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痴儿(2 / 2)
我说我曾经遇见过她,就在城西大桥上,她现在在二十二中念书。野兔子说:“原来你又遇见了她,我还以为她去了别的城市。”
“要不是因为你,罗佳根本就不会离开……离开我。”
她哈哈大笑起来,太可笑了,罗佳,她不会,离开你,这个歪头。我坐在椅子上,她坐在床沿,我低头看自己的指甲有没有剪干净,十个指甲都看了过来,她还在大笑。好好的一个下午,事情就在此时急转直下。我向她扑过去。她顺势往后一仰,一个翻身把我按在了床上。
论打架我完全不是她的对手,论调情更不是,我才十五岁,她比较凶狠,十七了。我们打了几下,翻滚几下。她咯咯地笑着,时而又被我撩拨得恼怒起来,等我想收手时,她又咯咯地笑了。我一欠身看到墙上的全家福,她的土匪爸爸正怒视着我,一想到这家伙有可能会推门进来,我就感到害怕。
她忽然不动了,骑在我肚子上,若有所思地凝视着我。我说你在想什么呢,她说:“别说话。”我呆呆地看着她,假装不明白她的心思,其实我在等待着她下一个动作。她埋下头,照着我的嘴巴亲了过来。
我本来是可以献上初吻的,像班上那些早恋的同学一样,他们表面上很纯洁其实背地里都已经亲过嘴巴了。那真的很容易,只要有人给你亲,你亲了她,事情就办成了。初中的早恋很像是过家家和真实恋爱之间的过渡品,你甚至在亲过之后还可以赖说自己没有初吻,等到十八岁以后再把初吻献给另外一个谁,只要你没在当时做出更过分的事情。
可悲的是我还在过家家,野兔子却是认真的,而且没什么经验。她缓慢地凑向我,最后一厘米她用了太多的时间,我觉得下巴很痒,伸手一撸,摸到了她那颗长了毛的黑痣。
“你的痣,有毛。”我结结巴巴地说,忽然明白了事情的可笑,我说:“你痣上的毛比你的嘴巴更长。”
上天作证,我并不是有意要伤害她,更不知道这种伤害让她心碎,我以为这只是普通的玩笑。她把我拎起来,照着水泥地坪扔了下去,她大哭着向我丢过来被子、枕头、拖鞋,在一个茶杯即将飞来的时候我拔腿就跑。
“滚!找你的罗佳去吧!”她对着我的背影大吼。
“我会找到罗佳的。”我很硬气,然后像一条挨了踹的狗一样落荒而逃。
我和她彻底掰了,第二天收到她的一张纸条,说我不珍惜她的感情,以后不要再和她说话了。我承认我是有点狼心狗肺的,在这个世界上我可以珍惜的东西不多,可以浪费的东西就更少了,数来数去,只有野兔子一个。谁让她非要在我面前提起罗佳呢?后来我又想,这也许是我在为罗佳报仇。
不久以后,有四个外校的女孩闯进西中,她们是来寻仇的。在西中建校两年的历史上,这是第一次有人来踢馆(在别的中学则可谓司空见惯),她们看上去都是十七八岁了,而且不太像是有人管着的样子,如果她们敢于奉献一点的话,说不定身后还有一些很有实力的男人。总之,这四个女孩在学校里左突右冲,马踏连营,她们的仇家是野兔子。
没有人给野兔子报信,甚至那四个女孩问起野兔子,还有人给她们指路。在走廊里她们撞了个正着,野兔子已经变成了近视眼,根本没看清人家的路数,被擒住了,脸上挨了几十个耳光。
大快人心啊,她就像《红楼梦》里的赵姨娘,挨了打以后,就真的一文不值了。各个班级的人蜂拥而出,既害怕又兴奋地围住了这五个人,野兔子挣脱了八只手,企图逃跑,但已无路可走,那包围圈的直径只剩下一米,连打人都不太方便了。我也去看热闹,一不小心,被众人挤到了最前面。野兔子被薅住头发,像揭开锅盖一样朝我抬起头来,某一瞬间她那巨大的眼睛瞪视着我,我十分惊恐,还没来得及撤,她一口血沫向着我的脸上喷来。
然后,她就像曾经的罗佳一样,再也没有出现。所不同的是,野兔子不可能转学,她回家了。
有一度我会梦见她,她满脸血污,低垂着头颅像一个沮丧的女鬼,忽然抬头露出她的眼睛,张牙舞爪,定格,变成银行门口的石狮子。我被这个梦吓醒了好几次,祈祷它不要再出现,那种本身的恐怖,以及随之而来的可笑的恐怖。后来我终于达到了梦遗的崇高境界,这说明我发育了,就个人历史而言,不啻为辛亥革命、解放中国、文攻武卫、包产到户、改革开放。
抛开野兔子不说(她让我头皮发麻),我一直等待着这一天,这意味着我稍稍可以步入成年人的世界,在这里人们比较讲点规矩,不会随时随地扒下你的裤子,在这里更多的残疾人汇集在一起,他们必须出来谋生,必须设法让自己看起来没事,设法比正常人更强悍,比如捞尸的歪头、体格强壮的方小兵、白柳巷里擅长骂各种脏话的瘸子老炳。我这么想着,觉得又可以混过去一段日子了,烦恼的事情却接踵而来,街上新一拨的小孩,他们跟在我屁股后面,欢呼着歪头哥。这使我恼羞成怒,作为一个十五岁的少年,成天被七八岁的小孩追骂,我不可能继续装出一副孱弱的样子,必须予以反击,但那等于说又坠入了儿童世界。
于是人们看到我凶狠地转过身体,对那些小孩说:“滚!再胡闹就揍死你们!”小孩大笑着撒腿跑掉,事实上我并不想让自己显得这么凌厉,我是个很温和也很机敏的人。
没有人发现我变得孤独而自闭了,他们认为我本来就是孤独而自闭的,他妈的!
我决定去找罗佳。
二十二中在百花巷,那是戴城的另一条花街,与蔷薇街遥相呼应。出于某种奇怪的自尊心,百花巷的居民都有点藐视我们,因为我们是贫民区,他们是清朝的老街,虽然同样地容易着火,他们烧掉的都是雕花梁柱,我们烧掉的无非废砖烂瓦,若一起着火那消防队肯定先浇他们。
那时已经是深秋,我请了半天病假,谎称去做颈部推拿,把唯一的高领毛衣套上,背起书包,跳进满城乱转的中巴车,这一新型交通工具介于公共汽车和出租车之间,可以载我去城里的任何地方。到了百花巷口,车子开不进去了,我下车,走进去一段路,听见眼保健操的音乐,知道自己没找错地方。我溜了进去,这所老牌中学的景色迷人,高大的银杏树像下雪一样撒落枯黄的树叶,凉风阵阵,国庆节残留的彩带丝条在头顶舞动。我遛了一圈,找到一个上体育课的女生,问她:“初三的罗佳你认识吗?”女生说:“哪个班的?”我说我不知道。她很好心地带我去问了另外几个女生,立刻有人告诉我:“哦,就是前阵子被人打的那个,处分通知都贴校门口了嘛。”我说:“谁被谁打了?”女生说:“罗佳啊,有两个女的在我们学校门口找碴,揍了她一顿。”
女生揍人成风了,野兔子惨遭不测,罗佳也是。我十分痛心,暗暗还有几分好奇,挨揍以后的罗佳不知道什么模样。女生说:“罗佳还来上学的,眼睛打青了,你去那边二楼初三一班找她吧。喂,你干吗老歪着头跟我说话?我很滑稽吗?娘逼,你好像是个歪头哎。”我暗骂她没见识,转身拔腿就跑。
在二楼的楼道里等了一会儿,下课了,学生们涌出教室。我看到了罗佳,她独自一人下楼,走得很慢。我跟在她身后走了一段路,她没发现我,穿过一条小路,快要到达操场,我才意识到她是要去那边的女厕所,赶紧喊了一声:“罗佳。”她猛回头,情况没那么严重,眼睛上的乌青已经褪得差不多了。她茫然地看着我,我朝她艰难地一笑,想以此来唤醒她的记忆,不料她从地上抄了一块砖头,对我说:“你要敢过来我就砸死你。”我大声说:“我是来看你的!”她说:“你是来打我的。”
看样子是被人打出神经病了,我不得不向后退去,她看了我半天,把砖头扔在地上,说:“等我上完了厕所回来跟你说话。”
等了好一会儿,她从女厕所出来,表情也稍微缓和了些。这时上课铃声响了,她说还有最后一节课,让我再等她四十分钟。
“但是别站在女厕所门口等,到校门口去。”她说,“这几年你一点长进都没有。”
我答应了,走到校门口,站在公告栏前看了看,二十二中是著名的风流学校,他们出过打胎女生,最要命的是那个女生不但打胎而且死在了手术台上,成为了戴城日报上的社论。我看到公告栏里贴着:高三某女生因作风问题而勒令退学,初三某女生因偷东西而被留校察看,高二某女生在深夜的人民公园被联防队擒获,虽然她干了什么都没人知道但给予记大过。果然名不虚传。然后看到初三一班的女生罗佳,因在校门口挨揍而被警告处分。我无论如何没想通,挨揍的人为什么也要受到行政处罚,看来这几年她也没长进,老师并不喜欢她。顺便说一句,当时的社会风气还很传统,一个初中女生若是受了处分,那简直就是宣告了她破鞋、烂货、老菜皮的未来。
再一次下课铃声响起,学生蜂拥而出,我在小摊上买了两支棉花糖,像握着两朵白云等待与她分享。直到人群稀疏了,罗佳推着一辆淡绿色的自行车走出来,我送上一朵云,她淡然地说:“你自己吃吧。”于是我像个傻瓜一样手里拿着两坨棉花糖(现在它们不再是白云了),跟在她屁股后面,吃了几口,觉得自己太不像是个出来约会的男人。她左脚搁在脚踏板上,作势要上车,问我:“你没骑车?”我很不好意思地说:“我还不会骑车。”她故作惊讶地说:“还不会骑车?”我说:“我很快就能学会了。”她带着鼻音哼哼地笑了起来,说:“那我们得走上好一阵子了,总不能让我驮你吧?你的棉花糖呢?”我说:“扔了。”她摇摇头说:“你真是个奇怪的人。”
哦,我心目中唯一的罗佳,你还是以前那样,尽管眼睛被揍青了,尽管你挨了处分看上去像是烂货预备队,但歪头男孩对你的爱恋不变,直到永远。我默祷这些词,它们像纷纷而来的子弹打得我的心脏千疮百孔。
一直走到没人的地方。
她停住脚步,踩下自行车的撑脚,对我说:“好吧,你是来看我的。现在给你仔细看,把我打成这样,你来晚了,前几天更厉害。”
我说:“我又不知道你被人打。谁打的?”
罗佳说:“你怎么可能不知道?是野兔子打的。她在学校门口拦我,打我的眼睛,还掴我的脸。我倒了霉了,被人打,还挨了个处分。”
野兔子!我眼前一黑,还没理清楚事情的大概,罗佳告诉我:“野兔子说了,她喜欢你,你喜欢我,所以她来打我。”
我差不多明白了,我什么都说不出来,想了想,总算可以有一件事安慰她:“野兔子也被人打了,就在我们学校里,四个女的打她,可惨了,满嘴是血。上个礼拜她退学啦。”罗佳残忍地一笑,说:“你猜那四个女的是谁叫来的?”
我说:“哦,是你。”
好笑吗,悲凉吗?野兔子和罗佳,这两个女的为了我,居然互相攻伐,一个退学,一个处分。我毫发无损,犹在梦里。罗佳说:“我刚看见你的时候还以为你是来给野兔子报仇的,这种事情,男人不要掺和进来。”我说:“我不会给她报仇的,我站在你这边。”罗佳轻蔑地说:“随便你。”
后来她跳上了自行车,一溜儿远去。我追了几步,喊她,她头也没回地说:“我要回家了,你别再跟着我了。”我大声说:“以后我常来找你。”她说:“等我养好了伤再来。”深秋的凉风鼓动起她的头发,自行车被夕阳照得熠熠闪光,晃了我的眼睛。
我回到蔷薇街,下定决心,排除万难,要学会骑自行车。这无疑又是件出洋相的事,我推着小妍的自行车,黄昏时分羞答答地上街,后面跟过来一群无聊的小孩,大喊:“快来看歪头哥要学自行车了!”我上车,我捏闸,我摔倒,都会招致一片喝彩,后来索性连大人都蹲在马路边观看这场免费的马戏表演。这种气氛之下什么都别想学会,我只能改到早晨起来练车,天还没亮,借着路灯的照明,先迎来一拨上早班的人,再迎来一拨下夜班的人,等到买菜和倒马桶的人出现时我就差不多该收摊了。
早起的世界是不同寻常的,因为安静,因为人迹罕见,有些秘密反而清晰地呈现于眼前。那时关文梨也搬到了城西住着,我爸爸每天早晨在家门口刷牙,关文梨去买菜的时候会经过,两人像是掐准了时间,每天都能打一个照面,脸上抹过两丝笑容。自从孙保生大败老克拉以后,顾大宏和关文梨又恢复了以前的暧昧。
我还看到白柳巷的瘸子老炳,某一天凌晨从巷口蒯红英家里溜出来。蒯是花街著名的活寡妇,她男人去日本留学,顺便勤工俭学,搬东西,刷盘子,背尸体,都是些见不得人的活,但挣的是日元。那几年对日本人没那么恨,都喜欢看日本电视剧和动画片,所以也不觉得特别丧失尊严。蒯红英在街上算是有钱人,她家里有正经的日本原产索尼彩电,我对瘸子老炳说:“你是不是在蒯红英家里看了一夜的彩色电视啊?”老炳以为我说真的,趿着鞋皮敷衍道:“是啊是啊。”我说:“她男人明年就回来啦,你死啦死啦的有。”
还遇到过一个陌生人,他衣衫不整,神色慌张,走过我身边时对我说:“小朋友,帮忙去解放路十六号的朱家告诉他们,我走了,不回来了。”然后他迅速地穿过街道向西走去,消失在即将褪去的夜色中。我不知道在他身上发生了什么,天亮了跑到他说的地址一问,原来他昨夜失手杀了个人,这是去逃亡了。警察已经在家等着,听到我说的,就打电话让人向西追过去。他的老娘已经哭背过气了。
凌晨的街道有另一种气息,被橙色的街灯浸泡了一夜的世界,既温润又寒冷地通往前方,熟悉的人们都消失了,其实他们只是缩在被窝里,隔了一堵墙,但他们置身于梦境确实是另一种消失。那些在凌晨出行的人,带着隔夜面孔,微微浮肿着双眼,半醒不醒,好像是被这个陌生的世界释放出来的游魂,直至晨光熹微,朝阳出现之前有一匹暗蓝色的巨兽跑过天空,它走了,白昼来临,人们逐渐恢复正常,街道热闹起来,我推着自行车从孤独的少年重新回到一个庸常的歪头,魔力瞬间褪去。
某一个凌晨我骑在自行车上,左扭右拐,艰难向前。差不多半个月了,自行车在我胯下始终难以驯服,我摔够了,我想要是再学不会,就学着瘸子老炳那样去搞一辆三轮车。很多瘸子都拥有一辆三轮车,可能它才是我的宿命之选。我在一个下坡处丧失了一切勇气,绝望地岔开双腿,可是奇迹发生了,车子顺坡而下,在获得那种平衡感的瞬间我也体会到了幸福,与暗蓝色的巨兽一起跑过世界,一股触电般的酥麻感从下身蹿到心脏,我把持不住,发出了一声女人般的呻吟。
城市变小了,自行车可以带我去几乎所有地方,二十二中不再遥远。我获得了自由然后决定自投罗网。
那时候我们能去的地方仍然屈指可数,为了避开仇家,我们不敢再去录像厅和溜冰场,她带我去了一个地下室,里面没有顾客,摆着四张小号的台球桌。她要了一局,拿过球杆在撬粉上擦了擦,盯着桌子上的十五个球,毫不理会我的惊讶和无奈,自顾自打了一杆,啪的一声脆响,球撞得四散滚开,她从桌子上扭过头问我:“会打吗?”
“不太会打斯诺克。”
“不是斯诺克。最简单的,谁先打进八个球就赢。”
真看不出来她会这个,以前她念小学的时候,学习成绩平平,音盲加色弱,完全不具备打台球的气质(后来她说她不太会打斯诺克就是因为分不清蓝色和绿色球)。我拿过球杆照着她的样子捅了一杆,打出一个跳球,白球飞过红球击中蓝球落袋。这次轮到她傻眼了。可惜这一杆以后我就再也没打出像样的。看着她打球,我说:“我从来没见过初三女生会打桌球的。”
“我也没见过。”她说。
灯光照在她的头顶,头发上有一圈亮光,像是一种天使的造型。
我在那台球馆里转了转,这是一九八八年最潮流的场所,看场子的是个打毛线的大妈,一边看罗佳打球一边对着我傻笑,手里的毛线活还没停。她身后的墙壁上贴着一张美女打台球的海报,美女打扮得像香港录像片里的小太妹,短发,巨浪般翘起的前刘海,以及赤裸的臂膀和黑色的半指手套,她紧紧地握着球杆,用一种哀怨的眼神看着我。这和罗佳真是完全不同的两种形象,后者仍是个初中生,但眼睛里除了台球之外什么都不存在。
打完这一局,有一群高中男生走了进来,他们多看了她几眼,她感觉到了,把球杆横放在桌子上,对我说:“走吧。”
在路上,我问她:“谁教的你?”
“教什么?”
“台球。”
“不用教,”她说,“别人给讲讲,站在边上看看,自己打几次就学会了。我爸爸说只有桥牌是必须认真教的,其他什么都可以自己学。”
“这是赌棍的天分吗?”
“我可以叫他赌棍,你不可以。”她说,“嗬,你竟敢说我也是赌棍。”
“我什么都没说。”
“你嘛,也不陪我玩,你说你来干什么呢?只会看录像片的人。”
我指指自己的头,说:“我脖子扭不过来,你打桌球的姿势我摆不出。”
她怪同情地看看我,说:“是的,我也看出来了。以后不带你来打台球了。”
我说:“我也不想看着老太婆对我怪笑。”
然后我迎来了圣诞节,这个节日以前没有,忽然就出现了、流行了。
有一段时间我们短暂地失去了联系,我找不到她,在十二月二十日那天我寄出了一张贺卡。贺卡很好看,是我姐姐的一个台湾笔友送给她的,我从中挑出最适合罗佳的那一张,一个大头细腿的美女在打台球,写上自己的祝辞寄了出去。没有回音,她像是被冬天的寒流吹走了。过了几天,我在冷飕飕的街道上遇到了她,她和几个女的在一起,然后我认出来她们之中就有曾经揍过野兔子的。
我那时已经喊了她的名字,引起了她们所有人的注意。
“啊,真的是个歪头!”她们捂着嘴巴笑了起来。
我退回到电线杆旁边,靠在那里,从口袋里掏出一包烂糟糟的香烟,抽出一根叼在嘴里。她们笑得前仰后合。罗佳走过来把香烟一把薅走。
“装什么深沉呢你?”
我看着她不说话。那些女的跟了过来,说:“我们都知道你的,你的头歪得没她说的那么厉害。”
我说:“我也知道你们。”
罗佳回过头说:“去去,你们走吧。我要和他说话。”这几个人勾肩搭背离开了。我继续靠在电线杆上,感觉到很无助,很彷徨,总之是被几个举止轻佻言语乏味的女人给捉弄了。罗佳说:“你怎么不来找我了?”
“我给你寄过明信片的。”
“没收到。寄我们学校那肯定是被人冒领了。”
“明信片有什么可冒领的。”
“也许他们觉得好玩。”
“你是怎么会认识那种女人的?”我望着那几个女孩的背影问。
“同学。”她说,“有几个是高中部的。她们好玩吗?”
“不好玩,是阿飞。”
“我呢?”
我一时语塞,然后机械地摇摇头。在她脸上刚才还流露出的一丝轻佻忽然又变成了怀疑和厌烦,这种表情我太熟悉了,她从小就是这样,随着成长而变得隐蔽、坚硬,再有一百个马老师恐怕也难以攻破。
我们去了很远的郊区,骑着自行车,顶着寒风。在空旷的公路上她逐渐加快速度,我问她要去哪儿,她不告诉我,继续加速像是要甩掉我。我们离开戴城已经很远,柏油路变成了土路,天色阴霾似乎要下雪,周围全剩下些农舍。我觉得离公墓区越来越近,心里一阵阵的疑惑,后来她停下自行车说:“知道吗?我现在和你一样。”
“哪儿一样?”
“我妈妈也死了。”她说,“她是气死的,人要是总在生气就会得癌。”
“我妈妈是车祸死的。”我说,“那你现在住在哪儿?和你爸爸一起住?”
“我爸还没放出来,我和爷爷奶奶一起住。”
我想我渐渐明白了,你为何喜怒无常,但也许两者之间并无关联,也许只是你喜怒无常。
后来她说,她本来是要去墓地,可是又打消了念头,因为天黑了。我们往回走,我说我认识一条小路离城更近,但二十分钟后我们被一条河挡住了,河上的水泥小桥塌了。我们失去了方向。远处的农舍亮起微弱的灯火,河面上的薄冰泛着冷光。我们下了车子,她转头看我,在薄暮下我眼角湿润,泪光盈盈。
“你怎么回事?”
“我一想到你妈妈去世了就难过。”我说。
她愣了半晌,忽然愤怒地说:“谁要你同情我?你给我找到回家的路才是正经!”
同病相怜是不存在的,即使是相同的遭遇、相同的残疾,人们也会认为对面那个人患的不是自己那种病。比如我和方小兵在一起,他觉得歪头可悲,我觉得聋子可笑。又比如我和罗佳,我不知道她怎么想的,但至少她不会承认自己落到了和我一样的境地。我也这么认为——她比我更惨些。
冬天里我们又断了联系。我一直记得那个迷路的夜晚,我们从断桥处折返回去,顶着北风,天黑时还在土路上猛踩自行车,内心非常焦急。农村的野狗成群地窜过眼前,发出一连串的怪叫。我想安慰她几句,刚一张口,一股冷风吹进食道,这一路上我始终在打嗝。等到进城后,我总算松了口气,再一转头发现她已经消失了。
剧情总有起伏,此后我没敢去找她,这样也好,我时常缺课已经引起了毕老师的注意,消停一阵子有助于我恢复元气。到了开年春天罗佳来照相馆找我了。
“我要去看我爸爸。”她说,“陪我去吗?”
“不是说就要放出来了吗?”
“又加了一年刑。”她沮丧地说,“这次是真的去探监。”
“要给他带什么东西吗?”
“不用。”她说,“他要的东西我全都没有。”
我们约好了星期天碰头。到了那一天,罗佳又出现在照相馆门口,这次遇到了我爸爸,他依稀有点记得,几年前她曾经在照相馆拍过一张照。我总共就带过两个女的光顾过他的生意,一个罗佳,一个野兔子,也难怪他会想起来。那天方小兵正好在照相馆里玩,终于,又轮到小兵出场了,我始料未及。
小兵看到罗佳,扔下了手里的一切。我赶紧在他小本上写:我们要出去,你自己玩。但小兵已经无心看他的本子,他微笑着抿着嘴巴站在了罗佳身边,天知道,这个聋子以前看见女孩子都是张着嘴的!我推了自行车想溜,但聋哑人真不是那么好糊弄的,眼尖手快嗅觉灵敏,他早就揣上了自己的小本子,蹿上了我的自行车书包架,并且兴奋地向罗佳打着各种各样的手势。
“下去!”我用力挥手。方小兵闭上了眼睛。罗佳说:“带上他吧,他叫什么名字来着?”我说:“方小兵啦。”
小兵不会骑车,这和他的残疾有关,聋子的平衡比较差,学会了也容易出交通事故,他听不见汽车喇叭。我的车技有了长足的进步,已经可以带人了,于是方小兵坐在书包架上,我驮着他从城西骑到城东,累成一摊烂泥。小兵嘴里发出一些古怪的声音,罗佳问我:“他在干吗?”
我说:“唱歌。”
“哑巴唱歌?”
“反正就是这么唱的。”
“天生的哑巴?”
“打链霉素打出来的,聋了,然后就不会讲话了。你可别正对着他的脸说哑巴这两个字,他看得懂口形的,所有的聋哑人都看得懂,会揍你。”
“我既没见过哑巴唱歌也没见过聋子打人。”
快到那座桥时,我问她:“我可以进去探监吗?”
“当然不可以。”
“我倒也想去监狱里看看什么样的。”
“想进监狱很容易。”她微微地嗤之以鼻。
“骑不动了。”我停下车子。前面就是大桥的斜坡,小兵顺从地从书包架上出溜下来,在小本上写道:这是哪里?
监狱。我告诉他。我们是去探监,看罗佳的爸爸。
小兵点点头,一点没露出惊讶的神色。后来我想起小兵八岁的时候就和犯罪团伙生活在一起,他见多识广,比我厉害。
过桥就是监狱。我和罗佳推车上桥,小兵掏出本子写道:和罗佳出门真好玩。
我向罗佳介绍:“他现在已经是画家了,每天都在家里画图,他画的彩蛋每个三毛钱有人来收购的,一天画二十个他就挣六块钱,一个月挣一百八十块。不过收购的人只要一百个彩蛋就可以了,所以他现在一个月只能挣三十块,以后等他画出名了,或者学会画扇面啦、屏风啦,就能挣到好几百了。”
“你在讽刺他。”罗佳说。
“都是真的。”
“你在背地里说过我的坏话吗?”过了一会儿她问。
“没有,从来没有。”
她摇摇头,看她的样子是不相信我的话。
大桥上全都是人,他们趴在桥栏杆上向河中探望,河岸上大批警察。一问才知道,是有人越狱了,警察在后面追,这个犯人向警匪片学习,跳进了河里,企图泅水而逃。
“结果他沉下去啦。”看热闹的人说。
罗佳走过去问了一下,被告知今日探视一律取消。罗佳说:“真倒霉,白跑一趟。要是有人越狱,狱警都要扣奖金的。”我说:“会不会是你爸爸?”忽然想起来那人可能已经淹死了,知道自己说错了话,转头一看,罗佳板着脸说:“他没这本事也没这胆子,他只不过是个赌棍。”
她是一个很容易得罪的人,多年来我小心谨慎地和她说话,仍不免冒犯她。我想向她道歉,才露出一点内疚的眼色,她就很敏感地翻了个白眼走到方小兵身边去了,两个人在本子上涂涂写写,进行着秘密的交谈。小兵乐坏了,我暗暗嫉妒,心想等回家了肯定把你的小本抢过来看看,到底谈了些什么。罗佳似乎了解我的心思,写完一张,撕下来,扯碎,纸屑向大桥下纷纷扬扬地飞落。她瞟了我一眼,神色依然冷峻。
那艘黑色的小船又出现了,歪头的捞尸人站在船头,手执带钩的竹篙,有气无力地东戳一下,西戳一下。这可以理解,凡是无主的或属于政府的尸体,他们都敲不到竹杠,因此也缺乏动力。桥上的人让他们卖力些,再这么捞下去,天就该黑了,明天捞出来一具被鱼吃掉大半的尸体,很不雅观。
方小兵不识相,拽着我的衣袖,对着小船指指点点,意思是让我下去拜师。罗佳说:“这不就是你要找的人吗?”我很生气地说:“我已经忘记这件事了。”
罗佳趴在桥栏杆上,定神向河中凝视。船越来越近,已经到了桥底下,我说:“走吧,别看了。”罗佳不理我,像是要把这场恐怖电影看到底。天色有点暗了,夕阳又一次落在河流的上方,照得金灿灿的。在这过程中,她一直没有说话。忽然听到一声吆喝,歪头老人双手交替从水中拔出竹篙,一具尸体就此漂上水面。距离很近,就在大桥的正下方,围观的人发出“轰”的一声低喊,集体打了个哆嗦。
一直到尸体上岸,罗佳说:“我们走吧。”又嘟哝了一句:“真恶心,今天晚上做噩梦。”
我说:“早就让你回家嘛。”
罗佳恶声恶气地说:“我是按你提醒的,看看淹死的人到底是不是我爸爸!”
罗佳曾经问我:“为什么我跟你在一起,一点也高兴不起来?我觉得你随时随地都会嘲笑我。”
“你想让我怎么样呢?”
“像方小兵那样。”
“做哑巴不说话?”
“不,稍微笨一点。”她说,“你有时候显得太聪明了。”
若论方小兵的笨,可谓尽心尽力,万死不辞。那次探监回来,罗佳的自行车坏了,后轮屏死,她从车头那儿翻了出去。我下车扶起她,她拍了拍身上的土,说自己没事。这时方小兵已经在捣鼓她的自行车,发现后轮不转了。小兵和马福大叔学过一点修车的知识,用小本子告诉我们:轴坏了。于是他扛起自行车,一溜小跑。我目瞪口呆,想不到这聋子能使出惊人的力量,是爱情使然吗?足足跑了一刻钟,来到一个修车摊上,换了一根轴,摊主要价二十元。小兵潇洒地从口袋里甩出两张旧钞。他妈的,我竟忘记了他一个月能挣三十块!而他为罗佳付出了大半个月的收入,六十六点六六个彩蛋!
我和罗佳的二人世界终结于方小兵之手,从此他与我们形影不离,在我身边有罗佳的时候基本上都少不了方小兵。聋子不用上学,在家画彩蛋属于早期的自由职业,他有的是空闲时间。罗佳也乐意他跟着,大概觉得他笨头笨脑很可爱,而且掏得出二十元的巨资,在十六岁的同龄少年中非比寻常。
有一天我去方小兵家,他独自画画大概太寂寞了,手里拿着一根拖把杆子,趴在桌子上,摆出打台球的姿势,而那些台球,理所当然是他干活的材料:彩蛋。
我气坏了,他们单独出去过,而且罗佳教了他打台球。这玩意儿我永远学不会,也不想去学,但它也未免太适合聋子了。在和小兵的比赛中我落了下风,为了弥补,我从我爸爸那儿借了一台傻瓜相机,又顺了几盒胶卷,于是在这场欢乐竞赛中我又领先一步,她可爱拍照呢,不知出于什么心理,还不喜欢彩照,就喜欢黑白的。这么干了几次之后我发现拍出来的照片中没有我,只有罗佳,或是方小兵,或是罗佳和方小兵。如果把照相机交给小兵,让他拍我和罗佳的合影,冲出来的照片永远都只有她,我只剩小半个脑袋尖。这聋子有多聪明吧,罗佳根本不知道。
那时我们经常出去,虽然明争暗斗,也没有伤了和气。在这个组合中,罗佳体会到了女王般的快乐,我和方小兵,从远处看,她身边左右各站一个残疾人,很没有品位,然而人间的快乐是不能用常理来解释的。
为了能像正常人一样出行,方小兵也学起了自行车,那确实很危险,当他摔倒时从喉咙里发出的吼叫能把人吓死。方屠户看出端倪,有个美妞正在我和方小兵之间左右摇摆,虽然他此生输给顾大宏,但他的儿子必须赢。有一天屠户从肉摊上骑回来一辆很旧的小三轮,郑重地交给了方小兵,后者终于可以和我并驾齐驱了。为了让小兵更安全,方屠户把该车刷成红色,好像是救火队里出来的,又在车头上绑了一面镜子,充当后视镜,车尾用白漆刷了一行字:“聋哑人在骑车!!”
这辆车子是欢乐的源泉,我和罗佳都不骑车了,坐在三轮后面,由方小兵带我们。好几次去探监都是如此。小兵任劳任怨,方屠户心疼不已,对我说:“小出,小姑娘坐三轮我没意见,你能不能自己骑个自行车?”我说:“你这就不懂了,要是她一个人坐车,只坐一边,那车子会翻的。”方屠户说:“我情愿让方大聪坐在车上!”我说:“好吧好吧,下次我来骑车,这总可以了吧?谁让你非要写‘聋哑人在骑车’的呢?”
那时候我和小兵轮流骑三轮,去城东的监狱。罗佳独自走进去,我和方小兵在大桥上把车子骑成s形路线,另一个人就躺在车子里。天气总是那么好,太阳照在身上,令人想睡觉。我想那岗楼上背着刺刀枪的哨兵一定觉得很奇怪,这两个人是怎么回事,或者干脆说,是什么毛病。
我和方小兵曾经承受过一种嘲笑,即,那美妞是耍你们的,你们痴心妄想。这种嘲笑来自瘸子老炳,来自街道主任鲍翠芬,来自蔷薇街上很多闲人,这种嘲笑像天边遥远的雷声,并不足以引起警惕,但我可以看到另一个地方正在下着滂沱大雨。雨也许不会来,也许很快就来,谁知道呢?我和小兵都无所谓,他反正听不见,我假装听不懂。只有一条秘密是我们共同保守的:绝不告诉别人,我们是陪那女孩去监狱。
在我十六岁时,人们把这种感情称之为早恋,也称之为少男少女的友谊,更有一种说法,叫做“朦朦胧胧的感情”,好像我们都是近视眼,不知道此生将会爱上a型血呢,还是b型血。事实上就在我更小的时候,我已经知道,将会爱她到很久很久的以后。我承认,这种爱情是朦胧的,可一旦褪去那层雾,它将会变得异常的锐利。
有一次我对罗佳说:“他们都说我们很早熟。”
罗佳说:“你不早熟,我比较早熟。你就像个土豆,我像菠菜。”
这真是一个美妙的比喻,土豆爱着菠菜。那么方小兵又是什么蔬菜呢?罗佳胡诌道:“他是西红柿,生的熟的都可以吃。”我大笑起来,请问土豆菠菜西红柿的好日子还会有多久呢?
她消失在晚春阳光明媚的时节,那时她忽然不愿意再和我们一起玩,我去过二十二中,看见她背着书包,和那群疯疯癫癫的女生一起骑自行车呼啸而去,她的书包架上甚至还带了个人。那种速度不是我能追得上的,必须方小兵骑着三轮才可能让她们笑翻在地。我意识到自己失去了她,至于什么原因,我猜不出来。有一天她又在校门口遇到我,她对我说:“别再来找我了。”
“可是为什么呢?”
“前阵子我很伤心,有你们陪着。现在我好一点了。”
“我还以为你一直要和我们玩。”
“那当然也可以。”她犹豫地说,“可是想想又觉得不甘心。”
我暗暗点头,她给了我十六岁时最诚实的理由,即使还有其他原因都不必去猜了。
她跟我说过,小时候看过一个童话叫《绿野仙踪》,多萝茜和狮子、铁皮人、稻草人一起去冒险,但在童话结束的时候,狮子、铁皮人和稻草人都得回到自己的地方去,他们不能和多萝西一起回家。那个童话我也看过,我说,多萝茜帮助狮子找到了勇气,帮助铁皮人和稻草人找到了心和爱什么的,而你让我伤心。她说这就是她打个比方而已,也许顾小山是多萝茜,而她罗佳才是铁皮人呢。后来我想,这不是童话,原来是谜语。
我一度以为她冷酷无情、自甘堕落,但过了一些年,我认为即使是那些糟糕的事情,也应该具有并不糟糕的意义,反正你很快就会度过十六岁,向更远的地方去。
我又回到了自己的世界。
方小兵来找我,他用小本子问:为什么罗佳不来了?我告诉他,罗佳和别人玩了。小兵不解地写道:和别人玩,也可以和我们玩,这有什么关系?我很厌烦地说:“带着哑巴和歪头去打台球难道很有意思吗?”小兵无法理解,也听不见,他就走了。
第二天方小兵泪水涟涟,推着三轮车回到了蔷薇街,原来他去二十二中门口找罗佳了,结果小三轮的车链被人卸走,身上的钱也抄空,聋子可能还挨了打,十分悲惨。小兵一生中挨打的次数并不少,且都是被成年人下的狠手,那种痛他受得了,因此我怀疑他有着更惨烈的伤口留在内心深处了。我一问,他果然告诉我:罗佳和很多男生在一起。那天他在二十二中门口苦等,坐在小三轮上既不像个运货的也不像个小贩,招来了很多异样的目光,等到罗佳出现了,他笑眯眯地走上去对着她打手势,她身边还有几个男生女生,显然他们都不喜欢一个太主动的聋哑人,于是教训了他一顿。而我们的罗佳,她始终低着头不说话,最后方小兵发出了撕心裂肺的惨叫,她才跑过去劝解。小兵只看见她说了很多话,具体说什么却不知道,然后,她就抛下他,跟着那伙人走掉了。
为了方小兵,我再一次去了二十二中,防着挨打,在路口的电线杆后面等着她。等了三次才看见她落单,我走过去对她说:“以后方小兵可能还会来找你,别让人打他。聋子不懂事,好好地让他回家就可以了。”
“我只看到你又来找我了。”
“我来找你只是为了说这个事,”我说,“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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