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部分(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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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的我,还会努力陪着笑脸,假装很享受死大人恶烂的温情,但现在,我连朝那些死大人正眼看一眼,都觉得浪费时间。

叔叔伯伯一边好意规劝我当个好孩子,一边质问我哪学的功夫,而一九八七年当时的台湾跆拳道馆开得到处都是,所以我随口说是练跆拳道已经练到黑带。

反正爸根本就不清楚、也不愿知道,我是不是真的学过跆拳道。

王伯伯的手裹着厚厚的中药,散发浓烈的麝香气味,坐在爸爸的旁边乱嚷嚷,讲述着我除夕夜时凶神恶煞的模样,爸越听越气,毕竟我使他大失面子。

我静静地听着,满脑子都是变化无端的剑招,直到有东西刺向我的脸,我才恢复神智。

恢复神智时,我的手指夹着一支鸡毛撢子,一支原本要挥打我脸的鸡毛撢子。

而,王伯伯的左手拿着鸡毛撢子。

他竟然要代替我爸教训我?

“左手吃饭方不方便?”我看着王伯伯那只猪。

“你还敢说!还不快把手放开?”王伯伯气得大叫。

“以后你就用懒叫吃饭。”我左手指夹着鸡毛撢子,右手抓着王伯伯的完好的左手,轻轻转了一圈。

我背起书包,去厨房拿了两个菜上楼,客厅里则被王伯伯的哭声占据。

没有人敢拦住我,没有人敢叫住我,我就这样上楼,关起房门,拿高音笛练剑,幻想自己正在使黄药师的玉箫剑法。

※※※※※

又过了几个月,师父跟我在小小的房间中身法腾挪,剑影霍霍,师父以假想敌的角色启发我改善攻击的方式,属于我自己的剑法便一点一滴地型塑出来。

阿义也会跟师父在房里来场怪异的龙争虎斗,阿义的怪剑虽然依旧乱中无序,但在数十次攻防演练后,居然也创造出一种诡异且极少重复的剑招,很能在凶险的情况下以奇招另师父大吃一惊。

“你们两个最近都很有长进,很好很好,渊仔承袭我的快剑,阿义则悟出奇形怪剑,都很好,而拳脚招式大抵由心而发,跟剑法无法一样,以绝快的身法灵动补招式不足,日夜练习,随心创招,磨出自己的手脚。过几天我们便开始练轻功,轻功有成的话,对身法大有益处,剑法拳脚都能更上层楼。”师父嘉许道。

“师父,你在蓝金屠杀武林时躲起来练剑,不是悟出什么掌剑双绝?你不是说掌剑双绝惊天地泣鬼神?怎不教教我们?很难吗?”我大汗淋漓地说,摸着刚刚用来当剑的桌脚。

“对呀,就算不教我们,也使给我们看看,让我们开个眼界。”阿义同样满身大汗,手中的扯铃棒敲着地上。

师父难为情地说:“其实我也忘了,三百年了,一牛车的事都忘的一干二净。”

我张大嘴说:“这么重要的事都忘了?”

阿义也笑道:“哇!不是说那蓝金也没死?那师父遇到蓝金怎么办?唯一制敌的最强武器就这样忘光光?”

师父坐在我床上,爽朗地说道:“忘光光也无妨,与蓝金生平最后一战或可期,或不可期,更是无法预算,我年岁已大,蓝金虽小我几岁,却也敌不过岁月催人,加上天大地大,说不定两人永无碰面之时,都将白发而死吧。”

我问道:“虽然天大地大,但蓝金终归是师父的仇敌啊,为什么师父不到处找他报仇?”

师父从布袋中拿出一个黑锅子,说:“报仇虽然也是正义,但我一直记着祖师爷的教训,既然蓝金可能在广大天下的任何一处,我找着他的机会便十分渺茫,与其花巨大时间寻找他复仇,不如说,培养正义的力量才是我最重大的责任,而这股责任将来也会加在你们的肩上,你们一定要青出于蓝,一定要身怀绝世武艺,一定要相信自己,如此才能跟社会里无穷无尽的邪恶力量搏斗。”

师父说着说着,已从布袋里拿出一堆简单食材,阿义问:“吃火锅?”

师父点点头,说:“我在山里摘了些野菜,宰了些小兽,用内力滚烫锅汤就可以吃了,这也是功夫的好处。”

于是,师徒三人将山间野味胡乱丢进锅子,加了些水,便轮流用内力煮火锅,香味四溢。

第三十七章

用内力滚烫的火锅特别好吃,且非常值得推广成全民运动。

不必耗电,也没有烧木炭的空气污染,还可以锻炼身体,随手可吃。

题外话,此后,我们师徒三人便常常用内力煮火锅、煮稀饭、滚白煮肉、烫青菜吃,师父偶而会将内力鼓荡到极致,用极烫的手掌来个山笋快炒山兔,为内力大餐加菜,不过我跟阿义都不吃师父的快炒就是了。师父的手好脏。

师父一边喝着野菜汤,一边说:“以后你们练完轻功以后,不管是偷袭或是逃跑的本事都够了,师父便带你们真正行侠仗义,体验真实的武林。”

阿义点点头,说:“不过,我们到底要偷袭谁还是暗杀谁?被警察抓起来的话怎么办?”一边舀起火锅汤里的红萝卜。

师父说:“到时候就知道了,师父晚上教你们武功,白天你们上学堂,师父就到处调查为恶之人,唉,每个社会都有行恶之人,有的出手教训一顿便算,有的却必须斩之后快。”

我两掌搭着锅子,运着内力说:“师父,现在社会不大一样了,警察虽然有好有坏,不过好的警察还是占了大部分,为什么不把坏人抓给警察就好了?”

阿义也说道:“对啊,我看电视里的好人,他们的朋友虽然被坏人杀掉了,但好人把坏人抓住后,虽然很想一枪杀掉坏人,但最后还是很硬气地说一声什么交给司法来审判啦之类的,就把坏人交给警察了。”

我继续附和道:“电影的最后都是好人拿枪指着坏人的头,坏人一直在求饶,然后有一堆好人围着他们,一直鬼叫叫好人不要冲动,说司法会给你一个公道,要不然就是哭着劝好人把枪放下,说什么“你要是开枪杀了他,不就跟他一样了吗?”这种话,那个好人虽然一堆亲人都被杀了,但最后都会无奈地把枪放下,骂坏人一两句就交给警察处理了。”

阿义来上一句:“不过那个坏人常常有够笨的,还会趁好人转过身时偷袭好人,才让好人有不得以杀了坏人的结尾。”

师父说:“你们在说什么我都没看过,不过,师父不会干预你们心中正义的样子,总有一天,你们都会成为大侠,都会遇到棘手的局面,也会被迫面对出手的压力,不过,只要你们对得起自己的良心,师父都相信你们。”

我跟阿义当时听得不很明白,不过在我的心中,师父的话正跟武侠小说里的正义情境开始对话。

金庸武侠小说里,很少看见警察,也就是捕快。

古龙武侠小说里,常常看见捕快,但都是逊脚或恶人,真正调查离奇命案缉凶的,却是不具衙门身分的陆小凤、楚留香等人。

而武侠小说里的世界,总没看过大侠杀了坏人后去衙门说明案情的,江湖恶霸明目张胆在大街上杀了一票人,也绝少看过捕快勤劳地出动,就算出动了,常常也只是炮灰的角色。维护江湖和平的,几乎都是随自己意思出手的英雄。

如果英雄出手前,还要翻法条查察,或是出手后还要拎着一票坏蛋去报案的话,就这个英雄就好逊,一点也不洒脱了。

英雄常常说:“这次打断你的狗腿,下次再让我知道你的恶行,就废了你一对招子!”类似的话。

因此,江湖的恩怨不是在衙门里裁断的,而是英雄一个人评断的,或是一票英雄集团评断的。

不过从反方向来看,恩怨也是由恶霸匪人决断的,他们仗着一身本事作恶多端,有着另一套邪恶哲学。

我想,既然衙门无力,英雄只好多学点本事,以免江湖上太多厉害的坏人搞得老百姓要死不活的,那要不大妙。

不过师父会怎么出手制裁坏人呢?现在的坏人手上的黑星手枪怪强的,我可不会空手接子弹。但话又说回来,师父的无形剑气也爆强的,拿着桌脚远远朝坏人一挥,坏人来不及掏枪就被切成两块了……但,师父要教我们杀人执行正义吗?

也许我们该当个窝囊的大侠,把坏人的黑星手枪劈掉后,把他揍一顿送给警察就好了。窝囊一点没关系,杀人太恐怖。

想到这里,我就不愿意继续想下去了。

第三十八章

“在想什么?汤滚啦!”师父说,夹起汤里的螺肉。

我将手掌拿开,盛了碗山菜,说:“师父,那场决战最后究竟怎么了?”

阿义的脸给碗里的热气蒸糊了,说:“还有啊,师父你怎么活过三百年的?教一下。”

师父手中的碗停了下来,踌躇着什么。

时光,又悄悄回到那个黑暗、几乎无法呼吸的地穴里。

※※※※※

我的手掌被蓝金的无形气剑刺穿,却硬是在他脑门上印下一掌,可惜气劲已衰,只打得蓝金踉呛一退,我见机不可失,拿着剑往前一轮狂刺,却只是刺进无声无息的空气里。

我太仓皇了,居然一得手后便急着抢攻,却让阴狠的蓝金趁机隐匿在剑风里,像鬼一样消失了。

我再度闭住气息,将左手掌贴着大腿,让血慢慢沿着大腿流下,以免滴血声引来蓝金的剑。

在黑暗中对抗黑暗,我的心境却再无害怕,只是专注地寻找身负重伤的恶魔。

蓝金在我刚猛无俦的掌力下受了内伤、左肩跟喉头各中我一剑、脑盖又挨了我一掌,在这样的优势下,我必须冷静沈着,才能为苍生除害。

但蓝金似乎与黑暗融为一体,一点声息都没有。

“难道蓝金死了?”我不禁自问,手中的剑却不同意。

突然,我的喉头一凉,接着喉间大痛,我的剑迅速向前一递,却刺了个空,一阵金属击地声中,我便往后飞出。

原来,蓝金在黑暗中屏气凝神,以极慢的速度摸黑运剑,不动声色地找寻我的位置,等到他的剑碰到我的喉头时,便重下杀手刺喉,我击剑向前时,蓝金却弃剑移位,往我胸口烙下重重的一掌。

我撞上地面时,手中的剑已震脱,我还没爬起,肩上又挨了一掌,原来那蓝金听到我坠地位置,来不及拾剑便冲过来给我一掌,贼梆子,很好,我就怕他躲起来,他这样赶来送我的命,我便顾不得见招拆招,揉身跟他一掌一掌硬干!

我的喉头不断出血,胸口又受了击重的内伤,但我的掌力却是不断加重,一掌一掌都夹带着猛烈的破空声,那些声音似乎是武林上千上万条人命所发出的凄厉。

而蓝金内力不及我,却也仗着黑暗,勉强逃开我大部分的掌劲,偶而还以气剑割划着我的身体,就这样,两人靠着一股狠劲在黑暗的地穴中展开武林中最凶险、最激烈的最后决战。

蓝金虽是武林前所未有的奇才,招式身法又冠于天下,但我说过,仁者终究无敌,我不顾性命地使出掌剑双绝,凌空掌力绝不输给蓝金的气剑,满脑子想求仁得仁诛杀恶魔,终于,我抓住蓝金的身法,硬碰硬与他掌掌相连,拼起内力来了。

你们该知道,纯粹的内力对决是最凶险的,因为避无可避、躲无处躲,就算是胜了,我也将大耗真元,再加上身上的伤势,说不定只是比蓝金晚死几刻罢了。

我跟蓝金就这样鼓荡真气相抗,我的内力凶猛似怒潮,而蓝金的内力如山崩落石,滚滚奔来。怒潮与崩石,几乎炸裂了彼此的气海。

但,时间一刻刻过去,我的内力渐渐不支,神智也逐渐模糊,而蓝金的内力也大为衰竭,但微弱的攻势却依旧向我袭来,好像没有止尽似的,我咬着牙,不断在体内百穴搜寻一丝一毫的真气,将之汇聚起来对抗死亡边缘的蓝金。

我不晓得为什么内力应当比我弱的蓝金,能跟我力拼到这种地步?他真是可怕的敌手,体内残留的真气竟也源源不断,而我却逐渐耗干每一滴能量。

就当我几乎没有一丝真气时,我发觉从蓝金双手传来的攻势,也气若游丝了。此时,我的耳边飘来了羞涩的歌声,那歌声是那么熟悉、那么动人,我知道,是花猫儿来接我了,于是,我笑了。

这一笑,就这样过了三百年。

※※※※※

“啊?”我疑道。

“我跟蓝金就这样,掌贴着掌,倒在诡异的地穴里,直到三百年后,才抖落身上干燥的黄土,神智不清地走出沈闷的地穴。”师父的声音,也陷入了难以相信自己说辞的颤抖。

“就这样走了出来?好像睡醒一样?”阿义碗里的汤早凉了。

师父皱着眉头,说:“三百年的沈睡虽可说极为漫长,但醒了就醒了,也不过是大梦一场。”

我极为迷惑,正要说话时,师父又说:“若要算起来,我醒来的那年正是西元一九七四年,这当然是我过了很久很久以后,我经历了不少事情才知道的,至于我是怎么醒来的,我自己也不知道,说到底,这还不是最重要的问题。”

这当然不是最重要的问题,我说:“嗯,最重要的是,师父为何在地穴里躺了三百年还没死?”

师父摇摇头,说:“这也不是重点。重要的是,我醒来时,蓝金已经不见了。”

第三十九章

师父深深地说:“蓝金不见了,只留下两个字。”

我跟阿义屏息听着。

“等我。”

师父的眼睛就像看到黄沙里的两个大字,瞪得老大。

※※※※※

我跟蓝金的内力在三百年间,一直没有真正耗竭过,这跟凌霄派的武功原理很有关连,我跟蓝金在对峙的过程中,彼此都将对方的潜力带了出来,两鼓真气在我们的体内,从激烈的对抗,变成来回循环的过程,那些精纯的内力从未真正离开过我们两人之外,让我们即使昏睡,身体却泡在内力包成的蛹一样,令我们苟延残喘。

此外,地底中污浊的毒气使我们闭气闷打,直到生理机能几乎停顿,我们都在千年未见过阳光的毒气中互斗,地穴里充满了命运恶作剧的条件,毒气使我们像活僵尸一样,假死了三百年。

直到有一天,一群乡村农夫在地穴的头上凿井取水,井洞使穴内的毒气慢慢散去,就像封印的古老魔咒被摘除,我渐渐醒了。

醒了,身体当然好些迟钝,神智困顿不已,洞穴里只有一丝丝微光从远处透下,却已令我睁不开眼,当时我并不清楚我究竟昏睡了多久,两个时辰?半天?一天?还是一个月?唯一可以确定的是,蓝金不见了。

我费了好大的劲,才勉力爬了起来,看了地上蓝金的留言后,我只是怀疑我为何没被先醒来的蓝金所杀,我一边摔倒一边想着这问题,后来,我看到了游坦之苍白无血色、无腐烂的尸体,又在附近看到冰凉的长铁链,以及更加冰凉的李寻欢。这都在我的意料之中,但,我看到了远处森然林立、成千上万的石像,令我大吃一惊。

你道是啥?原来,我跟蓝金搏杀的死亡地带,竟然是历史千古之谜的秦皇陵!

当时,我当然不知道那些摄人的武士石像是秦皇地宫的陪葬品,不过我也没时间为其感到兴趣,我只是站着活动筋骨,努力调适三百年未曾移动过的身躯,捡起地上失去光彩的宝剑后,便吃力地爬出地穴。

好不容易出了地穴,我看见一群穿着怪异的人们吓得往后跑,嘴里像是叫着:“又一个怪物!”

当时我更确定,蓝金的的确确先我一步离开。

他果然是个难缠的恶魔。

后来,我漫无目的地走出怪异的西安,一路上,被人指指点点我的奇装异服,一说话,就被人当疯子,还挨了好几顿打,当时我身上的武功未复,挨打都是真正的挨打,每一次我倒在地上,我都会怀疑自己是不是真的疯了,毕竟一睡跨越三百年这种事,在哪里都会被当作疯子,毫无疑问。

唯一支持我信念的,只有三件事:

一,是师门交托的使命,正义需要高强功夫。

二,是在我内心久久不能平息的,那股对蓝金的仇恨,这股仇恨并未随着三百年逝去的时光消失。

三,当然是在我耳边,陪伴了我三百年沈睡的歌声,花猫儿的歌声并非要将我带往另一个世界,而是鼓励着我,要我当一个她心中永远的英雄。

※※※※※

“然后呢?”阿义问。

“然后,我的宝剑被一群自称公安的恶霸抢走,还打昏了我。”师父落寞地说:“我找了个清静的鬼地方,重新练习凌霄内功,过了大半年,身上的武功全然恢复后,我便出山寻找命中的徒弟,想将一身的功夫倾囊相授,也在寻徒的过程中,逐渐对三百年后的世界有所了解。”

师父放下碗筷,继续说:“但在中国行走五年后,我居然无法发现能够感应杀气的奇才,所以我抢了一个你们称作人蛇集团的流氓团,一个人驾着人蛇集团的小船,来到台湾,莫名其妙安顿下来后,偶而会划船到伏桑或什么菲律宾的地方寻徒,船要是翻了,我便在海底赶路,唉,这些年就在奔波中度过了。”

我有些感动,也有些害怕,说:“那蓝金呢?他要你等他做什么?他找得到你吗?”

师父点点头,说:“我之所以不找蓝金寻仇,除了我亟欲寻找正义的种子外,他留下的那两个字也是很大的原因。蓝金若是不杀人,我是永远也找不到他的,若是他想杀我,当初他醒来时,就可以拿起地上的宝剑,轻轻松松就可以送了我的命,所以,他留下那两个字,便是极有把握找到我,将我杀掉。既然他会找到我,那很好,我便专心寻找徒弟,培养世界上最后一批会高深武功的大侠。”

第四十章

我听着师父诉说三百年前的故往,终于信了这些莫名其妙的怪事。

师父身上的武功是万分真实、厉害得恐怖,这在二十世纪简直是奇迹中的奇迹,但若放到远在三百年前的中国明朝,那一个大侠来大侠去的世界里,这样惊奇高强的武功才有点真实感!

有这样一身无与伦比的武功,当然有可能在秦皇陵里熬过三百年!

但,有一点还是蛮怪异的。

“师父,还有点怪怪的。”我突然说:“你掉在地穴里的时候应该是二十三、四岁,那你在一九七四年醒来时虽然是三百二十四岁,但实际上应该还是只有二十四岁,今年一九八六年,师父应该只有三十六岁吧!怎么会看起来这么老?”

师父遗憾地说:“这或许是时间的恶作剧吧,时间让我莫名其妙地睡了三百年,又在三百年后剥夺我的青春,使我一年一年加速老化,我感到时间催人的压力,所以才会用激烈的手段让你拜我为师。”

阿义捧着凉掉的火锅,运起内力煮锅,说:“这就叫副作用啦。”

我想起了同样遭受穿越时光副作用的蓝金,心想:也难怪师父不主动找蓝金,因为太浪宝贵的时间了,蓝金虽然小师父两岁,但加速老化的副作用也一定使得蓝金变成白发老人,说不定来不及交手就会死了。

师父一定认为报仇事小,功夫与正义的传承事大,所以急急寻找我后,拿毒蛇乱咬我跟阿义,逼我跟阿义在海底走路,种种危险的练功方式,都是要赶在老死前使我跟阿义成材。

至于魔王蓝金,等他寻来台湾,我们师徒三人联手毙了他就是。

这一晚的火锅,在三百年的谜团解开中,滚了又凉,凉了又滚。

而我跟阿义的习武热血,就此真正燃烧。

“晚餐一起吃顶呱呱吧?”乙晶握着我的手,笑着说。

“今晚可不行,师父要教我们轻功哩!”我牵着乙晶,走在八卦山的大佛下。

放学后的八卦山,特别是有名的观光景点大佛附近,都会涌上一群穿着制服的学生……位在八卦山上的彰化国中与彰化高中的学生。

“真的?你们的进度表会不会列得太快了点?”乙晶的眼睛好灵动。

“是太快了点,不过师父有他的苦衷,况且,我是武学奇才嘛,早点学轻功有好无坏。”我说,此时,我注意到大佛下卖烤鱿鱼的小贩旁,站着一个外国人。

金发的年轻外国人。

“我可以去看你们练轻功吗?”乙晶随即又说:“我跟家教老师说一下,改天在补习好了。”

我点点头,开心地说:“好啊,师父一定很高兴的,他常常说,你是我的花猫儿。”

乙晶奇道:“我是你的猫?”

我没有将师父说的悲惨故事说给乙晶听,因为师父不肯将恐怖的江湖过往让师门外的人知道,一方面是故事本身太过怪异,太难取信于人,另一方面,师门的事就交给师门解决吧。

我一边跟乙晶坐在大佛前的阶梯上讲话,一边好奇地看着那金发年轻人。

那外国人正拿着刚买到的烤鱿鱼笑着,一边打量着过往的学生。

“他几岁啊?外国人的样子很难看出年纪耶。”乙晶也看着那外国人,又说:“不过他蛮帅的。”

我有些吃醋,于是,我打开烂烂的书包,撕下数学课本的一页,折成一只纸飞机,说:“看我作弄他。”说着,我带着乙晶走到外国人的正后面。

乙晶知道我在吃醋,笑着说:“别玩啦,出人命怎么办?”

我哼了一声,说:“纸飞机而已。”说着,我将一点点内力灌入纸飞机内,说:“看我自己练的暗器。”

我轻轻将纸飞机射向那外国人的脖子,想吓他一跳,因为纸飞机灌注了我一丁点内力,所以那外国人的脖子稳被叮出一个包。

那外国人津津有味地吃着烤鱿鱼,当然对从身后突击的纸飞机一无所知。

但。

但外国人头也不回,只是突然弯腰低下头,纸飞机便直直地从他的头上飞过。

我正觉得那外国年轻人实在走狗运时,那外国人竟转头向我一笑,阳光灿烂的微笑。

实在是个帅哥,至少,比马盖先帅上十倍不只。

外国帅哥举起吃到一半的烤鱿鱼,向我笑着致意,我只好干笑了两声。

就这样,大佛下。

一只纸飞机划出了难以想象的世界。

第四十一章

纸飞机撞上石狮子,摔在地上。

“你好?”挺标准的中文。

金发少年的笑容,在夕阳的金黄下更显灿烂。

乙晶用手肘轻轻撞了我一下,我只好看着那金发少年,不好意思地说:“你好。”

金发少年好奇地打量着我跟乙晶,友善地说:“学生情侣?”

乙晶忙摇手,我却瞧那外国少年中文说得挺溜的,忍不住说:“你国语说得很好耶!”

金发少年大方地说:“谢谢,我很喜欢亚洲文化。”说着,金发少年拿着快吃完的烤鱿鱼,一边笑着走向我们。

真是令人窘迫的时刻。我并不喜欢跟陌生人相处。

乙晶知道我的个性,于是拉起我,向那金发少年说:“我们要去补习了,先走啰!祝你在台湾玩得愉快!”

那金发少年点点头,笑说:“一定会的。台湾学生真是忙碌。”

我牵着乙晶走下大佛前的石阶,回头向金发少年礼貌地说:“再见。”

金发少年咬着烤鱿鱼,笑眯眯说:“一定会的。”

一定会的。

这老外用的道别语真是奇怪。

毕竟是老外。

“你们要怎样练轻功啊?”乙晶拿着珍珠板做的玩具飞机,好奇地问。

“不知道,师父一向出人意料。”我开玩笑说:“怎样练都好,不要一股脑把我跟阿义从高楼大厦上推下,那样太速成了点。”

乙晶哈哈大笑,说:“说不定要你们背着大水桶,在楼梯间一直青蛙跳。”

我摇摇头,说:“我跟阿义在海底走来走去,已经练出你想象不到的腿力跟耐力,就算是背砖块也难不倒我们,所以这次师父想出来的点子一定很恐怖,你想想,哪有师父拿毒蛇咬自己徒弟,用来练内力跟掌力的?”

乙晶瞧瞧巷子里并没有人,小声说:“趁没有人看到,让我看看你的腿力有多厉害好不好?”

我见四下无人,于是挑了电线杆下的半块砖头,轻轻一脚踩碎。

乙晶看得两眼发直,我却说:“其实砖头本来就不够硬,我不必运内力就可以踩碎了,不过大石头就太硬了,我没法子。”

乙晶一脸困惑,说:“你不觉得奇怪吗?”

我楞了一下,说:“什么奇怪?”

乙晶认真地看着我,说:“你的武功为什么会这么强?”

我呆呆地说:“为什么?好奇怪的问题,我这几个月可都是非常努力在练功的,怎么不会变强?”

乙晶还是很疑惑,说:“我知道你练功练得辛苦啊,可是,才短短几个月,你就可以用手打破墙壁,还可以在海底闭气走路,用内力逼出毒血,你不觉得你进步太快了?”

的确。

的确是有那么一点奇怪。

我看过电视上的气功表演,那是一个叫“强棒出击”的节目,那天请来一个满脸皱纹的国术气功大师,听主持人说,他可是国宝级的武术家,当天,他用内力使得锅子里的水上升了几度,也表演了一掌碎掉好几块砖头。

但。

我能在几分钟之内,就用内力煮沸一锅汤。

我没试过以掌碎砖,但我确定一掌掌轰掉整片墙壁的功力,远在碎砖之上。

但。

我才练了几个月的功夫。

阿义也是。虽然他蛮不济的。

“因为我是武术天才。”

我说,看着乙晶的大眼睛。

没错,我是天生就能感应杀气的天才,千万中选一的。

乙晶认真地看着我,说:“那你会变成大侠吗?”

我点点头,说:“会。也许,我是天生注定的大侠命,所以我才具有这方面的天分。”

但,我一说完,我立刻想到师父的死仇,震铄武林的超级天才,蓝金。

拥有习武的上佳天分,却没有行武的侠骨仁风的坏蛋。

也是因为这个坏蛋,中断了江湖中的武功传承,使得真正厉害的民族绝技几乎失传;八国联军会这样欺负我们,逼我们签下什么不平等条约,最大的原因其实是失去超级武功的中华民族,当然敌不过洋人的船坚炮利!也害得号称国宝级的武学大师,只能上上电视节目,表演用内力使温度计变化、敲敲几块砖头。

真正流传下来的无双神技,只能借着三百年的漫长假死,最后才从黄沙里爬出来,重见天日。

偏偏师父又强调习武之人,千万要有真正的行武之心,真正该出手时才能出手,对于表演这类的事,师父从未想过。至于我,当然也赞同师父的观念,但,这样带着一身武功,走在空洞流水的人群中,终究,终究有些落寞。

大侠总是落寞的。

乙晶的手突然紧紧地牵着我。

“有个大侠在旁边,真好。”乙晶的手好紧好紧。

“谢谢。”我感到有种比内力还汹涌的东西,从乙晶的小手中传了过来。

“干嘛谢?”乙晶露出古怪的表情。

“不知道。”我的表情一定也很奇怪。

能保护乙晶,我一个国中生就算只当乙晶的专属大侠,也十足开心了。

“嘿!看看你能不能追到它!”乙晶笑着,射出手中的珍珠板飞机。

珍珠板飞机滑向天空,我放开乙晶的手,正要追出时,我却无法动弹。

杀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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