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痴儿(1 / 2)
城市被一条护城河环绕,其中有一段就是著名的京杭大运河,少年时代我只是从电视上看到过长江黄河,它们在十二吋黑白荧屏上浩荡奔腾,而我对河流的理解却始终停留在这条宽阔、凝滞、浑浊,每到雨季必然泛滥而在旱季水位下降露出陡峭的河岸犹如深渊的护城河。
它同时也是一道分界线,正如一九六七年武斗非要隔着护城河对打,如果没有它的存在,说不定就不会死那么多人。它解决了人们对于城市与农村、时尚与土鳖、今与古、内与外、正与反之间的种种疑问。这是一条哲学的河。
八十年代以后,城里的人陆续迁去郊外,大量的公房拔地而起,花了整整十年时间,差不多在护城河之外又形成了一个包围圈,这时人们感到这条河的不便,只有几座大桥通往城外,每天上下班都堵得严严实实的,疆界逐渐成为绳索,勒在了城市的脖子上。人们对此无能为力,造桥很费钱,也不可能像对待臭水沟那样把河道填上,唯一的办法就是让现状维持下去。
河流是复杂的,你会看到河面上漂浮着各种各样的东西,木排、垃圾、水草、货船上的弃物、各种动物的尸体包括死猪。它们分布在河道两侧,终年拍打着河堤,仿佛是经历了透明的埋葬,又被河流的魔法复活,一旦河水泛滥就狂笑着涌向街道。夏天时,每一块西瓜皮、每一寸烂菜叶都在努力分解发酵,那种膨胀起来的臭味烘烤着沿河的人家,而他们所做的就是把垃圾和粪便继续倾倒在河里,使之看上去像是一片沼泽。到了隆冬,枯水季节的河流向下收缩,搂紧了这一切瑟瑟发抖。
偶尔也会有人的尸体。死猪已经够可怕,死人就别提了,每次都会招来很多活人围观,有一次城西大桥下漂来一具赤裸的女尸,那简直像首长进城一样,里里外外全都是人,公共汽车停在桥上走不动,车上的人探出脑袋打听情况,听说是赤裸女尸,全都要求售票员打开车门,他们要看。不久来了一辆救护车,这令人奇怪,人都死了还要救护车干什么?原来尸体漂在了某一户人家的窗下,仰天看着屋子里对河梳妆的女人,微微撞击着她窗下的基石,这个女人吓出了心脏病。
这是唯一必须捞起来的东西。巡逻艇停在不远的地方,他们等待着一艘小船,负责打捞尸体的专营商户。它果然出现了,搭一个破旧的篷,船沿绑着废轮胎,像死神的黑皮鞋锳过河水和层层垃圾,不徐不疾靠在巡逻艇边上。船上两个老头,一个摇橹,一个站在船头拄着丈余长的挠钩,和警察交谈了几句,就向着浮尸划去。他们是护城河里著名的捞尸人,河里的尸体都归他们管,那个手持挠钩负责捞尸的老头和我一样,也是个歪头。
只要他们到场,周围就会肃穆起来。他们有可能工作很久,如果尸体沉入水中,那通常是失足落水的倒霉鬼,也有可能是城南一带水质较好的河段上游泳的孩子。对于浮尸,打捞的时间一般来说都很短,捞尸船迅速做完工作,迅速把尸体交给警方,随之便消失远去。
尸体出水的一刹那,桥上桥下都会发出低沉的呼喊,既悲痛又惊讶,好像是一种带有宗教性质的祷词。而那次捞赤裸女尸,看的人实在太多了,猫脸站在桥栏杆上发出了剧烈的惨叫,然后就被人推下了河,四脚扑腾着向捞尸船游去。歪头老人说:“找巡逻艇去,我的船只收死人。”猫脸本来想骂娘,近距离看了一眼尸体,那具浸得像巨肥症的女尸上半身趴在船头侧过脸从湿漉漉的长发缝隙间瞪了他一眼,吓得他魂飞魄散,双腿抽筋,不由大喊道:“救命啊!”
胆大妄为的联防队员猫脸连发了三天高烧,病愈以后,他巨细靡遗地讲给我们听:那个女人,不,尸体,她真的什么都没穿,头像篮球那么大,身上的皮像一层壳,她的嘴巴已经被鱼吃掉了……运河里还有鱼吗?面对我的质疑,猫脸说:“你看见那个捞尸体的老头吗?他和你一样也是个歪头。你以后很适合去捞尸。”
这种话并不足以伤害我。歪头顾小山已经十五岁,他同样胆大妄为,并不逊色于猫脸,他只是有自己的风格,一种沉默、阴郁而又无所谓的狂妄。
我独自来到运河边,捞尸船踪影皆无,在没有尸体的日子里,大部分日子,平淡无聊肮脏缓慢,它躲在哪里?我寄希望于它再次出现,那是我的秘密所在。
有那么一阵子,每个星期天的下午,我都会陪伴着方小兵去往城西大桥以外,坐上公共汽车,一直把他送到北郊的聋哑学校。他将在那儿生活学习一个星期,到下个星期六的中午又回到蔷薇街。城外的路不好走,坑坑洼洼,下雨天变得泥泞不堪,环城线的公共汽车无不破破烂烂,车上尽是北郊那一带化工厂里上中班的工人。
小兵十五岁的时候比我高出半个头,常吃肉的孩子发育得早,去澡堂洗澡时可以看到他两腿之间如水藻般飘荡在池子里的黑毛,而我仍是瘦骨嶙峋,说话声音像小鸡一样啾唧啾唧的,歪着头看上去最多也就十二三岁。我并不足以保护他,我只是无聊,想找个机会出去兜兜风。
我们坐那趟汽车直到终点,一个铁塔林立的巨型配电站附近下车,河道散发着浓重的化学品气味,像一锅蒸腾着热气的酸辣汤。小兵的学校就在一片破败的厂房后面,同样破破烂烂,远看还以为是个车间。四下里全是工厂的低频轰鸣,起初还好,听久了你就有一种想大便的念头。我怀疑小兵住在这地方是不是成天肛门发胀,后来想起他是个聋子。
我和小兵的交流靠一个小本子,他随身带着。通过这种书面交流我对聋哑学校有了一个大致的了解,两百多个学生,二十个老师,专供聋哑人使用的课本,大量的关于聋哑人谋生技能的课程,比如刺绣,又比如在蛋壳上画画。等到毕业了,小兵就可以去聋哑职校,所学仍然是,刺绣,在蛋壳上画画。反正这里的旅游市场大量地需要这些东西。
我在小本上问小兵:你什么时候毕业?
小兵答:明年。
我问:你想做什么?
小兵答:我去聋哑职校。
我写:听说你爸不让你念书了。
小兵写:你呢?
我写:我也不知道。
内心深处,小兵还是想上学的,聋哑学校很友善,穿过工厂之间的缝隙(它也可以叫街道),走到校门口,一个女老师在门口迎接他,他们互相用手语打招呼,我看不懂什么意思,但手语配合着她脸上的微笑显得和蔼可亲。这让我艳羡,并痛恨起自己悲惨不堪的小学生涯。有一次我企图跟着方小兵一起混进去,一位女老师把我拦住了,柔声说:“你不是我们学校的。”我说你怎么看出来的。她说:“这个学校每一个学生我都认识。”
我应该去另一种残疾人学校,可惜世界上不存在。如果可能,我宁愿跟着小兵一起来聋哑小学上课,我觉得一个人不说话,光用手比划比划,高兴的时候写几笔,不高兴了什么都不听,这很不错。
经过老师们的教导和软化,方小兵十五岁时彻底忘记了他的扒手技能,这使他成为一个真正无用的残疾人。有一次我送他,在公共汽车上捡到个皮夹子,他居然没有揣进自己的口袋,而是老老实实地交给了售票员。失主就在车上,她是一位勤劳苦闷的靠死工资吃饭的女工,她做了一面锦旗,送到了聋哑学校,上书“拾金不昧,身残志坚”。假如她见识过方小兵从前的样子,大概会把锦旗改成“人小鬼大,耳聋手快”什么的。反正这面旗被学校收藏,学校又发了一张小奖状给方小兵,方屠户骄傲地把奖状贴在了正对大门的墙上。那个位置原来贴的是领袖画像。如此一雪前耻,但他们家的耻辱也未免太多了些,两个儿子聋的聋痴的痴,方屠户本人又在外面拈花惹草,一张奖状显然是不够的。众人怜悯小兵身世多舛,不免刻意多夸了几句,小兵羞惭地低下了头,两个脸红得像红苹果一样。
这一年,小兵的弟弟方大聪又留级了,他功课实在太差,老师认为如果有退级的话更适合大聪。这坚定了方屠户的一个理念:念书没用,念书对方家的人尤其没用。结果是方小兵倒霉,老方决定结束他的学业,出去学门手艺。我爸爸私下里还劝过他:老方,让孩子多读几年吧。方屠户傲慢地说:“你还是为小出多想想吧,我家的事你就别管了。”
我的前途确实很成问题,比方小兵好不到哪里去。假如初中毕业去升高中,那就意味着要考大学,可是我不可能通过体检这一关。假如不升高中,而是选择技校职校什么的,一则体检仍然通不过,二则那种学校流氓成群,我爸爸想到我小学时的遭遇也不禁暗自发抖。
那时人们以为我会子承父业,成为一个摄影师,也待在苏华照相馆里。我爸爸叹了口气,他很清楚我这么个瘦弱的歪头是难以撑起门面的,苏华照相馆这几年来一直是靠着他卖帅、跳舞才能维持下来。
有一天我在小兵的本子上写道:我们做捞尸人吧。
小兵迷惑地看着我,写道:什么是捞尸人?
我解释了一下,就是那个歪头的老人,拿着一根挠钩,把尸体拖到船上,然后找死者的家属收钱。如果死者没有家属,警察也会给他一笔劳务费。我知道这能挣很多钱,尸体在船上的时候,你想要多少钱,他们都会给你。
小兵写道:我不是歪头,我不要捞尸。
我写道:我需要一个划船的。
小兵写道:怎么才能做捞尸人?
我写道:找到捞尸人,拜他们做师父。
小兵是我能找到的唯一的同谋。第一他没出路,第二他很健壮(适合划船),第三他哑,不能把这种事情说出去。另外,虽然我童年时代扮演了各种闷葫芦小软蛋跟屁虫的角色,但是在方小兵面前,我可以恢复本色——我是大脑,他是四肢。只有面对着方小兵我才能产生如上的优越感,细想想也挺没意思的。
我和方小兵徘徊在城西大桥上,在河汊纵横的戴城你是很难找到这条捞尸船的,而城西大桥高高地跨过护城河,视野极佳,我们在这里等待它的出现。经历了几个失望的午后,我和小兵都意识到,想再次看到那条船,除非大桥下出现一具尸体。
水很脏,没有人下河游泳,并且这是深秋,雨水稀少,河流寂静干枯。我们站在桥栏杆边俯瞰,水位的下降与河流自身的收缩,令大桥感觉更高。云在远处,运土的汽车不断经过我们身边,它们马力强劲,巨响隆隆,像高速行驶的坦克般一往无前,看起来只可能有压扁的而不会有淹死的。
它不出现,我们只能干等着。小兵其实不爱捞尸,聋子根本也不明白捞尸意味着什么,他只是觉得划船挺好玩的。问题是,如果你热爱划船,那并非一定要去捞尸啊,你可以去参加亚运会。
在等待中我第一次体会到了虚无,那不是雾,而是什么东西消释了,分解了,就像在掉下大桥的途中变成了一根稻草。我的计划只是停留在方小兵那本巴掌大的、用订书机订成的本子上。
不过我还是有额外的收获。
有一天我在桥上遇到了罗佳,她正趴在桥栏杆上,身体弓出,两股长发从肩膀垂向河流。我以为这是一个想要自杀的人,还没想好到底是在她纵身跳下大桥的瞬间冲过去抱住她呢,或是为了我的捞尸船而袖手旁观呢,她忽然直起身子,对我说:“顾小山,你鬼鬼祟祟地想干吗?”
我这才认出她。四年不见,这段时间是漫长的,占据了我生命的四分之一,如同你四十岁的时候遇见了一个暌违十年的人。她站在我面前,还是以前那种眼神,恹恹地看着我,好像我是一个已经打碎几经努力也无法再恢复原状的花瓶。我愣了片刻,说:“罗佳啊。”
“认不出我了。”
“是啊。”
“我变了。”
也就是发型变了,以前是辫子,现在全都披散下来。她的身材本来就是细长的,现在长高了些,更细长了,从前黑色的搭扣皮鞋代之以流行的旅游鞋。我正想问她这些年去了哪里,她说:“过来给我看看,头是不是更歪了。”全世界只有她可以这样说。我走近过去,她端详了一会儿说:“更歪了。”
她应该在另一座桥上,远离城市西区,靠近监狱,更晚一些的黄昏。那座桥的栏杆是水泥的,很宽,可以舒服地坐在上面,不像西环大桥用的是圆形铁栏杆,都生锈了,你趴在上面看上去就像厌倦了人生。你应该在另一座桥上等待着赌徒爸爸出来打水。
方小兵迅疾地在小本上写道:她是谁?
罗佳问我:“这人怎么了?”
我说:“聋哑人。”
我们靠着桥栏杆说了一会儿话。有传闻说她离开了戴城,去了别的地方,可她说她一直在这里,现在和我一样也是初中生了,二十二中。
“二十二中啊。”我说。
这所学校是出了名的混乱。每个中学都会有特产,有些出产大学生,有些出产落榜生,有些出产流氓混子,二十二中的特产是阿飞,女生都不太正经,甚至出过打胎的,虽属凤毛麟角,仍成金字招牌。不过那是高中部,他们的初中部被称为是打胎预备队。
我眼光一闪,她已吃透了我的心思,怪冷傲地说:“二十二中怎么了?今年还有两个考上大学的呢。歪头,不要乱想。”
“我什么都没想。”我说。
方小兵拍打我,把小本戳到我眼前,又指指罗佳。罗佳拽过本子,歪着头端详了一下,接过方小兵的自动铅笔写道:我叫罗佳,我是歪头的小学同学。方小兵很高兴,写道:方小兵。然后拿手指猛戳自己的胸部。
我把哑巴拽到身后,哑巴完全体会不到我的不乐意,再次挤到我和罗佳之间,举起本子要写,被我又拽了回去。罗佳饶有兴致地问:“他想干什么?”我说我真没想到,一个哑巴也能这么啰嗦。罗佳说:“你们来桥上干吗?”
寻找捞尸人,我说。跟着又解释了一下,捞尸人和他们的船,他们的挠钩,还有一个和我一样的歪头老人!这个仅仅存在于我和方小兵之间的秘密,被我自己给捅出去了,但她是罗佳,她不一样,她可以分享我所有的秘密。
罗佳轻蔑地摇摇头说:“你就是喜欢这种奇怪又恶心的事情。”
“我没有!”我争辩道。但她并不想和我争。
后来她拍拍屁股上的铁锈,说自己要回城里。我很想和她一起去,可是找不到理由。我说:“什么时候一起到桥上去看你爸爸吧。”
罗佳说:“他快要放出来了。”
我说:“那太好了。”
“有什么好的。放出来还是赌钱。”
“那我怎么找你呢?”我说。
她说:“到二十二中来呗。”
我心想我这个德性跑自己学校里都很危险,跑二十二中去,搞不好也会被人弄成打胎。看着她郁郁寡欢地踢着石子离开,我心里很伤感。方小兵兴奋地举着小本给我看:漂亮。然后拿手指猛戳罗佳的背影。
我真希望自己能和方小兵互换一部分,我还是我,但拥有方小兵的身体,这样我就会追上罗佳,跟她多说点话。不过我又想,这样互换的结果是,另一个人既聋且哑还是个瘦弱的歪头,别活了(倒也很彻底)。还是趁早收起这种妄想吧。
那次方小兵看到了去往聋哑学校的公共汽车,后来他哭了,我就只能留下安慰他。聋子哭起来的声音很刺耳,引来路人驻足围观,以为我欺负他。我解释了几句,没人听我的,不由耿耿于怀。连罗佳都觉得我恶心又奇怪。
报应很快就来了,谁也没想到方屠户会定期检查方小兵的小本,小本记录着方小兵几乎所有的言论,同时也有我的笔迹,无可抵赖。方屠户拎着小兵冲到我家,对着我爸爸大吼:“小出要带小兵去捞尸,什么意思!”其时我姐姐已在上海,老方未免有恃无恐,我爸爸接过本子看半天,也吓了一跳,问我:“你真的想去捞尸?”
“说着玩的。”我惭愧地说。
“捞尸体这种事情,是很下等的。”我爸爸说。
“我知道啊。”我继续装出惭愧的样子。
方屠户说:“小兵还要去学画画呢,带坏了我们小兵,要捞尸自己去!”我爸爸很不乐意,说他跟小孩子一般见识,同时也很奇怪,难道屠户给儿子寻觅到的手艺,竟然是个美术工作?
一点没错。那阵子,屠户夜夜用自行车载着小兵出去,在定慧寺附近一个业余画家那儿学国画,此人在工艺品街上开一个小门面,既做生意又教画。方小兵是他众多学生中的一个。这不由令人刮目相看,按照我爸爸对屠户的理解,还以为他会让儿子去学个修车修伞磨剪刀之类的手艺呢。
小兵这孩子天生好学,只要有人肯教,他连做扒手都是能学会的。他没辜负屠户的期望,勤奋刻苦,镇日在一堆报纸上画着各类线条,远看像是地图,近看像是鬼画符,问了才知道是枯藤老树。这样画了三个月,小兵已经能用毛笔勾出好几种花鸟鱼虫。方屠户问画家,小兵什么时候能出师,像他一样靠卖画给游客为生(顺便卖点其他假古董),画家说最起码十年。方屠户发急,说十年还不得饿死?业余画家很不高兴,说,屠夫就是屠夫,庸俗无知,你以后不要来了,脏了我的门槛,自从你这个哑巴儿子来了以后,我的好几个学生都去对面那个竞争对手的店里学画了。
就在这样的逆境下,小兵画出了他人生的第一个彩蛋,这个蛋上有柳树,有远山,留白部分是一条河,河上有一艘小船,一个人站在船头,另一个人在划船。方屠户捏着这个蛋,在蔷薇街上作了一个盛大的巡展。过了几天,街口的墙上出现了一匹马,和徐悲鸿的那幅画一模一样,一问之下才知道是小兵的杰作。众人大惊,蔷薇街上第一个艺术家也就这么诞生了。
这给了我一点压力。捞尸显然是没有可能,我也得去学门手艺。我曾经问过我爸爸,是不是能教我拍照,但他说:“拍照是个体力活,你这个身体哪干得了?还是先好好念书吧,像你姐姐那样。”于是,在很长时间里,我都输给了方小兵,看着他不断地画出了各种稀奇古怪的东西,勇猛精进,当代王冕,而我只能无所事事地游荡在街头,令自己感到相当地失望。
我初中考进了一所新办的中学,全称西环中学,简称西中。它新到什么程度?只有初一年级两个班八十个学生,四层高的教学楼里空荡荡的,放学以后静得可以闹鬼。这所中学面向城郊的新村招生,像我这样住在老街的,本来应该去市六中或者市十八中,但那两所学校都是出了名的野蛮,我爸爸怕我继续小学时代的悲惨生涯,托人把我弄进西中,果然很灵验,除了被人嘲笑几句以外,毕竟没有再发生抢球鞋扒裤子或者被老师揍的事情。
老师们也是新鲜水嫩的,高大帅气的生物老师(到了初三他将摇身变为生理卫生老师,为我们讲授万众瞩目姗姗来迟的生殖系统知识),美丽婀娜的英语老师(她的男朋友每天出现在校门口,其高大帅气更胜生物老师一筹),丰盈凶悍的音乐老师(不放过每一个变声期的男生,必须唱出她需要的c调),最为动人的是体育老师,女的,竟然,她穿着玫瑰红的运动衫,在温暖的季节里,胸口的一抹拉链未免开得稍低了些,有的时候,我们甚至能看到更多的内容,对初中生而言实在是太不宜了。
班主任姓毕,教语文,是个深度近视的胖老头,为人温和而糊涂。他酷爱中国古典文学,可是又常念白字,把颧骨念成罐骨,又带着很重的口音把鞋子读成“孩子”,这使你不由得怀疑,他的罐骨是不是也来自于某个神秘的乡村。总的来说,他是个好心肠的人,他第一次见到我就露出了感兴趣的眼神,穿透瓶底眼镜打量我,问:“你是歪头吗?”
我说:“毕老师,这病叫斜颈,并不是我自己想要得的,天生的。”
毕老师说:“不要自卑啊,不要自卑。”我心想你管得还真宽,自卑都不允许吗?他吟哦道:“吾有大树,人谓之樗。庄子曰,不夭斤斧,物无害者,无所可用,安所困苦哉。顾小山同学,你就是那个樗哇。”
我问他:“什么是樗啊?”
毕老师说:“就是没有用的树。”我听了觉得很疑惑。毕老师说:“不要骄傲,不要骄傲,还是要努力做一个新时代的有用的人。”
为了解释樗的问题,我跑了一趟图书馆,借到了《庄子》,带注释的,发现樗基本上属于损人的话,那本书里全都是神经兮兮的残疾人,变着法给自己的存在寻找理由。我心里暗骂毕老师不是好鸟。下一次他再夸我,我说:“毕老师,我们都是樗,你是大本臃肿,我是小支卷曲。”老头听了非常高兴,夸我是个才子,虽然外形欠佳,但很机敏。老师们都喜欢机敏的孩子,于是我在中学里终于找到了自己的靠山。
只有一个人让我觉得头疼,她就是野兔子。曾经长征小学留级两次的女生,她终于和我一起从那里逃出来,落脚在西中。这次还是同班同学,作为全年级个子最高的女生,她理所当然地坐在最后面。在中学里她差点又留级,可是运气似乎开始照顾她了,一直念到初三,我都没能甩掉她。
我们之间是有仇的,当年她造谣令罗佳转学,还打我,此仇不报,我就让自己的脑袋歪向另一边。
论长相,野兔子并不难看。她肥嘟嘟的,有一双超级大的眼睛,可以稍稍抵消掉她的粗俗和混账,不料初一的时候她发育了,除了少女正常的体形变化以外,她下巴上的一颗痣,逐渐地长出了细长的黑毛。她为此烦恼,找到了生物老师,把这英俊高大的帅小伙子当成了私人医生,不断征询关于去痣除毛的问题。生物老师也犯了愁,一时答不出个所以然,于是她趁机暗恋上了他。
那时台湾言情小说已经遍地都是,其中较为著名的《窗外》,不但有书,还有林青霞主演的电影在录像馆里反复播映,深得女性的喜爱。这部小说主要讲一个师生恋的故事,结局虽然很悲惨,却不妨碍女生们的憧憬。于是这憧憬全都砸到了生物老师的脑袋上。彼时大部分男生都还没有进入变声期,等到初二,女生们迫不及待,坐地分赃,成绩优秀的女孩子必然率先得手,领走一个同样成绩不赖的男生,而那些孤独寂寞的、无依无靠的、残缺多余的笨蛋们,比如我和野兔子,就只能相互嫌恶地瞪视着对方,假装自己没有看过任何言情小说了。
生物老师是个外乡人,一口北京腔的普通话,特别招人喜爱。他没女朋友,看上去也挺穷困的,冬天穿着开了线的毛衣来上课。然而初中女生的爱情是绝对超然于人间烟火的,真挚的纯爱加上生物老师本人近似坚贞的王老五生存状态,使这所学校的爱情陷于一种宗教般的气氛。他可以被信仰,却不能有任何实质的染指,否则就是渎神。终于有一天,野兔子打破了沉默,她给生物老师织了一件毛衣,送到了办公室。
这招致双重的嘲笑,女生们讥讽她,毕老师也有点吃醋,心想自己也是破衣烂衫的,但野兔子居然把毛衣送给了一个副课老师。生物老师倒有心把毛衣转赠给他,无奈他太胖,穿不下。毕老师虽然讴歌老庄,骨子里却是孔老二贪图腊肉,但真要是让野兔子给他织毛衣,他准保又会吓死。
由于我们是全班仅有的来自长征小学的学生,所以学号紧挨在一起。这倒也没什么丢人的,只是必须一起做值日生,轮到我们的时候,两个人放学后留下来在教室里打扫卫生。
多么扫兴,在空荡荡的教学楼里,我和她孤男寡女,我更想念罗佳,更讨厌这个野兔子。
有一天她开口问我:“顾小山,你觉得生物老师怎么样?”
我说:“你不是已经给他织了毛衣吗?还想让我说什么?”
野兔子说:“不是我织的,是我妈织的。”
我说:“你爸爸不知道这件事吧,要知道了肯定把生物老师打死,你们家打老师都出了名的。”
“你不许传谣言,我念中学以后,我爸爸和我哥哥再也没打过老师。”她说,“你要是敢胡说八道,我就打你耳光,不用我爸爸和我哥哥出手。”
“知道了,不说。”
我心想,就算我不说,难道老师们不知道吗?只能嘴上应承她。她开心了,抡着扫帚把教室里弄得灰尘四起,一个美好的黄昏就这么给她破坏了。
我知道野兔子会倒霉,所有那些招来流言蜚语的人都会是这种下场,他不一定死在这个坑里,也会死在别的地方。樗的寓言告诉我,即使你有毛衣也别随便拿出来,别人不一定会贪图你的毛衣,但会找碴讨伐你。
有一天,野兔子安然地度过了一个上午,运气不错,没人找她麻烦,到了中午她忽然被英语老师叫住了。美丽婀娜而又洋气的英语老师在十米开外就看穿了野兔子的秘密——她半握着拳头经过走廊,好像在打虎形拳。英语老师喝道:“站住!你是不是涂了指甲油?”野兔子一哆嗦,被英语老师捏住了胳膊,十瓣指甲亮晶晶的,英语老师说:“嚯!眉毛也拔过了,去教导室吧。”
一个下午,她都在教导室里用香蕉水擦指甲,味道非常难闻。擦完了,化学老师过来检查了一下,认为她可以去上课了,但她拔除的眉毛却无论如何也装不上去了,物理老师建议干脆把她的眉毛全部拔光,这样她就能吸取教训。拔毛的事情当然是由生物老师来做,但他感念野兔子送毛衣的情义,又忌惮她的爸爸,遂借口肚子不舒服溜走了。政治老师比较聪明,对野兔子说:“从今天开始你必须戴黑框眼镜上课,平光的还是没镜片的随便你,必须是很粗的黑框,挡住你的眉毛,直到它长出来!”
放学以后我们又做值日生,她皱着眉头把指甲送到我眼前,问:“有味道吗?”
“很香。”
“香蕉水啦,你这个笨蛋。”
我凑过去看看她的眉毛,修剪得像两道触须,十分精致。
“好看吗?”她问。
这要是长在蟋蟀的脸上肯定好看。我违心地说:“还不错。”
她知道我在奉承她,但即便是违心的奉承,在她的世界中也是稀有的。她很高兴地说:“其实英语老师也修眉毛的,别以为我看不出来。我亏就亏在修得太显眼了,被人抓住了把柄。”我很想告诉她,你亏就亏在送毛衣了,但我没说,她会理解成英语老师暗恋生物老师,所以打击报复她。她头脑太简单,里面塞满了男欢女爱而不会有樗的哲学。
那以后我们开始正常地说话了,没用太多时间,竟建立起了友谊。这是环境造成的:那段日子她就像花园里的毛毛虫,天堂里的一摊鼻涕,已经没有人愿意和她说话;我也有点郁郁寡欢,青春期的到来使我陷入了巨大的惶惑中,我暗恋上了英语课代表,还是老口味,那种干净、漂亮、洋娃娃似的女孩子,像当年的罗佳,不过她比罗佳有品位,从来没有正眼看过我。我暗恋了一阵子,无趣加伤心,野兔子来找我了,她说:“去你们家照相馆,给我拍张照。”
为了她那代价惨重的眉毛。
不是派司照,是当时最流行的,朦朦胧胧的艺术照。
我爸爸觉得一个戴黑框眼镜的女生,大概是成绩不错的,那年月都是以学习成绩来衡量一个人的好坏,拍完了也就没收她钱。几天后我把照片带给野兔子,她很生气,因为柔光效果把她的眉毛整个儿淹没了,她成了一个没有眉毛的女人。我赶紧解释,这是永久性的技术难题,并非我爸爸手艺差,唯一的办法就是等她眉毛稍微长粗一点了,再去拍一张朦胧照,同样免费。这下她满意了,很仗义地请我吃了一碗馄饨,我们就此不能罢手。
我是有点寂寞的,我的少年时代相对童年比较平静,什么都没发生,仿佛我掉在了近似沼泽的深河里,任我怎么挣扎也不会有半点水花。那些巨大而密集的浮渣漂在河流的表面,随着时间,随着我长大,它们会越来越多,越来越难以清除。等到我成年以后,死于这条河中,尸体也会静静地漂起来,它甚至不会引起人们的注意。我意识到了这悲哀的前途,我需要一个人,谈心,解闷,发呆,形影相吊,哪怕她是野兔子呢。
樗是不需要考虑这些的,作为一棵树它天然地占据了一个位置,而我比樗麻烦,我必须走到某个地方去,最好不要独自一人。
坦白地说,我和野兔子在一起玩的时候是很愉快的。她带我去溜冰,我带她去看录像,有一次我们坐上汽车去了邻近一座城市,玩了一整天,回家的路上经过城北化工厂,我向她指点了哪儿是硫酸厂,哪儿是糖精厂,那夹杂在破败厂房之间的是聋哑学校,只是看不到而已。
她觉得我很会玩,很懂,超出了对于歪头的预期。
我们在玩的时候也谈论一点感情问题,比如生物老师,野兔子竟然像言情小说一样充满了柔情蜜意,把我恶心得不行。幸好她及时地恢复了下流的本色,神秘兮兮地告诉我:“到了初三他就会教我们生理卫生了,你知道生理卫生的嘛。”
我说:“生理卫生怎么了?”
野兔子说:“第十章嘛。”
第十章是个暗号,指的就是生殖系统。我说:“这些我早就知道了。”小妍的生理卫生课本我在小学六年级的时候就预习过。野兔子撇嘴说:“你怎么可能知道男女之间的事情?”我说:“没见过人,还没见过狗吗?我们街道上的狗经常……”野兔说:“你真是一个恶心的男人。”说着大力拍我的肩膀。
她有个习惯,爱用手掌扇人,高兴了扇,不高兴了也扇,这是她表达情感的方式,偏生还是个断掌,扇人很疼。有一次在溜冰场我撞了一个小阿飞,被阿飞推倒在地,野兔子奋勇地冲上去,一巴掌扇得阿飞原地打转。这就是留级生的好处,换了英语课代表,或是罗佳,都不会这么干脆利落地替我解决问题。陌生人问起来,我就说这是我姐姐,心里也很内疚,感觉是把小妍给出卖了。我的姐姐她聪明漂亮剽悍无畏,是真正的战神加智慧女神雅典娜,不是野兔子可以比得了的。
一直到那年秋天,我在城西大桥上遇到罗佳,罗佳还在戴城,她就在离我不远的地方,而我竟然和她的仇人野兔子玩在了一起。内疚感像暴雨一样撒向我。
终于野兔子又倒霉了。可怜的孩子,她在地摊上买了一副平光眼镜,质量很差,两个月之后眉毛倒是长出来了,她自己成了个近视眼。这个随时都可能留级的女生,近视眼对她来说没有任何意义,只会让她将来找工作更麻烦些。她不甘如此,摘了眼镜,眯着两个大眼到处探索,等她看清了眼前的事物之后又会忽然瞪圆眼睛,令人毛骨悚然。
“你不会嫌弃我吧?”她说,“对了,你有什么资格嫌弃我?”
我歪着头努力避开她凑过来的眯缝眼,说,“去配副合适的眼镜吧,不要是黑框的。去眼镜店配,别再买地摊货了。我已经是个歪头,不希望你变成斜眼。”
她一时感动抡过来一个直径一米的巴掌,我早有防备,低头闪过。
“我以后找不到工作了。”她又伤心起来。
“你想做什么工作呢?”
“我想考烹饪职校,他们对视力要求很高的。”她说,“除了烹饪职校,当兵啦,做演员啦,都有视力要求。”
“我觉得你还是比较适合烹饪职校。”
这次她没有抡巴掌,她戴上了自己的黑框眼镜,很忧郁地找了一棵树靠在上面。她这种沉静的样子,看起来像是一个二十多岁的大姑娘,实际上她才十七岁。
然后我猛然意识到,她已经十七了,而我才十五,这中间的距离有多远我不知道,但要追上她真得花好几年的工夫才行。
野兔子一直觉得我是个有钱人,因为我爸爸开店做个体户,肯定很来钱。时至一九八八年,下海潮已经过去一波了,各处的门面和柜台租金提高了不止一个档次,后面的人再想下海,就必须把裤子脱得更干净些。野兔子说她也想去做个体户,卖那种很便宜的羊毛衫,苦于没有本钱。我告诉她:“我爸爸的照相馆生意也不怎么样,地段不好。他挣钱的方式你学不会的。”
“他怎么挣钱的?”
“他长得好看,很多女的都来找他拍照。”
“你爸爸是长得好看,比生物老师还好看。”野兔子说,“为什么你会长成这样?会不会觉得很自卑?”
“我没什么可自卑的,我早就习惯了。”我说,“我姐姐长得才好看,你要是看见她才会自卑。”
“我才不会自卑,我只会妒嫉。”她说了句大实话,又说:“我还以为你会去做摄影师呢,我觉得男人做摄影师也不错的。”
“我要去做捞尸人,捞尸体的,我要去捞尸体,我要举着钩子开着船到河里去捞尸体,每次都能挣好几百块。”我故意说。
“你也就是说说罢了,你胆子比兔子还小。”
“我要找一个搭档,有了搭档胆子就不小了,我觉得你很合适。你划船,我捞尸,赚到的钱三七分账,我七你三。”
野兔子愤怒地说:“等你做上了捞尸人再来找我吧!”她扭头就走,走出去几步又回过头来对我说:“你真是个恶心的男人。”
有那么一段时间,她不理我了,我清净了几天很快就觉得难受,没想到竟会对她上瘾。彼时我和她的事情已经在学校里传开,歪头和女流氓搞早恋,我以为会引来无尽的嘲笑,然而没有,究其原因,还是野兔子太可怕了,没人敢公开讲她坏话。有一天开家长会,毕老师倒是把双方的父亲喊到了一起,让他们注意管教一下。野兔子那个可怕的爹,瞪了我爸爸一眼,民间艺术家顾大宏先生立刻吓退了半步,回家就对我说:“离那个女生远点,我可不想被她爸爸揍一顿。”
“拉倒吧,我也不想被关文梨的前夫揍一顿。”我恶声恶气地说,心里无限烦闷。
野兔子终于又来找我了。
那时她已停止了发育,同班的适龄男女一个劲地窜个子,野兔子不再是最高的,但她仍坐在最后一排,仿佛那是她天生所在的位置,背靠着黑板报,不知道是否因为出于自卑,她微微佝偻着身体,总不能是出于嫉妒吧?她戴上了最不想要的近视眼镜,黑板上的字隔着一众人头仍看得清清楚楚,然而她上课几乎已经不看黑板了。初三的课程她几乎全都听不懂,老师也懒得理她,反正她成绩再差也会毕业,毕业了肯定不会去念高中,不必再担心留级这种事。
每当想起她的样子,我总觉得,她是来自另一个世界,如果把青春期比作是花朵一样的年龄,她根本不属于学校这个花瓶,她是被强行采下来插在这里。人们憎厌她,觉得她根本就是来捣乱的,于是她自己也会觉得惶惑:我是不是真的来捣乱的呢?面对着这种质疑,她只能无所谓地翻个白眼,这是她唯一可以的表情,然而接受这个白眼的其实是她自己。
她来找我,说:“一起玩吧。”不免显得低三下四了。
“去哪里玩?”
“去我家。”
某个星期三的下午,意外地不用上课,我跟着她跨过城西大桥,向那一片的新村里走去。她住在那里。
“我可不想遇到你爸爸。”我说。“还有你哥哥,还有你妈妈。”
“他们都在上班。”野兔子一边走着,一边顺手摘下路边的野花,一种长得半人多高的、叫不出名字的白色小花。她玩弄几下,然后扔掉。
她家和穆巽家一样,位于公房顶楼最里面的那户。楼道里很安静,这不由让我恻恻,想起不久前穆巽的遭遇,不要落在我自己头上。进屋子一看,出乎意料的干净整洁,锅碗瓢盆放置有序,被子叠得整整齐齐,全然不像是老土匪和女流氓的家。两室户的房子,厨房里还有一张床,是她哥哥睡的。
“你们家很干净。”我说。
她告诉我,她妈妈是个能干又聪明的女人,操持家务一把手(还会织毛衣),相比之下,我家里因为目前没有常驻的女人,我爸爸再爱打扮也只是做些表面文章,和她家没法比。我在墙上看到她家的合影,爸爸妈妈哥哥以及野兔子本人,土匪似的一家人,全靠她妈妈在幕后撑着,有了她,这伙人才可以所向披靡。如果没有一个给他们打扫卫生的女人,我怀疑他们会像过于炽热的恒星,一下子就自我爆炸,成为一个宇宙黑洞。
那个下午,野兔子和我在窗前说了很多话,我们再也没有谈什么远大理想,只是数落数落身边的人,顺带回忆一下小学往事。她忽然说:“你从小没有妈妈,一定很缺乏母爱。”
这倒从来没人说起过,甚至连我姐姐都不这么说。我无力地争辩:“我家里很和睦的,我有姐姐。”
“姐姐也不能当妈妈使嘛。”
“我们还是不要说这个了。”
“那说说你喜欢什么样的女生吧。”
“以前就告诉过你,王茜(我们的英语科代表)那样的。”
“你小学的时候最喜欢罗佳,人人都知道。”野兔子说,“王茜和罗佳属于同一种类型,不过性格不太一样的。”
想不到她还关心人家的性格,我以为她只关心长相。这个话题渐渐让我烦躁起来。王茜不是罗佳,罗佳和我的距离非常遥远,王茜则是火星人,野兔子呢,大概是山顶洞人。我不怀好意地胡思乱想。
野兔子问:“你还想罗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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