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4.你第三条腿好了吗(1 / 2)
我能做的最后的底线,就是把他扒光只剩下一条底裤,幺妹扭扭捏捏磨蹭半天都不过来帮忙,我喘着粗气埋怨:
“其实医生和护工也差不多,都不应该有男女之别,只有患者,幺妹,还不过来帮忙,我一个人是真的扛不动。”
幺妹忍着笑,几乎是全程都不看夏初临,好不容易我们将他丢进浴缸里,扑腾溅起巨大的水花,还沾湿了幺妹的衣袖和前胸,她借着这个机会溜回房间换衣服,还交代我要用热水往他身上淋浴,不然肩膀会受凉,十分钟之后要把夏初临从水里捞出来,不然水凉了就适得其反了。
我真想问一句,未必你换个衣服还需要那么久时间。
这幺妹还真是能在关键时刻掉链子,她这一去,犹如滔滔江水,不复返也。
我看着浴缸里的庞然大物,只能哀叹一声,闷声干活。
还好我双手只有臂上有伤,不然这活儿我还真干不了。
好多年了,我记忆中的夏初临是个阳光温暖的大男孩,我还记得初相识时,他拿着话筒站在台上当着众多的学子的面报幕,那声音带着一股清泉的感觉,缱绻蜿蜒,流入人心。
那时候我还是个青涩的小姑娘,根本不敢多看他一眼。
后来我们在一起了,我觉得他长的是真的很好看,尤其是穿着白衬衫的时候,干净的仿佛不沾染俗世烟火。
记得那时在选修课上,导师给我们上了一堂人生课,教导我们不要一味的以为青春是美好的,任何一种单一的感受,都支撑不起似水年华,唯有百味交杂,才能弥足珍贵,而青春,必然会伴随着疼痛和伤疤而存在。
那年我十九岁,还没谈过恋爱,班里好几个失恋的女生哭的梨花带雨,只有我茫然的不知所以。
一晃这么多年过去,他的笑容里再也没有阳光的味道,脸上总带着倦意,令人不忍。
婚前那一晚在酒吧里,王潇潇问我,如果现在能肆无忌惮的让我去做一件事情,你最想做什么,我当时端着酒杯对她说,我要一醉方休。
其实我心里的答案是,如果可以,我想给他一个诀别的拥抱,告诉他要好好走下去,即使他的人生没有我,也不会有什么不同。
现在他就在我眼前,我像个小偷一样看着他,伸手去摸他的脸,真想对他说一句,走吧,走吧,人总要学着长大的,去过自己的人生。别等百年后回首,发现自己一无所获。
趁着他昏睡,我将他抱起,给了他一个迟来的拥抱,却瞥见他的后颈,竟然有个纹身。
我将他撑住,后颈处是一个离字,离字下面是一个又一个的脚印,直到后背中央,两双脚印相对而立,下面有一行英文字母:waitingforyou。
大学时好多情侣选择纹身来表达爱意,校园里刮起了一股纹身风,夏初临也问过我愿不愿意把他的名字刻在身上,我特别怕疼,没有同意,此事就不了了之。
看到他身上的纹身,我心里突突的,像被一根尖针刺了一下似的,很疼。
我起身洗了个冷水脸,狠狠掐了一把,看着镜中的自己握紧拳头,不能心软。
不知道多久过去。幺妹还没回来,眼瞧着水凉了,再加水久泡也没什么效果,我费了吃奶的劲才将夏初临从浴缸里拖出来,我自己身上已经是湿了一大片,汗水涔涔。
人是拖出来了,但要擦身子,好歹得把底裤脱掉。
幺妹死活不回来,我只好自己亲自动手,拿着浴巾把他身上胡乱擦了一通,裤子是扒掉了,但我完全不敢看不着寸缕的夏初临,最后裹着浴巾将他拖到床上,我累的只剩半条命,刚给他盖好被子,幺妹就哼着曲儿进来了,还对我竖大拇指。
我是真没力气跟她发火了,只好把用酒精擦身的活儿交给了她,自己去洗手间整理一下。
这一晚上,来来回回的折腾,直到凌晨五点多,我才趴在沙发上眯了一会儿。
醒来后吃了点小米粥,宋安戈才给我回了个电话,说他一切都好,明天回来。
我找他要了穆老的电话,穆老不在,宋安戈又帮我给师母打了个电话,没过多久,师母就带着药箱来了。
宋安戈说师母虽然不是医生,但这些年跟着穆老行医问药,已然算是个拿得出手的赤脚医生了,比起度假村诊所里的医生来,毫不逊色。
师母一踏进屋,神色忙慌的拉着我的手将我全身上下都打量了一遍,关切的问:
“闺女,你哪儿不舒服?是不是手上的伤口发炎了?来,给我看看。”
我难为情的指着床上的夏初临对师母说:
“师母,我没事,是他,他昨晚发高烧,我们已经把所有能够物理降温的方式都试了一遍,早上量了体温,降了不少,但还是有点烧。”
师母那双慈爱的眼瞬间变了色彩。脸上的关怀顿时消失:
“哦,原来是别人啊,江离啊,这房间里只有一张床,你昨晚怎么睡的?”
不光是我看出师母心里不悦,幺妹也察觉到了,立即帮我解释道:
“师母,我和姐昨晚一夜没睡。”
幺妹本是不想让师母误会我,但谁知师母听了,更加不悦了:“江离,他是你什么人啊,让你一晚上都不睡,你说的物理降温,都怎么降的温,该不会是学电视里那什么果郡王的,用身子帮着甄嬛降温吧?”
我小心翼翼的赔着笑:“师母真会说笑话,那些情节都是电视里才有的,生活中哪有这么又傻又天真的人,幺妹,你去给师母泡杯热茶吧,柜子里有茶叶。”
师母摆摆手:
“不用了,我去看看他。”
看着师母走向夏初临。幺妹用疑惑的眼神看着我,我晃晃手示意她去泡茶。
晨曦时分夏初临醒过一次,拉着我的手说千万别把他送医院去,我能猜想到其中的原因,但他后来昏昏沉沉的睡着,不看医生哪行啊,我也是不得已,才请宋安戈帮忙,劳烦了穆老和师母。
谁料,师母走过去后,拿手放在夏初临的额头上探了探,直接回我一句:
“他没事,死不了,你要是没哪儿伤着磕着碰着的话,我就先走了。”
没想到师母的脾气这么大,我一时间不知所措,师母走到门口,又走了回来,站在我面前质问:
“你还没告诉我他是谁?”
我刚要张口,师母抢先说:“别模棱两可的对我说什么,他是你的朋友啊同事啊之类的,你们年轻人的生活我管不着,你跟他是什么关系我也不在乎,但我希望你不要脚踩两只船,我们家小宋,是天底下最好的男儿。”
典型的护犊子,我能理解。
我和夏初临的关系确实是一言难尽,我要是说夏初临是我的初恋,估计师母的火气会蹭蹭往上升。
但我思来想去,还是不想撒谎,只好诚实道来:
“他叫夏初临,是我的大学校友,也是我的...”
我犹疑片刻,脱口而出:“旧人。”
师母眉毛上挑:“旧日情人?”
我点点头:“可以这么说吧,但我和他的故事已经结束了,不会再有后续,师母,恳请您帮他好好检查一下,九年前他就高烧过一次,昏迷了好多天,那时的医生诊断说他是心理上的疾病加上抵抗力下降才会迟迟不能醒来,我怕他又会像以前那样。”
师母微微叹息:“你对他还是放心不下,那我们家小宋呢,他在你心里又算什么?我看得出来,小宋很喜欢你,可你给我的感觉,似乎对小宋不太上心。”
这让我如何解释呢?
那天宋安戈高调的拉着我在度假村里转悠了一圈,恨不得昭告天下我是他的人。
现在我如果反驳,无疑是在打宋安戈的脸。
虽然我不知道宋安戈是出何原因要拉我出来做他的挡箭牌,但我没有理由不帮他圆谎,毕竟他是我的救命恩人。
“师母,安戈对我的好,我都记在心里,明天安戈就回来了,下午我会想办法把夏初临送走的。”
师母疑惑的看着我:
“说实话,虽然我不知道你身上哪一点吸引了我们家的小宋,但我相信你是个言必行行必果的人,只是把他送走的话,除非是送医院,...”
我摇摇手:“不能送医院。”
师母双目一瞪,我顿时心生畏惧,弱弱的解释:
“我的意思是,我会叫朋友来把他送医院里去,我跟他之间不能有太多的牵扯,他家里人一直不待见我,我怕他生病这事儿,会让我引火上身,师母,我...”
其中的缘由,我自然不能跟师母明说。
师母倒是听懂了,打断我的话说:
“这里头的事情我不追问,这样吧,如果你能放心把他交给我的话,我保证今天下午他就能醒来,而且药到病除,他明天一定能活蹦乱跳的离开这儿,但你要答应我,不能因为这个男人而伤害到我们家小宋。”
师母的意思是?要带走夏初临?
或许是师母的眼神太有杀气,我畏惧的点头:
“好,那就麻烦师母费心了。”
谈妥后,师母说她要打个电话,出了门去。
幺妹端着茶走到我身边,啧啧叹道:“一开始我觉得师母都这把年纪了,怎么还这么矫情呢,我现在总算是知道了,师母也是性情中人,她一眼就能看出你跟二少爷的关系不一般,我见过护犊子的。还真没见过师母这样不拐歪抹角护犊子的人,姐,你以后要是跟宋大哥在一起了,估计这婆媳关系,你得悠着点了。”
我冲她皱了皱眉头,幺妹吐吐舌头:
“我就随口一说,你是选择二少爷还是选择宋大哥,还得问问你的心。”
很显然幺妹是误会我的意思了,我只是不想让她胡说,她却理解为我要在这两人当中做选择。
很快,师母打完电话回到房间,走到床边边掀被子边对我们说:
“把他的外套拿来穿上,等下有车来把他接到我家里去住。”
师母出手敏捷,幺妹都来不及出口阻止,只是下意识的把脸躲到我身后,果真,如我们所料,师母那张脸猛的拉了下来,看着夏初临身上的浴巾说:
“别告诉我这个男人现在光着身子?”
我回头去看了一眼幺妹,我们俩不约而同的点点头。
师母气不打一处来,三两步走到沙发上坐下,指着床上的夏初临问:
“谁帮他脱的衣服?”
这个当口我都愣住了。莫非师母还要在乎这些细节?
还好幺妹反应灵敏,她迅速应承着:“是我是我,我是宋大哥请来的护工,做这些事情是我的职责,再说了,江离姐又不懂如何退烧,她只是负责帮二少爷煮了碗姜茶,别的什么都没做。”
师母不信:“就凭你一人,能搬得动他这么大块头?”
昨天晚上我把夏初临从浴缸里捞出来,真的要了我半条命,幺妹是完全回避的。
现在她却帮我隐瞒着:“师母,我和一般的女孩子不一样,我生在农村长在农村,俗话说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当别人家的小孩还要父母追着喂饭的时候,我就要剁草喂猪插秧收谷了,到了秋天得帮家里人收稻草,一次性捆好几个挑回家,我力气大着呢,师母要是不信的话,等会我一个人把二少爷扛上车给您看看。”
放下茶杯后的幺妹,挽起袖子一副要大干一场的样子。
师母急忙阻止:“行行行。我信你,快把衣袖拉下来,这么冷的天你别再感冒了,江离,那你好好养手上的伤,等小宋回来,还要劳烦你好好照顾他。”
我好生应着,趁着师母叫的人还没来,她把宋安戈的喜好一一跟我说了一遍,尤其是在吃的方面,幺妹还拿了本子做笔记,师母讲的很详细,包括每道菜的做法和火候,我心里却哀呼,我虽然也是从农村长大的孩子,但我真的没有厨艺天分,充其量会炒几个小菜,还每次都不是咸了淡了就是糊了,煲汤也只会排骨炖玉米,反正我自己煲的汤,我自己都喝不下去。
等师母走后,幺妹把笔记本递给我:
“姐。我写的手都酸了,师母对宋大哥,比亲妈还好啊。”
我没接,躺在沙发上长叹口气:
“怪不得宋大叔到现在都没老婆,做他的老婆,一般人还真不够格。”
幺妹嬉笑着坐在我身旁:“姐,我觉得这样也挺好的,师母愿意倾囊相授,就证明她还是认可你这个干儿媳妇的,再说了,这些菜也不难,你只要按照步骤来做,味道肯定差不了。”
我如临大敌似的和幺妹隔开一定的距离:
“像你们这种能够在厨房里施展天地一展拳脚的人,离我远一点,我是个厨艺白痴,让我做饭给别人吃,真是为难死我了。”
幺妹窃笑,靠过来挽着我的手说:
“别怕,你可以平时在家让宋大哥做饭,你呢,就负责貌美如花的在一旁勾引他,让他觉得做饭是一件无比美妙的事情,反正宋大哥和师母又不是亲母子,她不可能时时刻刻监督你们的生活,总而言之呢,兵来将挡水来土掩,船到桥头自然直的。”
我对这丫头片子刮目相看:
“你真的是初中还没毕业就来城里打工了吗?”
幺妹哀怨的点点头:“家里穷,像我这种大山里出来的女孩子,家里是不会砸锅卖铁供我读书的,好在我弟弟很听话,年年都是三好学生,升了高中后,还拿了全年级第一名,我希望他能考上一所好的大学,我会帮他好好存钱的,我还想在城里给我弟弟买套房子,到时候把爸妈和奶奶接到城里来生活。”
这个纯真的傻丫头啊,看着她泛红的脸颊,我不由的心疼起这个姑娘来。
或许在她心里,她是女孩,是家里的长女,所以她理所应当的要扛起家里的重担,从初中开始就要赚钱供弟弟上学,我猜想。买房这个念头应该也是她家里人逼迫的结果。
但我在她的脸上,却丝毫没有察觉到不公,她那双清澈的眼睛里闪烁着对未来无数的憧憬,还掰着手指头对我说:
“姐,我十六岁就来到城里了,一开始就几百块钱一个月,不包吃住,只能跟乞丐一起睡在地下通道里,不过熬过那一段时间后,总算苦尽甘来了,你看我现在,住在度假村这样的独栋别墅里,跟姐姐这样的精英白领在一起,姐,我告诉你一个秘密。”
我笑着点点头,她小声说:
“其实我赚来的钱没有全部寄回去,我还自己留了一部分,前几天阿妈说我这六年赚的钱,除了弟弟的学费和生活费还有家里的开支后,还存了三万多块呢,再加上我身上有两万多,宋大哥给我开的工资又高。我还打算兼职保姆,我相信用不了多久,我就能存够十万块,等我弟弟大学毕业,我就能给他在城里买房了。”
我都不忍心叫醒这个姑娘的美梦,星城的房价相对于北上广深等地来说简直就是毛毛雨,但对于基层人民而言,也是一笔不堪负重的开销,尤其是像幺妹这样的女孩,今年二十二岁,等他弟弟大学毕业还差六年时间,六年后她就二十八岁了,那时候就算给他弟弟买了房,那她自己怎么办?
再说星城的房价这一年来涨的飞快,且不说市中心,就拿河西来说,含浦地界的楼盘水涨船高,几个月的时间就从四千多涨到了七八千,现在更是飙升到了一万左右,且还有上升的趋势。
一个普通的女孩,要养家糊口,还要负担那么多张嘴的吃喝。想要在星城买房立足,很难。
我于心不忍,试探性的问:
“幺妹,你觉得读书有用吗?”
幺妹眨巴着大眼珠子:“当然有用啊,姐,你看你读了书,能当上省区经理大区总监,像邓医生,读了书能治病救人,还有宋大哥,他掌管着那么大一家演艺中心,再看看我,我只是个护工,是个保姆,是个只能在太阳底下发传单的小人物,还有小四,他什么都不会,除了做护工外,他就只能给各种各样的老板开车,要是我们有文化,说不定也能在夏天的时候坐在办公室里吹着空调喝着冷饮,舒舒服服轻轻松松的过日子,我这辈子是只能干苦力活了,但我希望我弟弟能进入大厦里工作,能改善他的出身,能在这城里扎根。”
↑返回顶部↑