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相册(2 / 2)
“偷完了就不太害怕了。”
男孩捧着球鞋说:“你小心点,你上次偷牛奶已经被抓住了。”
姐姐说:“你自己小心点吧,到处都有抢白球鞋的人。”
配了新鞋,走到学校去觉得很有面子。罗佳说:“这鞋不是你的。”
“你怎么知道?”
“半新不旧的,肯定是借来的。”
男孩松了口气。
罗佳说:“旧的好,新的穿在你脚上不用多久就被人抢走了。”
她们都是有洞见的,仿佛早已知道了世界施之于男孩身上的会是什么,反正八九不离十。没熬到放学,男孩就在厕所里遇到了康健,他身边有着一群跟班。鞋子很快就被扒下来,太小,这群大孩子没法穿,一只扔在男厕所,一只扔在女厕所。男孩也不要了,索性光脚回家。姐姐知道了大怒,说要揍死那个小巴拉子。男孩说:“他和你一样是五年级,而且留级留过两年。”姐姐也有点犯怵,算起来康健该是初二的男生。男孩说:“你还是别打了,你迟早打不过男生的。”
男孩在长征小学度过了很不如意的一个学期,对于学校的那点向往已经完全变质,幸运的是他学习成绩还算不错,按照通常规律,如果你有个成绩优异的哥哥姐姐,那你也不会差到哪里去,更何况长征小学本来就是个垫底的货色,在这里想要表现出智力上的优秀,似乎也不是很难。令男孩感到遗憾的是,同桌罗佳竟然是个又粗心又不用功的女孩,反应迟钝,记忆力也不太好,看样子做大队长是没希望了,做小队长也不可能啊。男孩曾经暗暗地鄙视过罗佳,成绩不好的孩子都应该受到鄙视,他希望同桌的是个美丽而聪明的女生。后来他又想,如果在美丽和聪明之间只能选择一个呢?还是美丽比较好,让他那黑色沼泽般的内心冒出各种气泡,很惬意,很充满期待。
冬去春来,男孩在第二个学期交到了一些朋友,让自己不那么孤独。其中有白化病、罗圈腿和萝卜眼。一度和他关系最密切的,是一个来自乡下的孩子,他念四年级了,每天和男孩同路回家。这个孩子举家从农村迁入戴城,他还没有学会戴城的温软方言,讲一口笨拙的农村土话。他的外貌也清楚地表明了自己的身份,黑而壮,脸上两坨暗红色的农村红,经久不褪。男孩和他在一起倒是匹配,一个是胆战心惊的兔子,一个是憨厚无畏的大熊,可以保护兔子。至少有两次,大熊顺利地击退了猫脸,令男孩感到十分放心。
现在他们遇到了康健。
那是一九八一年的春天了,康健在长征小学的黄金时代即将过去。看来他爸爸并不想再浪费这份学费,据他自己说,小学毕业以后他就去电影院收门票。这一年他已经十四岁了,所有人都巴不得他快点离开,包括他的同伙,大概连他自己都有点不耐烦了。小学,的确已经不再适合他,像一颗苹果在树上挂了太久,既不摘下也不掉落,久而久之成了一个僵块。
他才是这所学校的怪物。
猫脸指着大熊,对康健说:“就是他。”
康健大笑起来:“你想做歪头的保护伞吗?”
他们都听不懂什么是“保护伞”,这很像是个新名词。男孩恐惧地摇了摇头,对方人太多了,足足八个。康健说:“那你们为什么会凑在一起?”
“我们放学一起回家。”男孩嗫嚅着说。
“我不喜欢你们在一起,”康健说,“你,歪头,瘸子,瘌痢头,乡下人,不可以在一起。”
“为什么?”猫脸凑过来不解地问。
“因为我说了算。”
男孩继续嗫嚅着说:“你放过我吧,你马上就要去电影院收门票了……”
这句话激怒了康健,也令猫脸他们哈哈大笑,嘲笑地看着康健。男孩心想,又不是我让你去收门票的,想恨就恨你自己爸爸去。他看见康健下巴上红色的胎记变得晶莹透亮,好像被油擦过一样,只有真正愤怒的时候他才会变得这样。男孩脸上挨了一拳,蹲在了地上。下一个挨拳的是乡下男孩,在一群猎犬的狺狺狂吠声中,大熊发出了怒吼,双掌抡圆了一阵乱拍,居然把一个家伙打翻在地。众人骇然,一起望着康健,他是首领,这种时候他必须出手。康健扑过来拧住乡下男孩的手,两人较力,不分胜负。男孩早就发现,在同龄的男孩中,康健并不是强壮的那一类,他甚至还有些孱弱,他只是在长征小学显得高人一头罢了。
有人想上来助拳,被猫脸按住了,一伙人明白了他的意思,都坏坏地看着康健,看他在乡下男孩身上占不到半点便宜的窘态,这很像是一次期末考试。很快,康健松开了手,用一种很大度的口气对乡下男孩说:“我不打你,你走吧。”大熊刚才还在咆哮怒吼,此刻一溜烟地跑了。
男孩觉得孤独了,与乡下孩子曾有的那点同病相怜顿时烟消云散。天哪,你怎么就跑了呢,难道我们不是朋友吗?现在猫脸他们又有点佩服康健了,因为他很智慧,他从根本上击溃了男孩——你并不是输于体力和年龄,而是输于那种孤独,没有人和你在一起。
男孩如丧考妣,心若死灰。
康健说:“我听他们说,你的头是歪的,鸡鸡也是歪的,你把裤子脱下来给我看看,我就不打你。”男孩说:“你听谁说的?”猫脸他们一阵狂笑。男孩说:“不是歪的。”康健给了他一个爆栗,说:“脱不脱?”
他被康健推到了土墙上,猫脸把他的蓝裤子扒了下来,现在只剩下一条短裤。男孩死死抓住腰际的松紧带,感觉自己的手指被人掰开,胯下微凉,短裤被撸到了膝盖。男孩像受难的耶稣一样张开双臂,歪过头,闭上眼睛。然后他听见接二连三的哐哐声,抓住他的那些手都消失了,他几乎是瘫软了一下,睁眼一看,姐姐正拿着铁皮铅笔盒子,照着八个男孩的脑袋上轮番猛揍。
那天正是顾小妍放学回家,看到这个场面,她怒容满面,花玻璃弹珠般的瞳孔像钻石一样闪出寒光。猫脸退缩到了一边,猫脸知道她要是真生气了可以揪着修车的马福、卖肉的方明一起到他家里来找麻烦,而猫脸的爸爸虽然不怕摄影师,却害怕修车和卖肉的。于是只剩下顾小妍和康健,双方简单地交代了一下身份,立刻厮打在一起。猫脸带着其余人在一边观战。
男孩的姐姐,从小身高马大,能跑能跳,在和一个比自己大两岁的男生的较量中,她采取了声东击西的办法,先照着他脸上掴了一掌,不知为何,康健很夸张地举起拳头挡住了下巴。姐姐飞起一脚踢在了他的两腿之间,康健蹲了下去,不过他很快又站了起来,揪住姐姐的衣领,试图把她按倒在地。姐姐在后退中不慎摔倒在地,康健骑在了她的身上,双方互相拍打着对方的头部和脸部。男孩这时被某种力量驱使了,忽然扑过去照着康健的脑袋咬下巨大的一口,可惜嘴巴太小,没能吞下这个脑袋。康健用力一顶,男孩听见自己的嘴巴里发出咔嚓一声,一颗乳牙折断了,掉在了舌头上。姐姐箕张五指,向着康健的脸上不分青红皂白地挠了过去。
康健痛苦地喊了一声,跳了起来,他的脑袋再次撞在男孩的嘴巴上,男孩的另一颗乳牙也折断了,捂着嘴巴说不出话来。但康健的痛苦似乎远甚于他,康健捂着下巴上的胎记,两行泪水滑落下来。
“哈哈,他的胎记不能碰!”姐姐扑过去掰开康健的手,照着胎记上又挠了一下,那儿出血了,康健大哭起来。这下猫脸也觉得好奇了,走过去也挠了一下,康健惨叫着爬起来狂奔而去。
男孩心想,这就结束了?他张开嘴巴,吐出了两颗牙齿,露出上下两个缺齿的黑洞,对姐姐说:“我换牙了。”
猫脸说:“小妍,你真厉害,你打败了康健!”
姐姐说你滚一边去,捏了男孩的牙齿,一个扔到了房顶上,一个扔到了地沟里。
男孩心想,这下终于长大了。
谁都不会想到,康健的霸王生涯终结于顾小妍之手,从此以后,人人都知道他的命门在胎记上,无论是谁用手随便戳一下,他就会疼痛到瘫痪,下手再重些他就会大小便失禁。胎记像是一个出卖了他的按钮,他迅速沦落成为歪头、瘸子、白化病一样的角色。在春天最后的几个月里,人们经常看到他被猫脸一伙追得到处乱跑,人们听到他的惨叫,像每战必败的野猫。男孩说:“那是我姐姐干的。”秋天到来的时候,这个曾经叱咤长征小学的霸王,他再也没有回来。
男孩后来真的在电影院门口见到过康健,那时彼此都长大了一点,康健,变成一个瘦小苍白的青年,穿着一件很时髦的高领毛衣,微微遮住下巴上的胎记。他显得安静而无害。对此男孩抱有戒心,所有安静的怪物都是这样,你焉能知道他什么时候又变成个疯子?过了一阵子听说他的两个哥哥都放出来了,他跟着他们混社会。男孩心想怪物果然是怪物。
一九八一年的儿童节,男孩去了区少年宫观摩一场汇报演出。只有成绩优秀的学生才能获得这个机会,而他在小学的第一个学期就拿到了“好孩子”的奖状,若不是体育成绩烂到了极点,他就应该是“三好学生”。在这场全区小学的文艺汇演中,男孩看到了姐姐站在台上,她是领唱,前排有一群孩子在跳舞。领队是他曾经见过的那位马老师。师范附小的演出赢得了长久的掌声,而长征小学呢,居然派了两个神经兮兮的男孩上台表演相声,逗哏的居然忘词了,站在台上傻看着观众,观众也傻看着他们,足足有五分钟,最后这个笨蛋朝着台下吐了吐舌头,鞠了个躬,扔下捧哏的自己下台啦。真是丢尽了脸面,同时也让男孩感到愉快。
男孩告诉带队的老师,师范附小那个领唱的女孩是他姐姐。这位老师完全不相信他的话,他感到气愤,巴不得她脸上也长一个胎记,像康健那样,让小妍挠一把,她就会相信了。
直到他长大以后,仍然憎恨这样的局面。他们只是部分地了解他,而这部分在他们看来就是全部了。对此他无能为力,每当他要展现出超乎歪头的那一部分时,他们不是显得麻木不仁,就是压根不愿意相信。有时候他真是羡慕康健,被人认为是邪恶也好,顽皮也好,这只是表象,得等到很久以后人们才知道他的致命弱点,这等于是打开了另一扇门,在康健的身上或许还有很多这样的门。而歪头顾小山则恰恰是反向的,他的弱点早在宇宙之初就呈现在众人眼前,在这扇门后面到底有多少门,人们根本无所谓,他们只是把玩着他的弱点,说几句不痛不痒的话,然后就走开了。
毫无办法。
惊异
蔷薇街上的第一台电视机出现在一九八○年的秋天,是方屠户家里买的,这是划时代的电器,它很快战胜了收音机,唯有四喇叭录音机可以与其相媲美。
这台十二吋孔雀牌黑白电视机让方屠户出尽了风头,整条街的人都来到他家里看电视,自从方小兵被拐走以后,屠户很久都抬不起头来,现在终于可以扬眉吐气了。十一频道是中央台,六频道是上海台,就这两个台,很多人围着电视机,看了中央台看上海台,看了上海台看中央台。其时方大聪已经四岁,他奋力阻止着各色人等在晚饭后涌入家门,并大叫道:“不许来我家,电视机是我的,杀掉你杀掉你杀掉你!”人们尽管讨厌他,却并不怕他,照样蹲在那儿看电视。起初大家对电视机抱有敬畏之心,只敢看,不敢碰,后来熟了也就无所谓了,拧频道的,拨拉天线的,惹得方大聪嗷嗷乱叫。
对屠户来说,扬眉归扬眉,时间久了有点架不住,每天晚上都有几十号人蹲在家里看电视。方家老太太的床在电视机旁边,她在众目睽睽之下洗脚,脱了衣服上床睡觉,众人仍不散去,电视机音量开得巨大,人们一边看着她躺下,一边看着电视机的画面,反正她是老太太也不用避讳什么。看电视的时候大家都很安静,男孩通常坐在第一排,姐姐坐在靠角落的位置,摄影师在后面,方大聪肯定是在前排正中。人们按高矮胖瘦自动排列好座序,很像是在拍集体照,有时候又觉得是在瞻仰方家老太太的遗体。
有一天屠户家门紧闭,一群人急着看电视剧,就在外面拍门,过了很久,方屠户的老婆在里面说:“今天不开放。”众人大骂,说方屠户你这个缺德的,有种就不要买电视机,爷今天还非要看《加里森敢死队》了。屠户隔着窗户骂道:“他妈的,天天晚上都来,你们也让我过过夫妻生活,好不好?”众人骂道,死胖子,吃多了猪鞭,八点钟你就想搞?爷在门口等着,看你搞多久,搞完了赶紧给爷看电视剧。过了五分钟屠户老老实实地出来开门了,众人又骂,吹什么牛,你不就是一根香烟的工夫吗,片头曲还没放完呢你就结束了,以为自己是驴啊?
轮到屠户讨饶,众人一阵嘲笑。有人说:“还是把电视机搬到老顾家去吧,反正老顾也没有夫妻生活。老方,让你过个痛快。”说完动手搬电视,方屠户叫道:“别搬,别搬,我已经过好了,今天不过了,以后也不过了。求你们了行不行?”
方屠户开风气之先,不但儿子被拐,还拥有了电视机,还发明了一个动词:过。后来在蔷薇街上,人们说到搞性关系都很隐晦地用了这个“过”字,今天你过了吗,你想不想和关文梨过一过,其实关文梨只想和顾大宏过……
关文梨常来,她不住在这一片,东方点心店下午打烊了,她在店里吃过晚饭,就晃到蔷薇街上来了。其实白柳巷也有一台电视机,九吋黑白,机主是个非常爱慕她的老色鬼,人称瘸子老炳,但她不爱去,她只爱和摄影师坐在一起,非常安静地,几乎不说什么话。偶尔会有不知情的人感到奇怪,为什么这个女人下班了不回家,屠户就会告诉他们:“她的男人坐牢去了,她回家就是独守空房。”
“像她这样的女人还会有空房吗?”知情者反问。
屠户认真地回答说:“其实我也不知道她房间空不空。就算不是空的,你还能把她怎么样?挂破鞋游街吗?”
于是,每当关文梨出现,人们就会主动地把摄影师身边的座位让出来,还挤眉弄眼的。男孩尚不知事,姐姐却被惹怒了,她决定坐到爸爸身边,但摄影师的位置是在后排,前面一堆脑袋,她看不到电视节目,再说关文梨也不是天天都来,这个座位占得很没意思。几次之后,姐姐也就放弃了,毕竟看电视更重要。姐姐认为,摄影师应该主动地对关文梨这种女人表示抗拒,她过来了,他就坐到别的地方去,或者干脆回家,但是很显然,摄影师并不想这样。他也想看电视,而且希望身边坐一个安静的人。
有一次,摄影师和关文梨都不在,人们忽然在广告时段谈到了他们。马福大叔说:“小妍,看来关文梨是想做你的后妈。”姐姐撇嘴说:“我再借给她一个胆子!”这时方屠户端着茶壶说了一句近似于真相的话,“我觉得她不会想做任何人的后妈,她就是想和老顾过一过,这个胆子她一直都有。小妍,你应该借个胆子给你爸爸。”方屠户的老婆骂道:“当着小孩说这个干吗,你是不是也想和关文梨过一过?”
人们说现在的日子不一样了,有电视看,不用天天开批斗会,即便是关文梨这样的女人也能自由出入,换了以前,早就拴上一个烂布鞋去游街了,就连老实巴交的摄影师也脱不了干系,老实巴交的照样可以游街,这才是旨趣所在。现在不能游街了,不好玩。过了几天,有个回城的知青在看电视的时候说,真没劲,只能看中央台和上海台,要是能看香港台和台湾台就有意思了,以前在乡下经常抱着个短波收音机偷听敌台的。言者自以为潇洒,听者吓得全都不敢说话。第二天,街道干部从回城知青家里缴出短波收音机和黄色歌曲磁带,送到公安局的卡车上游了一回街,这说明游街还是存在的,只是破鞋不用再去娱乐大众罢了。
时至一九八一年,蔷薇街上又发生了惊天动地的大事——很多人家同时搬走了,场面有点恐怖,但搬走的人都是欢天喜地的。护城河之外的农田上造起了很多六层楼的公房,这都是戴城各个工厂的福利房,有阳台,有抽水马桶,这就足够让人们疯狂了。各单位狼烟四起,为了分房子的事情走后门拉关系打破脑壳的大有人在,这时你就能看出谁在单位里混得比较好,谁混得比较差。哪怕分到房子的人,从他们家的楼层和户型也能比出一个高下。
男孩家里没指望。光明照相馆是个小单位,造不起公房,单亲家庭就更没可能了,按照当时的规定,即便摄影师能分到房,也只能拥有半套——和另外一个单亲家庭合住一个两室户。
有人来动员摄影师再婚。李苏华去世已经四年,大概是过了守节期,反正续弦这种事情也不需要找什么借口,毕竟他还很年轻。男孩期待或者害怕着有一个后妈出现在眼前,男孩听说所有的后妈都会毒打小孩,想打姐姐估计很难,打他那绝对是手到擒来。其实他觉得关文梨也不错,对他一直很温和,如果是关文梨做后妈,男孩是可以接受的。可惜,介绍过来的全都是离婚丧偶的。以前他总觉得只有自己没妈,是个特例,进了这集市才恍然大悟,世界上竟有这么多旷男怨女。摄影师见了几个,发现对方的目的都不太纯洁,一般都问“你们单位分房吗”,看到他摇头就跟着一起摇头,彼此摇很久很久,让人觉得挺冷的。也有气粗胆大的,曾经有一位拖油瓶阿姨带着两个儿子主动出击,来到蔷薇街。拖油瓶阿姨放出豪言,只要摄影师和她过在一起,她单位里就能分一套大两室户。听起来不错,但算到人均居住面积时,大家又不免要摇头,夫妻俩住一间,剩下那间住四个小孩赶上集体宿舍了。这阿姨的两个儿子顽皮无比,到家不由分说翻箱倒柜,临走前终于忍不住过来玩弄男孩的歪头。姐姐还忍着,拖油瓶阿姨已经暴怒起来,分别赏了他们一人两个耳光。这阿姨怎么看也不合适,对自己儿子都那么狠,真要在一起了肯定鸡飞狗跳。
来得比较勤快的是胖姑,那是李苏华当年的工友兼徒弟,武斗时曾经被摄影师救过一命,她一直没嫁出去,一直暗恋着他,并有着为他守身的疯狂念头。男孩和姐姐都喜欢她,不过她实在是太胖了,自从一九六七年逃过一劫之后,她便看透了人生,穿着打扮越来越接近于隐士,唯独那张嘴没闲着,挣来的钱全都花在吃食上了,本身又是脑垂体分泌异常,文化大革命那么困难的十年她都没瘦,打倒四人帮之后就别提了,一路狂飚增肥,达到了两百二十斤的水平。男孩亲眼看见过,胖姑掬起一捧自来水,那水过了一分钟还没流掉多少。
李苏华去世那会儿,胖姑感念当初的友情,发誓要让摄影师及其一双儿女过好日子——她唯一能做的,就是经常带点好吃的过来,大家一起趴在桌子上吃东西。有一天姐姐吃着胖姑的蛋黄花生,问道:“胖姑,我妈厂里分房子吗?”胖姑吃着自己的蛋黄花生,说:“分的,不过我没有。我一个人,不给分房子。”姐姐含着蛋黄花生说:“要是你和我爸爸结婚了,就能分到房子了,对不对?”胖姑含着蛋黄花生说:“那就会分房子了,也许明年也许后年,肯定能分一套。”姐姐拍桌子说:“你嫁给我爸爸,我来作主。”胖姑又吃了一粒蛋黄花生,说:“你觉得有把握吗?”姐姐说:“我觉得你挺好的。”
第二天姐姐就对摄影师说了:“胖姑要做我后妈,我和小出都同意了。”摄影师吓了一跳,随后嘲笑道:“你想让她做你妈,你就尽管喊她妈妈好了。”姐姐不由分说,把摄影师关在里屋,等胖姑来了也一起关了进去,顺便截下她手里的一袋梅花糕。男孩和姐姐在外面吃糕,他们在里面说话。很快胖姑就出来了,摄影师说自己还有点事,拔脚就跑。姐姐知道事情砸锅了,抱歉地看着胖姑,胖姑倒是显得比较冷静,吃了一块糕,也就不难过了,自言自语说:“我又不是非要嫁给他,我是看小孩可怜没人管。”姐姐说:“胖姑你别难过,我爸爸主要是长得太好看了,被很多女的捧得不知道自己在哪里。等他老了就知道你的好了。”胖姑摸了摸男孩的头说:“唉,他要是像小出一样是个歪头就好了。”
这事就这么吹了,摄影师始终没能结成婚,很多年里,他们一直住在蔷薇街破旧的平房里,看着别人搬出去,搬进来,年年享受大水淹没房子的感觉,年年闻到栀子花肥厚浓烈的香味。
一九八一年,对门的汪仙居搬走了。直至搬家那天人们才发现,汪仙居家里竟然也有电视机。这个曾经的右派真是太不上道了。有人怀疑他的电视机是藏在立柜里的,晚上看电视了就打开立柜,拉紧窗帘,压低音量。反正他就不乐意人们去蹭电视。这无形中又体现了方屠户的伟大,屠户为了街道群众的娱乐,连夫妻生活都不过了。汪仙居搬家那天招致了无数嘲讽,他现在是一个中学教师,右派的帽子早已摘掉,历史清白得犹如被漂白粉漂过,但在人民群众眼里仍然带有鬼鬼祟祟的气质。当他连同那些破烂家具和崭新的电视机一起上了卡车之后,他对着蔷薇街大喊了一声:“我恨透了这个地方!”人们齐声起哄:“再见,戆卵!”
街上陆续有人家添置电视机,但很吊诡,买了电视机的人家很快就搬走了。大概他们也明白,搬去新公房以后就不能蹭电视看了,必须得自力更生。数来数去,还是方屠户最可靠,老方的名声如日中天。忽然有一天,方小兵回来啦。
这简直是最大的大头鬼,简直是诈尸。因为聋哑的小兵早已被众人遗忘,甚至连男孩都想不起他的模样。根据公安同志的介绍,当年小兵被一个拐子带离了戴城,坐上火车来到一个遥远的小山村,那儿有一对头发花白的中老年夫妇等着要做他爹妈。小兵从一个城市里的残疾儿变成了农村里的沉默孩子,跟在一群小孩后面捡麦穗,原以为他认生,不多时日发现其实是个聋哑儿、残次品,不由大骂这拐子坑人,转手把小兵低价卖给了一个盗窃团伙。在那里,小兵算是进了哑巴大本营了,虽然挨打不少,但也学会了哑语和认字,当然还有吃饭的本钱:掏钱包。
可怜的小兵深陷泥潭,仍记得自己的身世。都说哑巴聪明,不是吹的。没多久,该团伙被公安部门一网打尽,逮住了小兵,他用哑语说出了自己的身世。几经周折,送回了蔷薇街。
小兵一去两年,如今长得和男孩一样高,比从前更黑更壮,当然,他仍是个聋哑。当他在公安干警的陪同下出现在蔷薇街时,屠户的老婆一声惨嚎:“我的儿啊!”躲在屋子里不肯出来。众人搞不懂她的意思,是太激动了呢,还是太悲伤。后来明白了,原来是她怕小兵像旧社会的乞儿一样,被拐子剁了手脚,挖了眼珠。人们劝她:“已经是个哑巴了,不会再残害他的。”她还是不肯出来,只能由方屠户接待了小兵。平日里雄赳赳不可一世的方屠户,此时流下了两行清泪。小兵也认得自己的爹,两个人像电视里一样拥抱在一起。
男孩很不识趣地凑过去看热闹,方小兵发现了他,对着他扬了扬拳头。男孩明白了方小兵的意思:当初我被人贩子拐走了,你他妈的就在旁边发呆,你欠揍吧。男孩呆呆地看着他的拳头,有点害怕,随后方小兵走过来抱了抱男孩。这就算是皆大欢喜了,后来屠户发现小兵既会写字也会哑语,那就更是赚大了。
方小兵回家之后,出了两件事。其一是他仗着拳头大,胖揍了方大聪一顿。在农村和犯罪团伙锻炼过的小兵已今非昔比,再说大聪还是个五岁的孩子,两下就把他打翻了。究其原因,是由于大聪不停地骂他哑巴。聋子虽然听不见,但看得懂一点唇语(屠户又赚了),尤其是“哑巴”这个词。打人的时候被方家老太太看见了,老太太生平最疼大聪,她才不管小兵是不是哑巴有没有受过苦难,她只要守住一个方大聪就可以了。
方老太太对着屠户大喊:“把那个哑巴送走!不许他欺负大聪!”她向着方小兵扑过去,却倒在了屠户的脚边。同样是脑溢血,她的血管像炮仗一样炸开了。
第二件事是方老太太断七之后,人们送了白包,又陆续返回方家看电视,表情很肃穆。忽然有人发现自己的钱包不见了,一星期内有五个人在方家被掏了腰包。人们留了个心眼,有一天晚上把方小兵的贼手给捏住了,又在他被褥下面找到了赃物,分文未少,全部都在。屠户走上去打了小兵一个耳光,众人劝道:“别打,他小孩子,不是自己要学坏的。要怪还得怪你,怎么就让他进了贼窝呢?”
这种伟大的知书达理革命情操,被方小兵击打得粉碎,他被活擒之后仍不收手,继续作案。他不偷别的,就爱掏腰包,这似乎是在炫技,因为他得手以后会把东西还给失主,脸上挂着一丝得意的笑容。有一次摄影师着了道,当小兵把钱包递给他时,他看了看小兵,从钱包里掏出一角钱,指了指嘴巴,意思是让他去买点零食吃。小兵微笑着摆手拒绝,他一无所求地继续掏人们的腰包。这下大家都觉得很害怕,方家越来越古怪了。后来,大人都不太愿意来了,只剩一群没钱的小孩在屋子里赖着看电视。
男孩最后一次去方家看电视是冬天里。一群小孩蹲在屋子里,姐姐让一个孩子去换频道,这小孩拧了两下,电视机发出扑的一声,从屁股后面静静地冒起一缕白烟,画面和声音全部消失。方大聪愣了半晌,嗷地哭了起来,众人一声发喊全都跑得没了影子,剩下男孩和姐姐在那儿傻了眼。
天哪,他们把电视机弄坏了。全世界最昂贵的东西,电视机,它值三百多块钱,商店里没有什么玩意儿比它更贵,现在它坏了,坏在他们手里。方屠户饶是大方,也不能放过他们,揪着姐姐去找摄影师索赔。姐姐大声喊冤,她根本没碰电视机,但屠户说她是教唆犯,比一切犯罪分子判得都重些。摄影师为难了一会儿,对屠户说:“你去修吧,修的钱都我来出。”一修修掉了一百五十块钱,再跑来结账的时候摄影师脸上挂不住了,铁青着从抽屉里掏出十五张大团结。姐姐问他:“你怎么有这么多钱?”摄影师愤怒地说:“我也在攒钱买电视机啊,现在没有了。”姐姐骂道:“干嘛不早点买呢?人家都借钱买电视机的。”摄影师说:“我这辈子只有借钱给别人,从不找人借钱。”
这以后,家里又恢复了以前的生活,夜晚开一盏二十瓦的灯泡,听着收音机在饭桌上做功课。有时候,侧耳听一听隔壁传来的欢笑声。越来越多的人家都拥有了电视机,倒是没有电视机的人家渐渐地成为了异数。男孩等着摄影师把钱攒够了,但这一天遥遥无期,到了一九八四年,他忽然辞去了光明照相馆的工作,做起了个体户,电视机变成了照相机,这事情整个地泡了汤。
癫狂
有一天,男孩的表哥穆巽出现在了蔷薇街上,他住在解放路上,平时从来不过来串门。那是穆天顺与顾艾兰唯一的儿子,比男孩大三岁。关于他的生世有一些谣传,比如说他不是穆天顺的亲生儿子,而是顾艾兰和面粉厂某个干部的产物。人们认为穆天顺根本不具备性能力,他是个脑袋上挨过一枪的疯子。
后来的事情又证明了穆天顺是有性能力的。人们在解放路的公共厕所里看到他手淫,他就站在小便池前面,头顶着墙壁,疯狂地干着这件事,把小孩都吓哭了。闹到很多人来围观,穆天顺就把裤子一拉,大大方方地说:“顾艾兰不许我碰她。”事情传到顾艾兰耳朵里,顾艾兰大哭,“他是个精神病,他就想让我丢人。”确实,就算没有性生活,完全也可以在家里手淫嘛,何必去公共厕所里呢?
在男孩小的时候,姑父还算正常,他只是语无伦次,一到下雨天就烦躁不安,经常侧耳倾听着某种不存在的声音。后来发展成这样,谁也没想到。那是一九八一年的事情了。男孩很熟悉姑父前额的伤疤,那个凹进去的地方可以放一枚棋子,男孩很奇怪这个部位挨了子弹居然可以不死,看来命很大,但他确实是脑子不正常了。根据姐姐的说法,姑父甚至不是被子弹打疯的,而是吓成了一个疯子。
穆巽曾经描述过他爸爸受伤的情景:“我爸爸在冲锋的时候,一颗子弹飞过来,射向我妈妈。我爸爸替她挡了子弹,自己负伤了。”这个故事讲了很多次,有时穆巽还会感叹着下一个结论:“所以我妈妈嫁给了我爸爸。”男孩差点以为那是一次残酷的革命战争,而他全家都为胜利作出了贡献。结果姐姐告诉他:“姑父是武斗挨的子弹,他躺在屋子里睡觉,一颗子弹飞进屋子,撞来撞去的,撞到了他的头上。”
那时他的病恶化了,在面粉厂待不下去了,提前病退回家,这使得他有大量的空余时间给顾艾兰丢人。有一次他在澡堂里也干这个,被人们发现了,一池热水就此完蛋。澡堂的师傅认识他,戴城著名的疯癫,也不可能让他赔偿,对付疯癫唯一的办法就是让他知道疼痛,下次不敢再来。于是他们揍他,用木屐抽他的屁股,然后让顾艾兰来领人。顾艾兰见面只说了一句话:“你们为什么不打死他?打死了我就清静了。”
人们一直记得,在整个七十年代,顾艾兰扶着穆天顺在街上走,虽然她鼻翼下面那两道法令纹更深了,虽然她皱着眉头,但起码她还会爱怜地看他一眼。这种目光后来再也没有出现过。
穆巽就是在这种阴影下成长起来的,仅就相貌而言,他继承了顾家的传统,有一条挺直的鼻梁和一双微微凹下去的眼睛,浓密的睫毛,手长腿长,十足的美男胚子,这本应使他的人生多姿多彩、一帆风顺,但他从童年时代起就拥有了一颗阴郁的心。
现在,猫脸把他拦住了。
猫脸说:“穆巽,你爹在公共厕所里捋炮!”
穆巽的脸立即变得苍白失血,他咬着下嘴唇说:“滚开,猫脸。”
猫脸身边还跟着几个小孩,小孩不解地问:“什么是捋炮?”猫脸就把那孩子的短裤顺势褪下来,给他捋了一下,手太重,小孩大哭着跑掉了。穆巽冷冷地看着说:“猫脸你真恶心。”
人们说穆巽沉下脸的一刹那是最英俊的,人们说他生气的时候眼睛里喷出的不是怒火,而是冰一样的光芒,这很迷人,但在猫脸看来,穆巽是个怪物,他必须让怪物明白什么是正常的孩子。穆巽在街上奋力挣扎,很快他就被制伏了,裤子被猫脸扒了下来。猫脸没兴趣再捋他,只是向周围的小孩子介绍,看,这个叫穆巽的人,他的爸爸就是那个在公共厕所里捋炮的精神病。然后他们就扔下他,舞着棍子到别处玩去了。这种简单直白的羞辱,并不需要找什么理由来释怀,只需习惯了就好。对穆巽来说实在是个巨大的打击。
男孩一直站在不远处观望,看着自己的表哥平白无故地遭到袭击。等到穆巽站起来,男孩说:“下次记得不要和猫脸说话,赶紧跑。”穆巽不说话,来到男孩家门口,他蹭在门框上,用仇恨的目光盯着正在做作业的小妍。姐姐淡淡地问他:“刚才被猫脸欺负了?”穆巽沉默,姐姐说:“以后少来。”
姐姐不喜欢顾艾兰,也不喜欢神经病的穆天顺,连带着讨厌穆巽,觉得他从小就冷冰冰的,过度自恋。小时候他们曾经在一起玩,穆巽骄傲地说:“他们说我是美男子。”姐姐嫌恶地说:“滚开,傻瓜。”穆巽愣了一下便真的走开了,独自去角落里享受他的美。姐姐说,他就是个傻瓜,而且看来要傻一辈子。
此时穆巽蹭在门框上大声说:“我妈让我来找你们,到新房子里去吃午饭。舅舅已经先去了。”
“什么新房子?”
“我们家搬到新公房去了。”穆巽说。
那是面粉厂分配的房子,位于护城河以南的新村里。男孩听说为了分到这套房子,顾艾兰至少让穆天顺在厂长办公室里捋过两次炮。那年头为了房子,打架的,脱衣服的,比比皆是,但指使自己的疯癫丈夫去捋炮的,只有顾艾兰这一个孤例。那确实是惊世骇俗,也难以模仿。
他们三人向城外走去,穆巽一言不发走在前面。路上很荒凉,跨过漫长的大桥,沿着公路向南走,夏季的太阳将路面晒得滚烫,有很浓重的柴油味道弥漫在空气里。再往前走,连柏油路都消失了,只剩下乡下的土路和四面八方被稻子包裹起来的田埂,几栋浅灰色的公房矗立在远处,周围是工地,吊车正在将巨大的预制板吊上未完工的楼房。男孩第一次见识到公房,觉得很奇异,又荒芜又豪华的。
穆巽忽然回过头来说:“前面就是我家,二幢六○四,可以看得到。”
他站着不动,男孩和姐姐等着他把话说完。穆巽说:“可是我不想回家了,你们自己找过去吧。”一瞬间他泪流满面,也许是害怕他们把扒裤子的事情说给家里听?他扔下他们,独自向着稻田深处走去,田埂细窄犹如钢轨,他一个人走刚好。姐姐翻了个白眼,低声说:“戆卵。”
男孩说:“他哭是因为猫脸欺负他了?”
姐姐说:“就算没有人欺负他,他也是这个样子。别管他,他哭一会儿就回家了。”
男孩说:“我觉得他不会回家的,他一赌气就什么都不要了,一直这样的。”
穆巽消失在一排树木后面,那里隐约还有农村的草房,一些云紧紧地压在绿色的稻田上方。男孩和姐姐不再管他,沿着土路向新村走去。男孩说他也想住公房,姐姐没接茬,沿路采了一些野花,在走进顾艾兰家的时候,她把这些花全都扔进了草丛里。
“穆巽呢?”摄影师问。
男孩一时嘴快,把穆巽受辱的事情说了出来,内心也有几分高兴,因为他也曾被人扒了裤子,只是时过境迁有点忘记了那种痛苦,现在变成了幸灾乐祸。顾艾兰拍桌子大骂:“什么猫脸?谁是猫脸?”摄影师说:“就是造漆厂保卫科长季承民的儿子。”顾艾兰说她要去教训教训猫脸,无缘无故欺负穆巽。姐姐说:“没有无缘无故,猫脸说姑父在公共厕所里捋炮。”顾艾兰顿时蔫了三分之二。摄影师说:“小姑娘不许说这个!”姐姐说:“猫脸天天都在街上说这个,比我小的小姑娘都知道什么是捋炮了。”男孩点头说:“其实就是玩鸡鸡,小孩子才玩这个,我已经不玩了。”
男孩发现自己的姑妈一下子歪了,她坐在新打的单人沙发上喘气,仿佛已经没有力气再申辩什么。摄影师指着两个孩子说:“快去把穆巽找回来!”姐姐说:“我不知道他去了哪里,他钻进稻田里了。”
为了等待穆巽,饭菜都凉了。趁这个工夫,男孩参观了一下新公房,真不赖,有水槽和液化气,有抽水马桶和阳台,水泥地坪上刷着暗红色的漆。朝北的房间有一张小床,是穆巽的卧室;朝南的房间有一张大床和一张钢丝床,穆天顺独占大床,钢丝床是顾艾兰睡的。一台崭新的十二吋电视机用绒面罩子罩住,端放在翻板式缝纫机之上。一切显得崭新、明亮、充满希望,只有那张钢丝床有点不合时宜,它仿佛是没找到自己的位置,只能将就着横在大床边上。
到下午时穆巽灰头土脸地回来了,身上全是污泥。他在稻田里迷路了,绕进了附近农村的稻草房边上,看见了两头水牛、一只山羊和二十多个农村的孩子,被人按到了稻田里,生吃了一条蚂蟥,仓皇逃回。顾艾兰怒不可遏,给了他一个耳光,穆巽悲从中来,倒在地上大哭起来。
这时有一个面粉厂的干部在楼下喊顾艾兰的名字,她伸出头去答应,干部大喊:“顾艾兰,派出所找到厂里保卫科了,你快去看看吧。”顾艾兰的声音已经有点发虚:“派出所找我干什么?”干部说:“还能有什么事,当然是穆天顺,他又在公共厕所里捋炮。”这时已经有好几个邻居伸出头来看热闹。顾艾兰骂道:“他不是一直干这个吗,找我有什么用?不去!”干部快乐地说:“你别搭架子了,你自己让穆天顺到处捋炮,捋到厂长办公室也拿你没办法。但是这次不一样,这次他在女厕所里捋炮,而且他把炮伸到女同志的嘴巴里去啦!”
男孩听见嗷的一声,他那坚强泼辣无畏无知的姑妈,她晕了过去。
后来男孩才知道,他的姑父那天在外游荡,忘记自己家已经搬走了,他又回到了解放路的家里,那儿空荡荡的,一切熟悉的物件连同顾艾兰和穆巽都消失了。这可能刺激了他,他跑到蔷薇街,但并没有去摄影师家里,而是直接走进了公共厕所——男厕所的隔壁。
摄影师和顾艾兰骑自行车先走了,三个孩子在后面,这次他们沿着土路走过了城南大桥,在那儿等一趟去城西的公共汽车,周围是翻起来的干裂的泥土,堆成了小山包,所谓的公共汽车站只有一根站牌,和一些下雨天用来垫脚的红砖。这还是下午,男孩渴得嗓子冒烟,他看到穆巽靠在站牌的铁杆子上,一下一下,认真地抠着指甲缝里的泥巴。
“姑父会不会被抓走?”男孩讪讪地问。
穆巽说:“闭嘴。这事不要再说了。”
姐姐说:“那你还去蔷薇街干吗,喜欢被人笑吗?你赶紧回家吧。”
穆巽抬起头,他并没有看姐姐,而是侧过脸,望向远处。这次他没有撂摊子走掉,他一直靠在那儿,一直侧着脸。男孩觉得自己的表哥还是很英俊的,他继承了摄影师的相貌,再过几年他可能会更迷人,不过他有个疯爹,这也是无法抹去的事实。在以后的时日里,那个人将会变成整个家庭中谈论的禁区,他被关进了精神病医院,每个星期,顾艾兰去看他一次,他竟再也没有出来。捋炮是件极度羞耻的事情,它是巷议的话题,但是时间终究会磨灭掉它的新鲜感,使之缩水,几个月之后人们就会忘记它,几年之后人们将它当作陈年的故事来讲一通:那对住在新村里的母子,尤其是那个母亲,当年她怂恿自己的男人去厂长办公室捋炮,得到了一套两居室,现在她是后悔呢还是得意呢?
男孩心想,其实他们都是有点疯的。他被自己的念头吓了一跳,仿佛是嗅到了道路的某处有陷阱的气味,仅仅是嗅到,却无法证明它在何处,徒然地恐惧着。
欢喜
苏华照相馆开张那年,街上出现了很多摆摊的,这些人大部分都是社会闲杂人员,包括劳改释放分子,当地所谓“山上下来的”。他们连个体户都算不上,个体户必须有固定的店面,他们只是小贩,占据着人行道上大约两平方米的空间,抢地盘,抗税,骗顾客。这些贩子一概很穷,一概没什么教养,他们大多经营服装生意,一夜之间,人们仿佛穿腻了中山装和土布棉袄,需要换点新花样。倒卖服装相当容易,只要跑到附近县城里拿点货,找个地头吆喝几声接着就数钱。更有门道的人摆香烟摊,基本都是走私烟和假烟。这些人很发了财。
后来定慧寺一带也成为了集市,那是戴城著名的旅游景点,外地人来这里必须参观的地方。那里有天王殿和大雄宝殿,以及一座破破烂烂的塔,在夏天的傍晚飞出成群的蝙蝠。小贩们云集于此,卖香烛,卖零食,卖鞋子,还有一些并不好玩的玩具是用来引诱那些没见过世面的乡下孩子。男孩听说,哪儿乡下人多,哪儿的生意就好做,但你不能把生意做到乡下人的家门口去,那会被抢光。
有了这个集市,再加上附近的医院,这一带变得热闹起来。有时候会看见一个农民模样的人,沿着解放路狂奔,后面是个煞气腾腾的小贩在追杀他。有时候看见小贩狂奔,后面是收税的人在追。还有一些时候,所有人都在狂奔,后面是打群架。
男孩十岁了,到了可以围观打群架的年龄,他爱看这个。那种有固定时间地点的约架式群殴很少发生在城里,更不会在闹市。男孩所见的,都是两三个人的口角,发展成打斗,输掉的一方很快召集了一群人把赢家暴打一顿,有时像滚雪球一样,挨打的人又去叫人,就会演变成一场非常惨烈的战斗,而这种战斗往往发生在街面上。警察不来,或者不把人打成重伤乃至死亡,是不会罢休的。
那是《少林寺》和《上海滩》风靡大街的年代,它们分别代表了两种思路:《少林寺》讲究强身健体,练出绝世武功,可以一个打二十个;《上海滩》讲究人多势众,心狠手黑,由一个帅气而冷酷的帮主带领着,可以二十个打一个。政府为此搞了几次严打,男孩记得有个小青年经常到长征小学门口来抄钱,把小学生口袋里的毛票占为己有,有一天他被擒获了,五花大绑押在卡车上游街,按抢劫罪判了十五年。
巷口贴满了告示,全是判刑的。所犯的案子,有打架伤人,有抢劫盗窃,有强奸猥亵,居然还有一个叫顾大宏的,持刀抢储蓄所,和摄影师同名同姓但他只有二十一岁。越是严打,犯罪分子越是猖獗,告示刷了一层又一层,男孩感到越来越放心,城里的垃圾终于去了他们该去的地方,听说是青海,那儿的监狱连围墙都没有,四周全是戈壁,如果你想越狱就往戈壁里面走吧,在那样的监狱里,警察只需要把自己关在笼子里就可以了。这些都是马老师在法制教育的时候告诉他们的。马老师讲这些的时候越来越生气,最后她也感到很无奈,说:“我也搞不懂,既然要严打,干吗还给你们看《少林寺》呢?”
谁知道他们想干吗呢,他们一边点火一边浇水,一边哈哈大笑一边又怒容满面。
男孩起初并不知道摄影师辞去了工作,过了好几天发现他不上班,经由姐姐的口中才知道了这件事。那会儿摄影师还没找到店面,他带了一台海鸥相机,揣着胶卷,在定慧寺门口摆摊,想靠拍照挣钱,另外还想学点做生意的门道。这其实很容易,甚至不需要三脚架,只要一块广告板,上面贴着各种彩照,照片上是各种人站在定慧寺的各种景观前面。其中最引人注目的那张,是男孩的姐姐站在山门前,穿着一件豹纹的短大衣,头上戴了一顶贝雷帽,骄傲地、深情地、居高临下地看着镜头。这张照片为摄影师带来了很多生意。
摄影师在这一带是有点人缘的,收税的、卖票的、骑三轮车的都认识他,他长着一张童叟无欺的脸,又带了点落魄的样子,事实上他也是童叟无欺地落魄着,引来了很多同情。现在,光明照相馆的顾大宏已经不复存在了,个体户之星正在冉冉升起。顺便说一句,离定慧寺不远处就是东方点心店,他每天就在关文梨的眼皮底下忙活着,有时下雨,生意没得做了,他就去点心店里避雨,顺便吃一碗小馄饨。后来,流氓找上了他。
那是四个戴墨镜的青年,他们先是拍了一张合影,然后用普通话问摄影师:“你相机里面有胶卷吗?”摄影师说当然有胶卷。四个青年说,那你把相机打开给我们看看。这时他们的齿缝间露出了戴城的口音,显然不是什么游客。摄影师的一生,大风大浪也是见过些的,但从来没和新时代的街痞打过交道,有点犹豫,这时关文梨从点心店冲出来,大喊道:“老顾,跑啊!”
摄影师抱着照相机拔腿就跑。世界上的摄影师,但凡喜欢拍点外景的,都很能跑。他冲出去的一瞬间觉得自己后脑被人揍了一拳,按他以前的风格,就躺在地上装死了,但这次不能,因为那台照相机,它才是真正的目标。他跑过东方点心店,脸上带着微笑,向关文梨招手致谢,看到关文梨满脸的惊恐,回头一看那四个戴墨镜的紧跟在屁股后面,其中一个是一米九的高个子,他伸出的手,离摄影师的衣领只有半尺距离。摄影师吓得大喊一声,挺胸收臀发力狂奔,一口气跑到蔷薇街口,总算可以喘一喘了,回头一看还有两个墨镜,大高个子的手离他仍然只有一尺来远。这个街痞的毅力都快赶上警察了。
这次他聪明了一点,没有拐进蔷薇街,而是一边大喊着“抢劫”,一边往解放路的派出所跑。等他跑到派出所门口,再次回头,身后空空如也,什么人都没有了。他叉着小腹,弯腰喘气,照相机挂在脖子上晃悠,觉得自己的心脏疯狂地跳动,快要撑不住了。他慢慢地走回蔷薇街,到家把照相机藏进柜子里,喝了一口水,看见家里一群亡故者在墙上对着他大眼瞪小眼。
摄影师在家睡了一觉,醒来已经是下午,他孤身走回定慧寺,去拿那块广告板。经过东方点心店门口,看见关文梨在里面,他还没说谢谢,别人就告诉他:“关文梨也被流氓打了,一脚踢在她肚子上。”摄影师慌了。关文梨坐在条凳上摆摆手说:“我已经好了,不疼了。你是来找广告板的吧?我帮你收起来了。”她又说:“追你的那几个人,是这里有名的流氓,也是靠着定慧寺吃饭的。你以后小心点,他们还会来。”
踢在肚子上该有多疼。晚上摄影师把这件事告诉了姐姐,姐姐说:“也就是说,你是关文梨救的,她还为你挨了一脚。”
摄影师说:“是啊。”
姐姐说:“这下你欠她人情欠大了,比她的破鞋还大。”
摄影师说:“不可以再喊她破鞋。”
姐姐转头对男孩说:“你听见没有?”
男孩心想关我屁事啊,都是你们在斗。
那以后,摄影师去过其他的旅游景点,想在那里谋生,那里早就已经有人做拍照生意,看见他来了,也没什么废话,一脚踹翻了他的小摊,或者在他按下快门的时候凑到镜头前面扮个鬼脸。摄影师灰头土脸回到家里,男孩幸灾乐祸地想,原来他和我一样,离开了这条街就会被人欺负,他比我更不行,得靠大破鞋来保护。
有一天摄影师宣布:我要开家照相馆。
这真是一件奇妙的事,连姐姐都很激动,他们的日子过得太无聊了,像一锅白水煮着三个土豆。男孩想象着他们马上就要拥有一个照相馆,漆黑幽深,仿如幻境,那里面堆放着各种杂物,有点像工场,但是只要灯光亮起,取景器中看到的是另一个世界,经过裁剪和润色,与外面的一切都无关。这是制造幻觉的地方,他们成为黑暗中操控着幻觉的人,人们自动地走进来,奉献他们的脸。仅仅拥有照相机是不够的,你必须得有个照相馆。对三个土豆来说,还有什么比这个更有吸引力?
摄影师开始筹钱,以前他说过,这辈子从没借过别人的钱,但这一次他必须改变以往的原则。他认真考虑了一下,先把家里的存款拿出来,少得可怜的一点点,然后出去借钱,然后他发现,并不是他不爱借钱人们就会主动地把钱借给他,借钱是件很难很难的事情,即使他枯坐在顾艾兰的家里整整五个小时,后者仍然表示无能为力,她也有一个发疯的丈夫和一个呆头呆脑的儿子要养活。
他又去了屠户家里,屠户一边喝茶一边说:“借钱这种事,只能救急,比如你生病了,你要讨老婆了。但你是开店,我的钱借给你,让你去挣大钱,这不太好。有多大的脑袋戴多大的帽子,做生意的本钱绝不能靠借贷。”摄影师被他白白地训了一通,多年的交情全都变成狗屁,非常生气。后来屠户总算心软了,说:“你总得拿个东西来抵押。”摄影师从箱子里拿出了那块瑞士牌女表。
那是亡妻的手表,早就坏掉了,正如姐姐向马福大叔介绍的,它在一九七七年从云南的某一处山崖上跟随着主人坠落,后来拿回戴城,再也没修好。它一钱不值,不过很少有人知道,它从一九六九年开始,一直戴在了李红霞的手上。那是李苏华在知青下放那年转赠给自己妹妹的礼物。屠户记得这块表,多年后乍现于眼前,屠户一阵难过,说:“顾大宏,你他娘的也太狠了。”
这儿得手了,摄影师又找胖姑借了一点,还不够,就再也借不到了,他又没收入,恨不得全家每天只喝稀饭。这时男孩发现一个事实,他的帅气的爸爸,这辈子根本就没什么朋友。他十分孤独,徒有其表的好看而已。
后来发生了一件事让男孩和姐姐都傻了眼。
那是春天,摄影师在到处找门面,照相馆的店面要求很高,不像那些卖杂货的个体户,只需一个铁棚子,或者在火车站大厅里租一节柜台就能做生意。照相馆需要至少二十平方米的空间,房租相应地也会高些。摄影师看中了一块地方,是已故顾长根把守的靳家花园,在一九八四年,它已成为城西著名的娱乐场所,楼下是茶室,楼上是商业局的俱乐部,实质就是舞厅,只对商业局的职工开放,每个周末散出来一些门票,外单位的人也可以进去跳舞。摄影师看中了那栋洋房后面的两间屋子,可谓闹中取静,既优雅又有着足够的客流量。这算盘打得不错,一个星期天的下午,摄影师带着姐姐去了靳家花园。
那时跳舞尚属于国家监管的娱乐活动,尽管满街都是打架的,尽管人们躲在家里打麻将赌钱,尽管文化宫已经出现了电子游戏,令无数中小学生流连忘返荒废学业,但跳舞仍然在禁区以内,公开的营业性舞厅会被公安局取缔。社会上发起了一次又一次的讨论,社会主义国家的群众到底有没有资格跳舞。结论是,不可以随便跳,只能在单位内部跳,大家如果憋不住就先跳起来再说,万一闯祸了算你倒霉。
摄影师说他想去看看门面,姐姐跟着一起去,男孩由于太小就只能留在家里做作业了。实际上,对于靳家花园的格局,摄影师比任何人知道得都更清楚,他甚至知道草丛里仍有顾长根埋下的玻璃渣子。他去看门面实乃另有所图,那天他换上了一件半新不旧的西装,穿上了心爱的黄皮鞋,谁都能看出他想干什么,姐姐却没明白,她不知道爸爸会跳舞。在她心目中的顾大宏就是一个老实巴交的国营照相馆摄影师,最时髦的事情不过是听几首邓丽君的歌,到裁缝那里做了一件细条纹的有点像囚服的西装,托人从上海买黄皮鞋,另外给自己微秃的前额上抹点发乳。够了,他已经像个百乐门的小开,但姐姐还是认为他老实巴交,直到那一天。
他们走进舞厅,四喇叭录音机播放着慢四步的音乐,几对青年男女在舞池中很别扭地抱成一团,像拖把与扫帚不小心放在了一起,但他们都很高兴,嘴角扬起,眉毛扬起。还有几个老头子,头发花白,穿着化纤西装,钉着铁掌的皮鞋,他们的舞姿比较自然,他们是舞蹈老师。姐姐还是第一次来到这种地方,当时她念初三,快满十六岁,不免感到惊奇。摄影师带着她坐在一边,他先是张望了一会儿,观察形势,寻觅舞伴,然后他一言不发甩下了姐姐,笔挺着身体走向人民商场卖热水瓶的女营业员,黄皮鞋在地板上踏出了一串骚唧唧的脚步声。姐姐看到女营业员欣然站起,摄影师的手虚搭在她的腰间,结伴走进舞池。这时是一曲华尔兹,一般的青年们并不擅长跳这个,而有经验的老头子又觉得太晕,体力不济。于是整个舞池里就剩下拍照的和卖热水瓶的,他像是把握着照相机,她像是提着热水瓶,两个人转了起来,绕着舞池一圈两圈三圈,音乐放了很久,他转得利索,轻盈矫健一丝不苟。人们看着摄影师的舞姿又惊讶又赏心悦目,一曲终了,他停下,女营业员微微喘息着有点晕了把两只手搭在他的胳膊上。他就像一根被人扶着的电线杆,不但坚固,而且随时打算接受对方呕吐出来的午饭。
这是摄影师的成名时刻,以前有女的来找他,无非是要求他掌镜拍照,现在又多了一件事:跳舞,以及教她们跳舞。
摄影师回到座位上时,周围来了好多青年,有男有女,都喊他“顾老师”。那个下午他跳了十七八支舞,舞伴有年轻女郎,有中年阿姨,甚至还有男的。反正大家都想领略一下被他带着打转的感觉,卖热水瓶的女营业员很生气,噘着嘴走了。姐姐百感交集,心想,真是没看出来,他还会这个,如此潇洒的爸爸,不能让你卖热水瓶的独霸了,更不能交给炸油条的。
下午三点钟,摄影师很满足地走出洋楼,去往蔷薇街,一阵阳光像暴雨般落在他身上,多瑙河蓝色的水纹倒映在他眼中。舒服。姐姐问:“哪儿学的跳舞?”
摄影师说:“很早啦,以前照相馆的师父教的,那时候我也就像你这么大。”
“怪不得没念过什么书,从小就不务正业啊。”
“毛主席还会跳舞呢。”摄影师说。
姐姐说:“你自己说说,你到底是来跳舞的呢,还是来看门面的?”
摄影师翻了翻眼珠说:“看门面。”
“可是你没有去看过门面。”
摄影师停下脚步,懊恼地摇头说:“我们回去看门面。”
“不用了!”姐姐大声说,“我已经替你问过了,这里的房子不出租,商业局自己用的。”摄影师叹了口气不说话。姐姐像一个好妒的妻子,冷冷地说:“真是不务正业。”
就这样,门面没搞到,摄影师不务正业地开始教各种人跳舞,连东方点心店的单喇叭录音机里都传来了蓝色多瑙河的乐曲,关文梨炸油条的时候,那些油条都像跳华尔兹一样在油锅里打转。有一次摄影师恬不知耻地说:“小妍,等你高中毕业了我教你学跳舞。”仿佛是为了弥补没有教她骑自行车的遗憾。姐姐恶狠狠地说:“你还是教会关文梨吧,她的脚那么大,当心踩死你。”
那时关文梨也帮他出主意,找合适的门面,找来找去,最后竟还是回到了蔷薇街。有一个叫林雪凤的女人,和一个绰号叫老鬼子的劳改释放分子,愿意和他一起合租原先的南货店,把前面的店面和后面的仓库一股脑地改装成照相馆、烟杂店和寿衣店。投资很少,铺子极其简陋,林雪凤说先搞起来再说,以后会有发展的。林雪凤是个预言家,她不但卖香烛纸钱,还会给人算命,不过她只算对了三分之一,后来发财的只有她一家。
姐姐不喜欢那个地方。她比较中意第一中学附近的商业街,在法国梧桐的浓荫之下,有一个空门面,宽敞,深邃,天花板有四米多高,深灰色的木地板踩上去发出咚咚的声响,简直是为照相馆度身定做的。那会儿她是市一中学初三年级的语文课代表,能在学校附近拥有一个照相馆,大概也是件自豪的事。摄影师去谈房租,觉得有点贵,稍稍犹豫了一下,它就变成一个服装店了,又过了几年它干脆变成了一个舞厅。
“他一辈子就是在犹豫,等到没办法了,胡乱选择一下。”姐姐沮丧地说。
然后,她指着苏华照相馆的门面,那个曾经的南货店的三分之一,旁边是烟杂店和寿衣店,说:“这照相馆跟东方点心店有什么区别?”
悲恸
苏华照相馆开张没几天,大水就来了,马福大叔的房子塌了,他也就死了。马福大叔活着的时候,曾经对男孩说:“小出,以后你长大了就来接我的手艺,也摆个自行车摊吧。”男孩说等他长大了就实现四化了,那时候的人们不骑自行车,都开汽车,还会有漂在空中的气垫飞车,这是老师说的。马福大叔说:“我是跟你开玩笑的,修自行车太低级了,你要考大学,将来开气垫飞车。”不过他还是很伤感地说:“要是我死了,这条街上就没有修自行车的人了。”男孩心想,那也没什么要紧的,到处都有修车摊。等到他死了,男孩又想,马福大叔现在一定很开心地活在天上,不知天上有没有自行车,就算没有,他也可以修修别的,开锁配钥匙钉鞋掌收破烂什么的他都会。
在出事前的一段日子,马福大叔一直说到死,有点伤心,有点自嘲。他去苏华照相馆拍照,拍好了对摄影师说:“这个将来可以做我的遗像。”摄影师听了觉得很不吉利,哪有刚开张就给人拍遗像的?
马福大叔死的那个早晨,福婶正好去拉煤球了,不然她也得死在里面,到家看见这场面,很多人把压扁了的马福大叔挖出来,福婶长叹一声:“他上个月查出来得肝癌了,这下死痛快了。”
于是大家明白了,觉得马福大叔这么死了挺值的。
火化那天蔷薇街的人去了不少,马福大叔没小孩,大家凑个热闹。街道办鲍翠芬主任念了悼词:“马福的一生,是勤劳的一生,他兢兢业业任劳任怨……”方屠户说:“鲍主任,你这就不客观了,我们谁怨过他?上次给我补的轮胎又漏气了我也没怨过他。”鲍主任说:“是是,你才是任劳任怨,这总可以了吧?”
男孩和方小兵两个坐在火葬场外面,方小兵现在已经是戴城聋哑学校的尖子生,他成绩优秀,能写会算,掏腰包的恶习已经彻底修正了,甚至可以说是忘记了,他变成了一个腼腆柔美的聋哑孩子。男孩从兜里掏出一张小照片,那是马福大叔的遗像,两个人望着半个月前的马福大叔,凭吊了一会儿,然后听见凄厉的哭喊声,那是福婶。男孩知道这是在火化了,他还听说火化的时候尸体会一下子坐起来,非常可怕。不知道马福大叔有没有坐起来。里面乱糟糟的,很多人跟福婶角力,一会儿福婶顶进去了,一会儿她又被拖了出来,一个不注意她又拖着三五个男人艰难地挪了进去,那三五个男人喊着号子把她又拽了出来。直到马福大叔真的化成一股青烟,男孩才松了口气。他们在外面等了很久,装着马福大叔骨灰的黑盒子端了出来,还有他的遗像。歪头和聋子客串了他的儿子,一个捧骨灰,一个捧遗像,坐在一辆破旧面包车的最前面,稀里哗啦地回到了蔷薇街。
此后一段日子,男孩在苏华照相馆里向外望,对面就是马福大叔家的碎砖烂瓦,福婶弓着腰在废墟上扒拉,捡出了马福大叔修车的工具箱,箱子被水浸过了,福婶打开箱子翻出了若干修车工具,还有无数的螺丝螺母,忽然惊叫一声,坐地上大哭起来。众人赶过去看,福婶从箱底摸出一个小塑料包,里面是一张存折,足足有一千两百块。这笔巨款是马福大叔辛苦一生偷偷攒下的。众人啧啧称奇,只有姐姐在看狄更斯的小说,她说这种事情书上早就写过了,怀疑马福大叔也看过狄更斯。
福婶从蔷薇街最穷的人家忽然摇身一变成为了有钱人。房管局把她安排到了白柳巷,两间朝南的房子,还带个小天井的。福婶不再悲痛,用那笔巨款给自己买了台电视机,享乐意识太浓厚了。第二年,林雪凤做主把她嫁给了一个鳏夫,轴承厂食堂里的厨子,有工资有劳保,比马福大叔强。福婶从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而且改了番号,只是大家喊顺了嘴,仍叫她福婶福婶的。男孩想,马福大叔的在天之灵一定很得意。
大水退去之后,林雪凤的寿衣店也开张了。林雪凤不是蔷薇街的人,有了门面以后她才出现在这里。她长着一张茄子脸,两头长,中间略凹,又是个三角眼,看上去命很硬。做这门生意的,命要是不硬,大概早就被克死了。八十年代中期,寿衣店是很罕见的,人们都认为这种生意应该做到火葬场附近而不是街道上,想撵走她,又没人起个头,就搁置了下来。这一搁置,寿衣店在蔷薇街上存活下来,生根发芽,以后恁谁也休想动得了它。
马福大叔刚死那会儿,福婶还挺怨恨林雪凤的,认为家对面有个寿衣店,就会倒霉倒出血来。后来林雪凤告诉她,寿衣店不倒霉的,很多住在寿衣店对面的人家都发财了,原因不明,统计学上非常可靠的数据。福婶将信将疑,挖出了存折就彻底拜服了,她倒还想住回原址,可惜那地方被房管局清理之后就成了个晒场。
林雪凤不太出来,常年缩在她那个阴暗的小铺子里,那是全城第一家二十四小时营业的店铺。有很长一段时间,人们都不敢在蔷薇街上走夜路,觉得太阴森。店里还雇了个中年男人,他沉默寡言,眼圈乌青,人们搞不清他的路数,走过寿衣店只觉得后脖子发凉,转头一看,此人正缩在柜台下面,露出两个眼睛冷冷地看着自己。
最奇怪的是那只公鸡。
它是寿衣店豢养的家禽,立直了几乎有半人高,长着一个触目惊心的大肉冠子,通体透红,羽毛黑亮,眼神威严,走路的样子活像老干部上街。它来了以后,街上的母鸡们惨遭毒手,这一带并无一只公鸡,故而这个家伙找不到对手,就开始欺负猫。它仿佛对猫有一种深切的仇恨,下手非常狠毒,常常是像鱼雷一样直线冲向猫,啄对方的眼睛,也可以飞起来居高临下像老鹰一样抓猫的脑袋。猫被它的气势惊到,两回合就被撵上了房。
有一阶段,蔷薇街开始整治,各家各户都不准养鸡,鲍翠芬主任带头发动了两次战役,先是很礼貌地敲门,然后冲进去突击杀鸡,各家也就突击吃鸡,过节一样。轮到这只公鸡,要逮住它非常困难,因为它几乎就会飞了。
林雪凤说这只鸡是挡煞鸡,这是有讲究的,如果杀了或是吃了它,煞气就来了。鲍主任才不管这些,在她眼里只有自己才是煞,叫了几个人围它,鸡闪转腾挪从人裤裆里钻过去,振翅一飞,已经在树上了,大中午的开始打鸣。鸣声一起,各处角落里的猫都惨叫着蹿出来往外逃。鲍主任觉得很没面子,到别人家里借了一把米,想把公鸡引下来,它看也不看,自个儿蹲在树上找虫子吃了。看热闹的就说,这只鸡可他妈的不要脸呢,给它一只母鸡,它肯定飞下来骑上去就干,那时候照它脖子上来一刀是最爽利不过的。鲍主任觉得可行,可惜,找半天都没有一只母鸡可供做诱饵的,都被她宰了。
到了夜里,鲍主任又来了。鸡是夜盲。冲进店里一看,踪影皆无,搜不出个道道,鲍主任手下那些人也不太愿意在寿衣和锡纸之间寻找猎物。后来才知道,林雪凤的店面里有一层吊顶,这只鸡半夜是睡在吊顶隔层里的。
有一天长征小学组织踢毽子比赛,男孩必须自制一个毽子去老师那儿交差(踢不踢毽子随便他),其主要原料无非是铜板、垫片、塑料管子,以及公鸡的尾羽。男孩找半天发现这只挡煞鸡是唯一的下手对象,但又被它的凶猛所震慑,恰好姐姐是个踢毽子大王,尽管那会儿她已经读高中,不太玩毽子了,仍自告奋勇地替男孩去找这只公鸡的麻烦。
她先试了一下,挡煞鸡确实很难逮,普通的公鸡只要偷偷走过去,假装没事人,一把薅住尾巴就能得手,这只鸡不行,它太警惕,而且动作迅猛,当她的手沾到它尾羽的时候,后者已经窜逃出去五六米了。它像一个高傲的教徒,诱惑它吃米吃菜叶子,它视若无睹,深知这是撒旦的礼物。姐姐想了想,抱了一只猫过去,按在公鸡眼前。这只鸡着了道,它像是遇见了异教徒,向着猫猛扑过来,姐姐捏住了公鸡的翅根,拎起来,恶狠狠地将其尾羽拔了个精光,欢天喜地地走了。鸡回到地上以后,伤心欲绝,一头扑倒,后来不知道跑哪儿去了。
男孩的毽子赢得了众人的赞誉,那羽毛确实漂亮,他把它送给了罗佳。放学回家,看到鲍主任带着人在庆祝,原来那鸡自杀了,它郁郁寡欢地走到了居委会门口,正撞上鲍主任,鲍主任逮它,它根本也懒得逃跑,束手就擒,被一脚踩断了脖子。
人们以为鸡死了林雪凤就会跑路,可惜打错了算盘,她不但没走,而且还发了财。第二年她就戴上了金项链,手指上套两个金戒指,街上的人都觉得奇怪,平时看不见寿衣店有什么生意,以为它很快就会倒闭的。后来烟杂店的老鬼子说,寿衣店生意都是半夜里来的,那会儿大家都睡了,附近医院里死了人,就到她店里来置办寿衣,林雪凤和乌青眼平时很沉默,生意上门立即舌灿莲花,诱人把香烛纸钱骨灰盒全都办齐,有时还能卖出墓地,少则几十元,多则数百。众人听得热血沸腾,联想到穷苦的马福大叔攒下了一千两百块的巨款,看来做生意的确是发财的捷径。那一年农村出现了万元户,电视里大大地宣扬一通。戴城的人都觉得日子过颠倒了,农民和劳改犯现在比工人有钱。蔷薇街上有好几个胆大的都开始做起了地摊生意,跑到常熟批发一些衣服鞋子,也学着那群小摊贩,弄个被单往解放路的人行道上一铺,就地做买卖。有挣到钱的,也有亏本的,这更刺激,发财确实是各人各命,有没有命发财,总得试试看才知道。
这时林雪凤成为了蔷薇街的红人,因为她是个商业天才,她指导人们各种稀奇古怪的生意经,从数钱到借钱,从偷税漏税到对付街上收保护费的流氓,她全都知道。她告诉摄影师,借钱的时候,当着债主的面数钱,永远不要把最后一张钞票也点了,因为对方有可能会多给你一张,如果你把最后一张也点了,发现下面还有一张,债主就会讨回去。还钱给你是一样的手法,这是犹太人的数钱法。她还教育摄影师,写欠条嘛,能胡写就胡写,比如借钱的日期可以忘记写,这样,欠条就成了废纸。她同时又告诉方屠户,如果你借钱出去还收利息,那就应该在借出的时候就把利息从本金里扣除出来,这样人家才不敢赖账。蔷薇街的人都是挣工资吃劳保的,从来没见过这号人,一时都自愧无知,迅速把林雪凤捧到了天上。
她曾经建议摄影师不要开照相馆,那并不挣钱,什么才是挣钱的门道呢?去医院门口开大排档。摄影师很无奈地说,他对做菜既无兴趣也不在行。林雪凤说:“开大排档,只要地段好,狗屎都能卖得掉。”摄影师说:“我为什么要卖狗屎呢?”
这件事便宜了福婶。林雪凤把厨子介绍给了她,真是婚丧嫁娶全都包圆,顺便也指了一条发财之路给她。福婶的新男人开夜排档是再合适不过,于是就搬了两张小圆桌,十来把折叠椅,又弄了一辆黄鱼车,车上一应锅碗瓢盆和煤气炉,每天黄昏在医院对面做起了餐饮业。那是人流量巨大的地方,夜里有很多病人和家属出来找吃的,果然生意红火。摄影师曾经去吃过,那菜的口味完全不对,好像马福大叔还魂了炒出来的,问了才知道,原来这个厨子在食堂里只负责烧大锅饭,小炒并不是很精通。饶是如此,福婶还是赚了不少钱。
数年之后,林雪凤离开了蔷薇街,做起了墓穴生意,并且拥有了一家殡葬公司。寿衣店交给乌青眼管理(他占了少少一点股份),连同摄影师的照相馆,老鬼子的烟杂店,都只是挣点流水钱,难有作为。个体户发大财的时代过去了。倒是福婶,她的大排档终因恶评如潮而歇业,在林雪凤的斡旋下,福婶在解放路上某个不起眼的地方开了一家饭馆,这可不是普通的饭馆,专吃白事饭的,里面肃穆异常,桌子椅子都是黑色的,窗帘桌布都是灰色的,服务员都是乌青眼圈,而且,养了两只巨大的公鸡。一般人走进饭馆里面,立刻就会觉得压抑,再一抬头看见墙角有几个牌位,说不定还供着骨灰盒。懂事的人撂下十块钱,转身就走,不懂事的只好在服务员阴沉沉的狞笑中拔腿狂奔出去。
罗佳
小学时代,罗佳一直坐在男孩身边。男孩思想上有点早熟,从四年级开始就爱上了她,这当然不能说出来,说出来就成了小流氓。这种早熟一方面来自他胡思乱想,另一方面来自于姐姐的课外读物,尽是些言情小说,男孩偷着看过不少。
男孩的学习成绩还不错,二年级加入了少先队,每学期都力争成为“三好学生”,虽然体育方面差到了极点,但至少能捞一个“好孩子”,那是专门为了德智体不太全面发展的孩子准备的荣誉。相比之下,罗佳显得平庸而简单,虽然她干净、漂亮、气质优美,但老师们并不因此就喜欢她,相反,这使她格格不入。
甚至连副课老师也讨厌她,美术老师发现她是色盲,绿和蓝分不清,音乐老师发现她是音盲,唱歌基本跑调,体育老师发现她没有一点运动细胞,连跳高都学不会。她不会跳橡皮筋,不会朗诵,不会做植物标本……如果排除掉上述一切,她仍然是个正常的女孩子,然而一旦把所有的缺陷都归拢在一起,她就成了个奇怪的人。很不幸,小学老师最擅长的就是罗列优缺点,然后按照这份菜单来鉴定出人本身的优劣。有一次马老师恶毒地嘲笑罗佳:一个长得不错却什么都学不会的女孩子,她长大了只能去做……马老师发出一声冷笑。男孩心想,她长大了只能去做冷笑的职业吗?
四年级的时候,国家教育部门发出了通告,所有适龄的孩子都必须加入少先队。以前靠努力获得的荣誉,现在变成了平均主义。男孩很不适应这种场面:在国旗下所有的人一起举起右臂,齐刷刷地行队礼,包括留级生、智障、打架大王,他们嘻嘻哈哈,一点没正经地窃取了胜利果实。
这些人之中也包括罗佳,男孩对罗佳入队表示欢迎,因为有过类似的先例,只要你长得好看,也可以优先戴上红领巾,但不知她为何如此背运,一直没能获得老师们的青睐。有一次男孩表达了这层意思,罗佳瞪大了眼睛说:“你有什么了不起的?”过了一会儿又说:“别以为你很努力,你再努力也是个歪头。”
这倒是实话。再努力也被人踩在脚底下,少先队的幻影反正已经像泡沫一样迸散了。
有一天下午的体育课,老师说今天练习翻跟头,就是鱼跃。不知道人们为何需要鱼跃,这门功课不太适合男孩,老师也怕把他的脖子拧断了,就让他在旁边看着。男孩看得无聊,偷偷溜回了教室,罗佳正独自坐着发呆,忧悒而无所谓,总之闷闷不乐。她是因为穿了皮鞋上课,所以被老师呵斥回了教室。
男孩坐在她身边。
这感觉有点奇怪,人们总是在人头济济的地方相遇,偶然有一天,这地方变得空荡荡的,他明明可以坐到别的地方去但不得不坐在她身边,因为他就是被安排坐在她身边。
罗佳侧过脸看看他。每学期开学她都会说:“给我看看你头是不是更歪了。”这次她说了同样的话。
男孩转过脸给她端详。
“好像比前阵子歪得更厉害了。”她闲闲地说。
“你骗我。”
“真的不骗你。”
她抬手把他的红领巾向右拨过去一点,本来它是六点半的方向,现在变成了七点四十分。她说这样可以显得脖子不那么歪。
男孩将信将疑地说:“这样会很滑稽吧?”
“不滑稽。”
男孩与罗佳之间可谓恩怨交错。他们之间最惨烈的一次,她抽了他一个嘴巴,他差点叼下她手上一块肉。最可怕的一次,她给他吃了一把蓖麻子,导致后者几乎丧命。最温情的一次发生在不久前,由于她长高了,必须坐到后排去,后排戴眼镜的李喻芳坐在男孩身边。第二天罗佳被同桌的男生摸了脚,她在课堂上给了他一个耳光,被马老师发配到最后一排,象征着耻辱和惩罚的位子上,孤零零地坐着。男孩遂于同日在李喻芳坐下来的时候抽走了她的凳子,她一屁股摔了下去。男孩也抱着书包来到了后面,罗佳在那儿向他笑盈盈地点头,致以欢迎。
此时男孩又低头看了看她的脚,横搭扣的黑皮鞋,把她的小脚裹成了一个近似椭圆的形状,露出好看的白袜子。一直以来她就穿着这双鞋,哦,他忘了她在长大,她可能换过很多双鞋但都是这个款式,令人觉得,这就是她身上的标志。在男孩身上也有着标签式的特征,他喜欢这样的人,至少让他不那么紧张。他看见马老师这种毫无特征、只有情绪蔓延在嘴角的人就觉得害怕。
罗佳忽然站起来,收拾书包打算离开。下课铃声还没响,这是一天中的倒数第二节课。男孩问:“你去哪里?”
“回家。”她挟着书包说,“你走不走?”
每天放学他们都是向着两个相反的方向走去,男孩从来不知道她住在哪里,也从未与她单独出去玩过。显然,患难与共的经历令她对男孩的好感陡增。男孩正犹豫着是不是该为了她而逃课,她说:“我带你去个好玩的地方吧。”
他义无反顾投笔从戎收拾了书包跟着她走。
溜出学校,方向在东边,罗佳走得很快,男孩努力跟在她身后,心里揣摩着到底什么地方才称得上好玩。她带他跳上了公共汽车,花一角钱买了两张车票,汽车横穿市区,开了很久很久,起初他还觉得新鲜,后来晕车的感觉愈发强烈,觉得从胃里快要跳出一只猴子来。黄昏时罗佳一声令下,下车,又被莫名其妙地抛在了城郊的一座桥下。男孩两脚着地时,嘴巴也差不多扑向地面,好像要把地球啃下一块,最终吐出了一串黄水。
“这是哪儿?”他虚弱地问。
“监狱。”
男孩抬头望,原来他就在监狱的围墙下面。彼时他尚年幼,高墙显得更高,一轮残日蘸入远方的河道,衬出岗楼上背着刺刀枪的飒爽身影。
“我们为什么要来监狱?”
“我爸爸在这里。”
男孩小心翼翼地问:“你爸爸……他是在这里看监狱呢,还是坐牢?”
罗佳说:“当然是坐牢。”
男孩诧异地想,美丽的罗佳,她的爸爸竟然是个在押的劳改分子。有一种轻微的幻想破灭和轻微的幸灾乐祸,忍不住追问下去:“你爸爸犯了什么罪?”
“他嘛,赌钱,把家里全都输光了。”
“判了多少年?”
“问那么清楚干吗呢?”
她走到桥边,爬上桥栏杆并扭身坐在上面,两条腿晃悠着,表现出一种轻松感,完全看不出家里已经输光了的样子。男孩不无悲哀地想到了自己的爸爸,赌棍的女儿尚且还能这么光鲜照人,看来摄影师连赌棍都不如——这一年照相馆刚开张,钱全都砸了进去,他已经连续两个月没吃到肉丝以上的荤菜了。
男孩也坐在桥栏杆上,夕阳从他们的背后照出两条颀长的影子,他在她左边,脑袋歪向她的肩膀,看起来倒像是一对情侣。在教室里他坐她右边,很难体会这种感觉。
“你是带我来探监的吗?”
“今天不是探监的日子。”
“那为什么要来这里?”
“你真啰嗦。什么都别问,陪着我就好。”过了一会儿她说,“星期六,他们有一个机会可以出来,如果运气好就能看见我爸爸。”
男孩想知道他怎么才能出来,越狱?但罗佳不再回答他,她坐在桥栏杆上伸了个懒腰,双手高高举起,影子一直摸到了对面的路肩。一艘机帆船散发着浓郁的柴油味道,从他们的屁股下面驶过。黄昏是浪漫的,在她小小的身上,男孩嗅到了一股成熟的味道,这未免太早,未免太让人不可企及。
监狱的大门打开一条缝,两个穿囚服的犯人各提着一个铅桶走出来,到河边打水,身边并没有一个警察跟着。“哪个是你爸爸?”他低声问罗佳。她跳下来,伏在桥栏杆上看着他们,并朝他做了个噤声的手势。
男孩也下来了。犯人始终没有朝他们看一眼,犯人打水,起身离开,往监狱里走去。只是在走上桥堍的一瞬间,其中一个人抬头,向他们俏皮地吐了吐舌头,罗佳一笑,那就是她的爸爸。和所有的犯人一样,他剃着光头,夕阳照得他的脑袋像个大桔子。
等到他们进去之后,很快又出来另外两个犯人,也是提着铅桶。罗佳说:“我们走吧。”
“这就走了?”
“走了,他今天不会再出来了。”她说,“今天运气很好,他排在第一个。”
他们过桥等公共汽车,等了很久。男孩说:“要是他跳下河,就能逃跑啦。”她靠在公交车站牌生锈的杆子上,略带疲倦地说:“那他就会被一枪打死。”
天黑时他们踏上了开往解放路的公共汽车,男孩饿了,她从书包里掏出一个白煮鸡蛋给他,吃了半个把他噎住了,她抡起拳头照着他的后背猛捶一通。车子上只有他们俩,直到进入市区才上来了一些下班的工人,车开得飞快,拉着车杆的人很像是很多年后见到的钢管舞者。这一路上他没再晕车。
过后,罗佳警告他,关于她爸爸坐牢的事情不许在学校里说。男孩巴不得她提出这个警告,这意味着,囚犯爸爸乃是他们之间的秘密,因为有了秘密,故此产生了休戚与共的滋味,可恨他没有什么秘密可以和她分享。男孩只能说:“过几天我带你去看我爸爸,他是开照相馆的。”
她对照相馆很感兴趣,有一天下午,她真的跟着他来到了蔷薇街。走进苏华照相馆,姐姐在柜台里面站着,姐姐也很吃惊,没想到男孩带了个漂亮的小姑娘回来。在摄影师的安排下,罗佳拍了一张照片。后来姐姐说:“嘿,和顾小山再拍个合影吧。”罗佳犹豫了一会儿,摇了摇头。姐姐有点失望,罗佳说:“我走了,什么时候能拿照片?”男孩说:“过两天我带给你。”罗佳又露出了那种令人费解的神色,仿佛有什么不快,又难以说出来,或者她根本不想让人知道。
她说:“那你别忘了。我走了。”
她走了以后,姐姐问男孩:“真的是你同学吗?”
“是啊。”男孩说。
“看上去比你大很多,这小姑娘怎么会这样?”
“因为她爸爸是个劳改犯。”男孩低声告诉姐姐,同时意识到自己破誓了,这件事他不应该告诉任何人的。
回到学校,男孩觉得他和罗佳走得更近些了。因为逃课,而且逃掉了最重要的课——周六下午的大扫除,于是被马老师惩罚做一个月的值日生,每天放学留下来扫地抹桌擦黑板,他得以和罗佳流连于学校,薄暮时分双双离开。这时学校已经变得冷冷清清,连老师都下班了,男孩会与她同路,向着与蔷薇街相反的方向走,一直走到一个邮局门口才转头绕回家。这样的行程不必再列队,他走在罗佳的左边,一直是左边。她背着双肩书包,铅笔盒子在里面发出哗啦哗啦的声响。
男孩觉得这一个月过得真是高兴,可惜暑假就快要来了。期末考试前的某一天,马老师忽然在课堂上宣布:“罗佳,你爸爸是个劳改犯。”众人哗然,她像是被人掴了脸似的,愕然转头看男孩,眼睛里充满了恐惧。男孩赶紧说:“不是我传出去的。”马老师鄙夷地说:“你有什么资格传这个?学校对你们每个人的动向都了解得非常清楚!”
罗佳强忍着眼泪,但禁不住它们无声地掉落。马老师看来打算赶尽杀绝,继续说:“罗佳的爸爸,是一个赌棍,他输了很多钱,年初去偷东西被抓住了。同学们,要记住啊,犯罪是可耻的,严打是无情的……”下面有人问:“马老师,罗佳的爸爸判几年啊?”马老师指指罗佳:“你自己告诉大家。”罗佳趴在课桌上一头扎进肘弯,马老师响亮地宣布:“有期徒刑六年!”罗佳猛抬头,拉开凳子,像一只出笼的小鸟般扑棱棱飞出教室。马老师未及呵斥,她已经跑过操场,消失在校门口。卫生委员提醒道:“马老师,罗佳今天值日生还没做。”马老师镇定地说:“顾小山一个人做。”
等到所有人都消失后,夕阳照在玻璃窗上,世界变成焦黄色。男孩独自扫地,将灰尘扑打得四散飞扬,呛得他自己都待不下去了。他又擦掉了黑板报上的几个字,把“社会主义好孩子”改成“土会主义女孩子”,这种留级生才玩的无聊把戏,获得了一点快感,既搞破坏又搞自残的,但快感很快过去了,他又伤感起来。
马老师是个麻烦精,她本人当然很残酷,但她并不是有意要这样。她主要是觉得班上太清静了,必须弄出点话题来让大家惊悚一下。等到大家真的惊悚了,她便开始行使真正的权力:让你们丫的全闭嘴。掌握了她的这种心理,无论她说什么男孩都不会难过了,也不闹,他除了低头有点费劲之外,其他一切都很配合,她觉得男孩了无生趣,一副已经被虐待成渣子的模样——谁愿意去嚼那些被人嚼剩下的甘蔗呢?男孩一百次地告诉罗佳:对于马老师,甭理她就行,她劲头上来了谁都拦不住,劲头过去了就好。但是罗佳不理解这一点,或者说,她装不出那副渣滓的模样。
四年级就这么过去了,升五年级之后马老师不再担任班主任,她轮换去教一年级的学生,新一拨倒霉蛋替代了他们的位置。男孩对罗佳说,你看,坏日子总会结束的,只要你熬得住。
她再也没有带他去过监狱,虽然她仍经常在星期六的下午消失,逃掉一节大扫除课,或更多。老师有时会问班长,罗佳呢?班长摇头。老师的目光转向男孩,他也摇头。是的,人们固然知道她是囚徒之女,但人们并不知道星期六的下午她去了哪里。男孩甘愿坐在教室里,假如他和她一起跑掉,那就太醒目了。但愿歪头男孩是这个世界上唯一与你分享秘密的人,唯一可以安慰你的人。
有一天她没能逃掉,新来的体育老师把她从校门口截了回来,这是一个刚从学校毕业的家伙,长得孔武有力,脸上密密麻麻的陈年青春痘。他很不好说话,发了几个皮球给学生,让他们自由活动,然后就把罗佳揪走了。
体育老师有一间器材室,就在大礼堂后面的夹弄里,被一片肮脏的泡桐树遮挡着,非常安静,轻易没有人过去。他掌管着钥匙,有时你会看到他很抑郁地站在器材室门口抽烟,时髦的健牌,醒目的白色过滤嘴,一件深蓝色的球衫,袖子上有两道白色的条纹从肩膀直到手腕。他扔掉香烟,走到单杠边上,那是小孩子玩的单杠,他平举起双腿给自己做了二十个引体向上,走到一边,又点起一根健牌。他的香烟抽得比语文老师还厉害。
自从他来了之后,器材室一带就成了禁地,轻易没有人敢过去。他经常把学生揪进去,反锁上门,几秒钟之内传出惨叫和痛哭,好像刑房一样。他揍人比什么语文老师数学老师厉害多了,六年级的一个皮大王在开学第二天就被打成了哑巴,整整一个月说不出话来,上课都瑟缩在墙角。该生的家长还跑到学校来表扬,说这孩子平时打骂都不管用,落在体育老师手里算是现了原形,现在乖多了。当然,事情也有闹大的时候,不久前他打了男孩班上的女留级生,绰号叫野兔子的,野兔子的家长来寻仇,被体育老师一通乱揍,她的爸爸和哥哥全都趴在了地上。
人们畏之如虎,连同角落里的器材室。当罗佳被揪走时,男孩觉得自己的膀胱像火烧一样灼痛。她消失在了泡桐树后面,她还来得及回头看了一眼,知道自己要挨揍,但眼神里没有什么恐惧,仅仅是显得茫然失措,又带着闷闷不乐的神色。
野兔子说:“我们去看看吧。”
“看什么?”
“看罗佳挨打啊,你不想看吗?你最喜欢罗佳了。”野兔子对男孩说。
野兔子召集了一些同学,蹑手蹑脚走过去看热闹,男孩混迹在人群里忐忑不安。器材室的门已经反锁,里面很安静,根据一般经验,罗佳很快就会爆发出痛苦的尖叫,但他们等了好久也没听到动静。野兔子趴在门上,穿过一条窄窄的缝隙朝里面瞄,忽然,她直起身体,激昂而悲壮地回过头对后面的人大喊:“噢!他在强奸罗佳!”
器材室的门哗地拉开,高大威猛的体育老师填满了黑漆漆的门洞,他惊愕地看着野兔子。野兔子不依不饶地喊道:“你在强奸罗佳,你扒她的衣服!我要告诉校长去!”说完一溜烟跑了。
罗佳从里面走出来,她的半边衣服被撕裂,从肩膀到脖子一侧有一片明显的红印子。她把挂下来的衣服遮住了伤处,轻声说:“他没有强奸我,是我要跑,他抓我,把衣服撕开了。”
可惜野兔子已经一路大喊着跑向人头济济的办公室。
罗佳的脸抽了一下,像是吃饭时候咬了舌头,她懊恼地摇摇头说:“我回家了。”走出去几步,又回到器材室里,拎出一只黑色搭扣皮鞋穿上,她就这么走了。
那天大扫除时,野兔子始终在讲着强奸的事。男孩争辩说:“罗佳没有被强奸,她自己都不承认。”野兔子说:“笨蛋,歪头,没有人会承认这个的。就算没有强奸,也是强奸未遂嘛。”男孩听得云里雾里的,野兔子已经发育了,她是女生,她懂得比别人都多。李喻芳说:“小学生不能强奸的。”野兔子信心满满地解释道:“罗佳已经可以强奸了,她来月经了。”
猫脸曾经告诉过男孩,雷锋的妈妈就是被强奸的,白毛女也是被强奸的,甚至是革命烈士江姐,国民党也曾经想要强奸她,被她怒目而视地痛骂:“畜生!”于是国民党吓跑了。猫脸说这些事情的时候一脸淫笑,然后说,强奸是要被判刑的,白柳巷的王国栋因为强奸了一个女人最近被枪毙啦。男孩不明白强奸,仅仅是理解了强奸的意思,后来他还去问姐姐,什么是月经啊,被她一脚踢到了墙边。很长时间,他等待着罗佳的归来,也等待着体育老师被抓走,但这两件事都没有发生。
有一天体育老师试图把李喻芳也拽进器材室,后者大哭起来,说:“不要强奸我!”体育老师的脸色铁青,伸出去的手僵在半空,他说:“谁说我强奸?”李喻芳大喊:“他们都说你强奸了罗佳,而且,你会把我们一个一个都强奸过来的!”
乱糟糟的秋天过去以后,连体育老师都消失了,据说是调到了县城的一所小学,比长征小学更糟糕的地方。男孩仍坐在最后一排,背靠着黑板报,矮小畸形,这下子显得孤零零了。有一天,新的班主任命令他坐到李喻芳身边去,她还是不乐意,但总算没有再哭,大概免遭强奸的际遇让她坚强起来了。男孩不关心这些,他只知道,罗佳是再也不会回来了。
他忽然想起一个问题,就去问野兔子:“为什么体育老师没强奸你?”野兔子不耐烦地说:“你这个神经病,怎么还在惦记这件事?他谁也没强奸,我造谣一下而已,把他赶走了。我厉害吧?”男孩愣了很久,才说:“你这个骗子,妓女,臭留级生。”说完挨了她四个耳光。
男孩在小学毕业那年翻弄照相馆里的照片,很多人的脸凑在一起,很好玩。陌生与熟悉的,美丽与丑陋的,他找到了马福大叔,找到了屠户,找到了关文梨。他把这些脸拼起来觉得像是个特别的游戏,比如,方屠户和关文梨有什么联系呢,福婶和厨子的结婚照边上凑上了马福大叔会不会很滑稽呢。他在无意中看到了一个女孩,那是罗佳,干净,漂亮,平淡,眼睛里闪烁着她固有的犹疑。她的不信任,不只是面对着快乐,甚至连男孩的悲伤都是有问题的。男孩记得他把照片全部给了她,连同底片,但居然遗落了一张,真是有点奇怪。
他很矫情地对着照片上的罗佳说,但愿你知道,有一个男孩他仍然记得你。
那个男孩是谁呢?
那个男孩就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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