻蜓:
你好吗?
现在是香港的春天,本来想传真给你,但是我希望你能看到我的字迹,这样好象比较亲切。
我的月经迟了两个月没有来,我很害怕有了身孕。那一刻,我才知道我多么不愿意替熊弼生孩子。
我曾经想过要怀着他的孩子。每个女人,在爱上一个男人时,都会有这种想法吧?当他压在我身上时,我多么希望我就这样为他生一个孩子,孩子体内流着我和他的血。
许多年后的今天,我竟然不希望这件事发生。验孕结果证实我没有怀孕,我高兴得一口气去买了八套衣服。那一刻,我才发现,我已经不爱熊弼了。
良湄
p.s.徐文治升职了,他现在是副总编辑,仍然有出镜报告新闻。他还没有跟曹雪莉结婚。我想,他仍然思念着你。
时光流逝,我愈想忘记他,印象却愈清晰。他有很多缺点,他犹豫不决,他没勇气,他没有在适当的时候出现,当我如许孤单的时候,他不在我身边。可是,因为他离我那么远,一切的缺点都可以忘记,只有思念抹不去。
复活节前的一个礼拜,我回到工作室,卡拉神秘地拉着我的手说:
你看谁来了?
杨弘念从她的房间走出来。
在威尼斯分手以后,已经大半年没有见过他了。他还是老样子。
很久不见了。他说。
你什么时候来的?
昨日刚刚到,没想到你在这里工作。
她很有天份。卡拉称赞我。
当然,她是我教出来的。杨弘念还是一贯的骄傲。
你会在纽约留多久?我问他。
几天吧。你住在哪里?
格林威治村。
那里很不错。
我住的房子已经很旧了。你什么时候有空一起吃顿饭?
今天晚上好吗?
今天晚上?没问题。
到你家里,看看你的老房子好吗?
好的。
晚上八点钟,杨弘念来了,手上拿着一束红玫瑰。
给你的。
你从来没有送过花给我,谢谢。我把玫瑰插在花瓶里。
要喝点什么?
随便吧。
你可不是什么都肯喝的。我从冰箱里拿出一瓶天国蜜桃给他。
谢谢。他笑说。
这些日子你去了哪里?真没想到会在纽约见到你——
是卡拉告诉我,你在这里的,我特地来看看你。
我愕了一下,我还以为他是路经此地。
没什么的,只是想看看你。他补充说。
谢谢你,我在这里生活得很好。
他拿起我放在案头的相架,相架里镶着我儿时在公园打秋千的那张照片。
这是你小时候的照片吗?
嗯。
我从没见过——
他完全没有察觉照片里有一个拾皮球的男孩。除了我和文治之外,谁又会注意到呢?
冷吗?我问他。我听见他打了一个喷嚏。
不——
纽约很冷,叫人吃不消。我说。
我脚上依然穿著文治送给我的那一双羊毛袜。
这种羊毛袜,你是不是有很多双?他问我。
为什么这样问?
每逢冬天,我就看到你穿这双袜。
不,我只有这一双——
那是不是有什么特别的意义?
没有,只是这一双袜穿在脚上特别温暖。
我把晚餐端出来:可以吃了。
你在卡拉身上学到些什么?
我认真地想了一想,说:
她的设计,看来很简洁,但是每一个细节都做得很好,看着不怎么样,穿在身上却是一流的。
你还没有学到。他生气地说。
我不太明白,我自问已经很用心向卡拉学习。
你要学的,是她的一双手。
双手?
她可以不画图样、不裁纸版,就凭十只指头,把一幅滑溜溜的布料铺在模特儿身上,直接裁出一件晚装。
是吗?我愕然,我从没见过卡拉这样做。
她出道的时候就是这样。
很厉害!我不得不说。
最重要的,是你的一双手。他捉着我双手说,要信双手的感觉。你要亲手摸过自己做的衣服,一吋一吋的去摸,你才知道那是不是一件好衣服。你学不到这一点,跟着卡拉多少年也没有用,她没教你吗?
我摇头:谁会像你那样,什么都教给我?
我忽尔明白,他那样无私地什么都教给我,是因为他真的爱我。
谢谢你。我由衷地对他说。
你已经有一年多没有作品。我关心他。
我的灵感愈来愈枯竭——他用手摩挲我的脸,情深地望着我。
不要这样——我垂下头。
他沮丧地站起来,拿起大衣离开。
谢谢你的晚饭。
你要去哪里?
到处逛逛。
要不要我陪你去——
算是尊师重道吗?他冷笑。
我没回答他。
再见。他说罢径自离开。
他走了,我静静地看着自己双手,我要相信自己双手的感觉。当他捉着我双手时,我没有爱的感觉,也许不是没有,而是太少,少得无法从掌心传到身体每一部分。他拥有一切应该被一个女人爱着的条件,可是,却遇上了我。是他的无奈,还是我的无奈?
他走了之后,没有再回来。
一天,我从工作室回到家里,发现门外放着一个精致的藤篮,篮子里有五只复活蛋,还放满了一双双羊毛袜,有红色的、绿色的、蓝色的、格子的。篮里有一张卡,卡上写着:
篮子里的羊毛袜都很暖,别老是穿著那一双。复活节快乐。
那是杨弘念的字迹,是用他那支pantel1.8cm笔写的。
他根本不明白我为什么经常穿著那一双袜。
我把篮子拿进屋里,他还在纽约,不是说好要走的吗?
以为他会出现,他偏偏没有。到了夏天,还见不到他。他总是不辞而别。
九月中,收到良湄从香港寄来的信。
蜻蜓:
告诉你一个好消息,律师行让我成为合伙人,以后我可以拿到分红。
熊弼在大学里教书,他大概这一辈子都不会离开学校。
虽然已经不爱他,却不知道怎样开口,所以,我还是没有开口。
我跟一个律师来往。你一定会骂我的,他已经有女朋友,他也知道我有男朋友。也许这样最好,谁也不欠谁。他在女朋友身上找不到的东西,在我身上找到;我在熊弼身上得不到的,也在他身上得到。因为没有要求,我们很快乐。原来所有的烦恼都是来自要求,有要求,就有埋怨,有埋怨,就有痛苦。
熊弼对这件事一无所知,因为内疚,我对他比以前好了一点。我开始发觉,我是不会离开他的。即使将来我又爱上另一个人,我仍是离不开他。他是我的枕头,是疲倦的时候的一点依靠,彼此相依太久了,早成习惯。爱情就是这一点可悲。
我开始佩服他,你竟然能够一个人生活,竟然能够首先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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